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在网上常常看到:一些人因为主动扶起摔倒的老人、或救助被车撞倒的人,而被认为是肇事者遭受索赔的事件,并曾引起过网友的热议。客观的说:这些事件中肯定会有遭受冤屈者。譬如2009年11月,重庆万州中学生万鑫,曾因主动扶起一位倒地的老人而被其指为肇事者,并要求索赔数万元。后因目击证人谭详宣出于正义感,从千里之外的新疆自愿返回作证,才使万鑫获得清白。但对那些本身清白却苦于找不到可靠证人的被冤者,却只能吁叹人间的不公了。 9 M, o; D% o& U* Q u% l; r' O0 M
本人也见过一个类似的例子:前几年冬天有个老人在我家附近的路上被车撞成重伤,肇事者逃逸。一位路过的出租车司机出于好心,主动打电话找来救护车把被撞者送到医院,还垫交了急救费。可是因老人长期昏迷不醒,其家属一口咬定就是这位司机所为,并提出高额赔偿。司机无奈之下请专家鉴定,最后证明此事确与己无关。冤枉是被洗清了,可是鉴定的费用,却要这位好心的司机自己支付。
7 a7 o: e6 x# B" M6 E 助人为乐是值得提倡的,可是因为做好事却给自己惹祸上身,那就是天大的冤枉了。所以有的人提到这些事时曾感慨地说:“如今这社会,我不是不想学雷锋,而是不敢学雷锋。” 可是真的遇到老人摔倒了,或者有人被撞了,是否就应该无动于衷呢?
: ^- W" m* b5 |5 l4 m) P 如果您遇到陌生的老人摔到了,您会上前扶起吗? ! Q! ?5 T: t4 R% F: }
欢迎朋友们谈谈您的看法,遇到这样的事,您觉得怎么做才对? |
评分
-
2
查看全部评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