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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纳税人税务登记注销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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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3 16:02: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单位纳税人税务登记注销办理指南
纳税人可以到各办税大厅窗口办理单位纳税人税务登记注销。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在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纳税人的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是在同一市(区)、县内的,需到原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在项目完工、离开中国前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办理时应当填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体为:
(1)税务登记证正、副本或国税收缴证件证明;
(2)其它涉税证件:发票领购簿、发票专用章、未使用的发票等;
(3)企业和单位主管部门或董事会的决议或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4)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吊销决定书;
(5)属破产的纳税人,应持有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民事裁定书等证件、资料;
(6)如已在国税申请注销或者办理注销的,提供国税部门的注销通知书;
(7)税务、会计中介机构为纳税人出具注销税务登记税收清理报告的,可一并附报。
窗口受理,符合条件的20个工作日内办结。应当注意的是:税务、会计中介机构为纳税人出具的注销税务登记税收清理报告(鉴证报告),由纳税人随办理注销登记提供资料时一并附送;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注销登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规定处理。

评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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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社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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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3 16:32: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学习了,要热烈欢迎啊

点评

必须的,明天补花!  发表于 2013-5-13 16:44
会计社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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