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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出可抵扣的进项税,是每个会计每月必做的工作之一(天津会计叫做掐税,好吧,至少我们那这么叫)今天给各位同行介绍个小窍门,仅供参考。
假设一家企业,它的增值税征税税率为17%,所在地区和行业的增值税税负率为3.4%,本月销售额(价款)为1000元,计算出可用于抵扣的增值税票(价税合计)
一般情况下是这样的:先计算销项税额:1000*17%=170 再计算出应交增值税:1000*3.4%=34 那么进项税额为:170-34=136 最后计算出进项的价税合计为:136÷0.17*1.17=936
今天介绍的简便方法为:先计算出应缴纳的税额占征税率的比率为3.4%÷17%=20% ,也就是说企业销售额为1000元,要有200元为全额征税。那么这个企业每销售1000元,可抵扣800元的购进原材料或接受劳务的金额。 因此可抵扣的价税合计为800*1.17=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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