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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固定资产概述 1.固定资产概念和特征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 (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这一特征是固定资产区别于存货等流动资产的重要标志) 2.固定资产的分类 (1)按经济用途分类,可分为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直接服务于企业生产、经营过程)和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不直接服务于企业生产、经营过程)。 (2)综合分类,即按固定资产的经济用途和使用情况等综合分类,可把企业的固定资产划分为七大类。 ①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 ②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 ③租出固定资产(指企业在经营租赁方式下出租给外单位使用的固定资产) ④不需用固定资产 ⑤未使用固定资产 ⑥土地(指过去已经估价单独入账的土地。因征地而支付的补偿费,应计入与土地有关的房屋、建筑物的价值内,不单独作为土地价值入账。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应作为无形资产管理,不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⑦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指企业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在租赁期内,应视同自有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二)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 1.固定资产核算应设置的 会计科目。为了反映和监督固定资产的取得、计提折旧和处置等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进行核算。 “固定资产”:核算企业固定资产的原价,借方登记企业增加的固定资产的原价,贷方登记企业减少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期末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企业应当设置“固定资产登记簿”和“固定资产卡片”,按固定资产类别、使用部门和每项固定资产进行明细核算。 “累计折旧”:“固定资产的调整科目”,贷方登记企业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借方登记处置固定资产转出的累计折旧,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额。 “在建工程”:借方登记企业各项在建工程的实际支出,贷方登记完工工程转出的成本,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在建工程的成本。 “工程物资”:借方登记企业购入工程物资的成本,贷方登记领用工程物资的成本,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为在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的成本。 “固定资产清理”:核算企业因出售、报废、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原因转出的固定资产价值以及在清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等。借方登记转出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清理过程中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及其他费用,贷方登记固定资产清理完成的处理,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清理净损失,期末如为贷方余额,则反映企业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清理净收入。 企业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发生减值的,还应当设置“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工程物资减值准备”等科目进行核算。 2.固定资产的取得 外购固定资产 企业外购的固定资产,应按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不可抵扣的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作为固定资产的取得成本。 ①不需安装: 借:固定资产(价款+税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服务费等) 应交税费-应交 增值税(进项税额)(若为一般纳税人,则有此步) ②需要安装 a.购入进行安装时 借:在建工程(价款+税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服务费等)(1)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若为一般纳税人,则有此步) 贷:银行存款 b.支付安装费时 借:在建工程(安装费)(2) 贷:银行存款 c.设备安装完毕交付使用时 借:固定资产 (1)+(2) 贷:在建工程(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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