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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提醒 “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过渡期为 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过渡期结束后一律使用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发的证照不再有效。2018年1月1日前,原发证照继续有效。所以请纳税人及时换照,也请及时办理税务登记号变更。2015年10月1日开始“三证合一” 2016年10月1日开始“五证合一” “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后,存量纳税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发生变更,需要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工商部门收缴原税务登记证,同时核发“一证一码”营业执照,换发后,证照号码将从15位升位到18位,因此,纳税人还需要前往不同部门,办理涉及更换税务登记证号码的事项: 1、发变更税务登记号(税务部门) 2、国税变更税务登记号的具体流程 3 、银行信息变更,重新签署“税银联网三方协议”(银行系统)4、重新刻制“发票专用章”(公安部门) 5、涉及号码变更的其他事项(统计局、网站备案……) 以上所列事项如何办理?怎样快速办理? 五证合一后,税证没了,税事如何办? 一照一码变更税号简版流程!操作指引! 五证合一后,社保如何办理? 关于五证合一的全面解读与实务参考 请拨打400-107-0110我们将为您一一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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