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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五:某企业在酒店举行会议,发生的会议费、餐饮费、住宿费等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根据《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因此,如企业实际发生的会议费、餐饮费、住宿费等可以在税前扣除。 从以上举例中可以看出,作为可以税前扣除的福利费范围的,除了(国税函〔2009〕3号有明确规定的之外,如果确实是为企业全体属于职工福利性质的费用支出,且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以及符合支出税前扣除合法性、合理性、真实性、相关性和确定性要求的,可以作为职工福利费按规定在税前扣除。但福利费并并不是一个万能筐,不是所有的员工支出都可以在福利费里面进行扣除。如企业组织篮球赛,分发给员工的篮球服属于,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可以作为福利费按照规定在税前扣除。如果是餐饮企业为前台服务员配备的工作服,因是为企业生产经营需要的,可以直接作为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而不作为福利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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