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会计考证+会计实操一站式服务 萨恩课堂会计免费课程会计免费考试题库免费豪华会计资料包领取
免费会计考试题库 花10天的工资,换10年的高薪! 2026年初级会计师课程会计通,专业的财务咨询平台
查看: 6890|回复: 4

员工的通讯费、餐补等费用是否应当并入工资总额计缴个人所得税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3-17 08:59: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问题如题:什么情况下并入工资总额,什么情况下可以直接作为公司的费用?
会计社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会计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3-17 09: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以货币形式发放员工都要并入工资计缴个税。
会计社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会计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3-17 09:24:4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搜索了下,有人这样解答:
一、单位为个人通讯工具(因公需要)负担通讯费采取金额实报实销或限额实报实销部分的,可不并入当月工资、薪金征收个人所得税。直接计入相关费用
二、单位为个人通讯工具负担通讯费采取发放补贴形式的,应并入当月工资、薪金计征个人所得税。
至于计入通讯费还是福利费,我单位目前是计入管理费用—通讯费,如果你单位不担心福利费超支,计入福利应该是可以的!
会计社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会计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3-17 11:29:32 | 显示全部楼层
上面的说得非常好
会计社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会计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3-17 19:34:09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
会计社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会计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会计|关于我们|联系方式|站务合作|友情链接|帮助中心|会计社区 ( 京ICP备12013966号 )

GMT+8, 2026-7-26 08:32

Discuz! X3.5

萨恩课堂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