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会计考证+会计实操一站式服务 萨恩课堂会计免费课程会计免费考试题库免费豪华会计资料包领取
免费会计考试题库 花10天的工资,换10年的高薪! 2026年初级会计师课程会计通,专业的财务咨询平台
查看: 2162|回复: 1

2011年注会考试营业税法教材变化归纳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11-21 14:22: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172页,增加:自2009111日起,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手机特服号“10699969”“10699919”分别为中国绿化基金会和中国社会工作协会接受捐款业务,以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中国绿化基金会和中国社会工作协会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征收营业税。
  2.173页,增加: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其直属单位与行业主管部门(或协会)、海外教育考试机构和各省级教育机构(以下简称合作单位)合作开展考试的业务,实质是从事代理业务,按照现行营业税政策规定,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其直属单位应以其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合作单位的合作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按照服务业代理业税目依5%的税率计算缴纳营业税。

  3.184页,修改:自20101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5)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5)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上述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的标准、办理免税的具体程序、购买房屋的时间、开具发票、差额征税扣除凭证、非购买形式取得住房行为及其他相关税收管理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的有关规定执行。
**祝大家梦想成真!
会计社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会计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1-22 09:54:54 | 显示全部楼层

LZ好牛哦...不错不错
会计社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会计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会计|关于我们|联系方式|站务合作|友情链接|帮助中心|会计社区 ( 京ICP备12013966号 )

GMT+8, 2026-8-14 00:50

Discuz! X3.5

萨恩课堂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