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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人求助,希望各位大神给些意见。
A公司准备在外地筹办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与A公司之间的关系是:A公司作为法人股东出资。项目公司目前还未办理证照,部分如装修、设备采购的合同均由A公司以A公司的名义与供应商签订且部分已经进入实施的阶段。
问题如下:
1、如果A公司前期支付的费用,算作注资资本的话,那需要有哪些手续?前期支付的费用需要开具发票,发票抬头是写A公司还是项目公司(目前项目公司还没名字)还是其他的抬头?
2、如果A公司前期支付的费用,算作借款的话,前期支付的费用需要开具发票,发票抬头是写A公司还是项目公司(目前项目公司还没名字)还是其他的抬头?
以上,描述的如果不清楚,见谅见谅哈~
先谢过
期盼回复,比心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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