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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9 21: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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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属于我国税法界定的非居民纳税人,只负有限纳税义务。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年第63号)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而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只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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