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可以到各办税大厅窗口办理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开具。
按税法规定被扣缴个人所得税的个人可向税款扣缴地
税务机关申请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办理时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如委托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委托人签字),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被委托人为扣缴义务人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
(3)申请书(申请人或受托人签字)。
窗口受理,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应当注意的是:负有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的各单位应按期申报税款并及时上报个人所得税明细数据,并确保个人所得税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