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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减免、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能否减免、退还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及《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规定,由于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为计税依据,所以对于增值税、消费税减免下,同样减免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算出来大于零 不用交 才叫减免 算出来是零 怎么叫减免
八、增值税免税下,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的会计如何处理?
答:分两类情形,第一类,企业未超过小微企业增值税免税额(月3万),由于增值税此时免税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所以免的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同样计入营业外收入。
同理根本就不存在免的收入 哪来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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