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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大家在学习之前,需要在脑中有一个基本的概念,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干什么的,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开。
增值税专用发票,我们日常都简称为“专票”。首先一个基本概念是,专票只能给一般纳税人使用,因此小规模纳税人是无法自行开具专票的。如果小规模纳税人发生销售,买方是一般人同时要求开具专票,那么小规模纳税人就只能去税务局,让税务局帮忙代开专票。
专票一共有三联:第一联是记账联(黑色字体),作为卖方的销售凭证,需要卖方自行留底并登记入账;第二联是抵扣联(绿色字体),第三联是发票联(红色字体),卖方在开具发票后,需要将第二联和第三联都提供给买方。买方收到发票后,将第三联(发票联)作为购进货物的凭证,登记入账,而第二联(抵扣联)需要在180天内到税务局进行认证,认证通过后,方能抵扣销项税额。
很多刚入行的同学经常问到,什么叫发票认证。所谓发票认证,其实就是将发票的抵扣联拿到税务局,税务局将你的抵扣联与销售方开票系统里的信息进行比对,确认这张发票是否是真实的交易,如果相符,则认证通过,可以抵扣;如果认证不相符,则认证不通过,无法抵扣。税务局这种做法其实就是为了防止虚假交易,虚开发票。
(一)会计核算不健全,即不能按要求准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者。 (二)不能准确提供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数 以上两点其实是一样的意思,既然无法准确核算,那当然无法准确提供相关税额的数据了。
(三)有以下行为,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者:(常考点) 1.私自印制专用发票; 2.向个人或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买取专用发票; 3.借用他人专用发票; 4.向他人提供虚开的专用发票; 5.未按本规定第五条的要求开具专用发票; 6.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 7.未按规定申报专用发票的购、用、存情况; 8.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四)销售的货物全部属于免税项目者。 顾名思义,销售的免税货物是不存在销项税额这一说的。 有上列情形的一般纳税人如已领购使用专用发票,税务机关应收缴其结存的专用发票。
商业企业,就是所谓的零售企业,零售企业是无法开具专票的,这个原因要从增值税说起。因为增值税主要是通过生产环节的增值额对企业进行征税,企业在生产前必定要购进原材料(产生进项),然后加工原材料生产出产品后再销售给批发商(产生销项),这样销项减进项才能算出产品的增值额。而批发商同样的道理,批发商可以从生产商购进产品(产生进项),然后再以高价格销售给零售商(产生销项),这样批发商也可以通过销项减进项算出增值额。但零售商就不同了,零售商从批发商购进货物虽可以产生进项,但零售商销售的对象是个人消费者,个人消费者是无法给零售商提供销项发票的,因此零售商如果开具专票,就无法核算销项税额,因此零售商只能开具普通发票。
项目填写齐全,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专用发票,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作废”字样。如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按填写有误办理。 发票需加盖发票专用章。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也必须加盖纳税人的发票章。 开具专用发票,必须在“金额”、“税额”栏合计(小写)数前用“¥”符号封顶,在“价税合计(大写)”栏大写合计数前用“ ⓧ”符号封顶。购销双方单位名称必须详细填写,不得简写。如果单位名称较长,可在“名称”栏分上下两行填写,必要时可出该栏的上下横线。 不得拆本使用专用发票。(纳税人从税务局购进发票时,每份发票都是连在一起的,合称为一本。根据规定,纳税人只能按发票号码顺序进行开具发票,不能把整本发票拆开使用,跳号使用也是不允许的。)
讲这一点之前必须告诉大家,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必须严谨再严谨,最好不要出现误开或填开错误的情况。一则如果经常发生误开的情况,税务局会怀疑你的企业是否存在虚假交易。二则,每一张专票对企业来说都是非常珍贵的,误开一张就少一张,是非常可惜的。
(1)如果发现误开了发票,并且发票日期未跨月,就只需要作废原发票,再重新开具一张正确的发票即可。
① 发票信息错误: 比如,X公司在2月15日开具了一张50000元的发票,在2月22日买方告知X公司,发票信息开错,发票在2月25日被退回到X公司。这样发票从开具到被退回都在2月份,因此只需要将原发票在开票系统中作废,然后重新开具一张正确的发票即可。
②发票金额错误,金额多开: 金额多开时,与上述一样的做法;
③发票金额错误,金额少开: 金额少开时,既可以与上述一样的做法,也可以在原来的发票基础上,再开具一张差额的发票。
(2)如果发现误开了发票,并且发票日期已跨月,就需要开具红字专票(也称为负数发票)。
① 发票信息错误: 比如,X公司在2月28日开具了一张50000元的发票,在3月2日买方告知X公司,发票信息开错,发票在3月5日被退回到X公司。这样发票开具在2月份,退回在3月份, 出现了跨月。因为这张2月份的发票已经在税务局申报纳税,因此无法直接作废该发票。正确的做法是在3月份开具一张-50000元的发票,即红字发票(也称为负数发票),这样就可以将2月份的50000元正数发票抵消,然后再重新开具一张正确的发票。注意的是,红字发票开具后,必须将其与对应的正数发票放在一起,因为税务局检查红字发票时会要求看对应的正数发票。
②发票金额错误,金额多开: 金额多开的情况,红字发票的金额可以是差额部分;
③发票金额错误,金额少开: 金额少开的情况,可以不用开具红字发票,直接再开具一张差额的发票即可。
转自微信公众号“会计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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