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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征收对象?
答:山东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征收对象为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
2: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征收比例?
答:山东省目前按实现并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1%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山东省从2017年6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减半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即对本省行政区域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征收比例,由按照增值税、消费税实际缴纳额的1%调整为0.5%。
3: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是由地税代收还是国税代收?
答:由地方税务部门负责代收。
4: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计提与缴纳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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