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外贸出口企业、生产型出口企业、小规模出口免税企业: 根据近期国家对出口退免税政策的有关规定,国家 税务总局对出口退税审核系统和相应的申报软件进行了调整升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外贸出口企业、生产型出口企业、小规模出口免税企业从2013年3月29日开始,必须使用新版申报软件进行退(免)税申报,外贸企业退税申报系统的最新版本为V13.0,生产企业退税申报系统的最新版本为V11.0,小规模企业免税申报系统的最新版本为V4.0。 二、本次升级不需要单独升级退税率文库,该版本申报软件已自带最新版本的退税率文库,其版本号为 20130201A。 三、本次升级的主要内容包括:升级新版出口退税率文库,增加对不同位数商品代码的支持。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2013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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