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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法讲义第十章 所得税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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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10 14:54: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章考情分析
  最近3年本章的平均分值为8分,2005年的分值为7分。
  2003年试题中首次综合题(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和调整)。
  最近3年题型题量分析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单项选择题        1题1分        1题1分        3题3分
多项选择题                 2题4分        2题4分
判断题                 1题1分         
综合题        1题10分                  
合计        2题11分        4题6分        5题7分
  2005年辅导教材的主要变化
  在企业所得税"收入总额"的界定中,新增了若干规定(P343-344)
  调整了"纳税人为对外投资而发生的借款费用"的处理方法(P345)
  新增了"工会经费"的处理方法(P345)
  对"捐赠的处理程序"进行了重大调整
  调整了"坏账"的处理方法(P346)
  新增了"资产损失"的处理方法(P347)
  新增了"广告费"的处理方法(P348)
  新增了"研究开发费用"的处理方法(P348)
  调整了"税后利润补缴所得税"的计算公式(P350)
  调整的"资产评估增值"的规定
  将外国企业"预提所得税"的税率由20%调整为10%(P362)
  删掉了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中的"税收优惠政策"、"再投资退税"以及外国企业的"合并申报纳税"等内容
  在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中新增了"年薪制"、"双薪制"的计税方法(P373-374)
  删掉了"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及税款缴纳"(2001年的简答题曾涉及该考点)

  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思路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会计利润=收入总额-(生产经营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税金+营业外支出)
  【例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准从收入总额中扣除的是( )(2004年)
  A.增值税
  B.印花税
  C.资源税
  D.关税
??【答疑编号1010001: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
  "纳税调整增加额"包括:
  (1)会计利润计算中已经扣除,但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部分的金额(如工资、业务招待费)
  (2)会计利润计算中已经扣除,但税法规定不得扣除的项目金额(如税收滞纳金、工商罚款)
  (3)未计或者少计的应税收益(如保险无赔款优待)
  "纳税调整减少额"包括:
  (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额(5年内)
  (2)减税或者免税收益(如国债利息收入)
  (一)收入总额的界定(P343-344)
  1.生产经营收入
  2.财产转让收入:包括转让固定资产、有价证券、股权取得的收入
  3.利息收入:购买各种有价证券的利息、外单位欠款利息,但不包括国债利息收入
  4.租赁收入:出租固定资产、包装物的租金收入
  5.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的使用权而取得的收入
  6.股息收入:对外投资入股分得的股息、红利收入
  7.其他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收入、因债权人缘故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债务重组收益、教育费附加返还款、包装物押金收入
  8.对企业返还流转税的税务处理(2005年新增)
  (1)直接减免和即征即退的流转税,应并入"当年"利润计征企业所得税;
  举例:甲纳税人,2005年10月应交增值税100万元,直接减免40万元,或者即征即退,交100万元退回40万元,退回的应计入2005年应纳税所得额。
  (2)先征后返和先征后退的流转税,应并入"实际收到的年度"计征企业所得税。
  9.视同销售
  (1)纳税人在基本建设、专项工程及职工福利等方面使用本企业商品的
  (2)纳税人将企业自产、委托加工和外购的原材料、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有价证券用于捐赠的
  (3)纳税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
  10.纳税人接受的捐赠(2005年新增)
  (1)货币性资产:应并入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
  (2)非货币性资产:应按接受捐赠时资产的入账价值确认捐赠收入,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特殊规定】自2004年7月1日起,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视同销售的所得、债务重组所得及捐赠收入,占当年应纳税所得50%以上的,可在不超过5年的期间内均匀纳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举例:甲企业2005年应纳税所得额2000,其中1200属于接受捐赠,接受捐赠占整个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0%,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1200÷5+800=1040
  11.资产评估增值(P355)
  (1)清产核资中的资产评估增值: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2)产权转让净收益: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3)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发生的资产评估净增值: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4)股份制改造中的资产评估增值:调整相应账户,可以计提折旧,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举例:甲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设备的原值100万元,每年按20%提折旧,在改制中设备增值400万元,已提了80万元的折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在税前扣除折旧还是原来的20万元。多的60万元属于纳税调整额。
  【例题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当计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有( )。
  A.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进行清产核资时发生的固定资产评估增值
  B.纳税人购买国家重点建设债券的利息收入
  C.纳税人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
  D.纳税人在产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产权转让净收益
??【答疑编号1010002: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CD
  【例题2】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规定,下列各项中,视同销售计入收入总额的有( )。
  A.纳税人在基本建设中使用本企业商品的
  B.纳税人在职工福利中使用本企业商品的
  C.纳税人将外购的原材料用于捐赠的
  D.纳税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
??【答疑编号1010003: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CD
  (二)准予扣除项目
  1.工资支出(P345)
  允许在税前扣除的是"计税工资总额",而非"实发工资总额"。
  2.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P345)
  (1)职工福利费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14%计算扣除
  (2)工会经费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2%计算扣除
  (3)职工教育经费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1.5%计算扣除
  (4)(2005年新增)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交的经费,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在税前扣除。凡不能提供《专用收据》的,其提取的职工工会经费不得在税前扣除(P345)。
  举例:企业实发工资总额100万元,计税工资80万元,实际发生的三费是17.5万元。如何税前调整
  ①试卷中未提专用收据17.5-80×(14%+2%+1.5%)
  ②题目中告诉不能提供专用收据17.5-[80×(14%+1.5%)]
  ③题目中告诉可以提供专用收据17.5-[80×(14%+15%)+100×2%]
  3.业务招待费(P346)
  纳税人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在1500万元以下的,扣除标准为其销售(营业)收入净额的5‰
  在1500万元以上的部分,扣除标准为该部分销售(营业)收入净额的3‰
  在计算业务招待费时,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但不包括营业外收入。
  举例:一个企业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19万元,19万元在计算利润总额时全部扣除,调增额是多少?
  业务招待费的调增额=19-[1500×5‰+(2000-1500)×3‰]
  4.广告费(P348)(2005年新增)
  一般纳税人的广告费支出,在销售(营业)收入2%以内的部分,可以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
  举例:企业2005年收入是1亿,实际发生的广告费1000万元,这个1000万元在计算利润总额全部扣除,如何进行调整?
  广告费调增额=1000-10000×2%=800
  (1)粮食类白酒的广告支出不得扣除。
  (2)自2001年1月1日起,制药、食品(包括保健品、饮料)、日化、家电、通信、软件开发、集成电路、房地产开发、体育文化、家具建材商城等10大行业的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广告费支出,在销售(营业)收入8%以内的部分,可以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
  举例:食品类的企业2005年收入1亿,发生的广告费1000万元,调整额是多少?
  广告费调增额=1000-10000×8%=200
  (3)从事软件开发、集成电路制造、互联网站等高新技术企业,以及从事高新技术创业投资的风险投资企业,自登记成立之日起5个纳税年度内,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广告支出可以据实扣除。
  (4)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业务宣传费",包括未通过媒体的广告性支出,在不超过销售收入5‰范围内,可据实扣除。
  (5)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不得扣除。
  (6)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但不包括营业外收入。
  举例:收入1亿,广告费支出1000万元:
  ①一般行业1000-10000×2%
  ②粮食费、白酒企业 1000万元应当全额的调增
  ③食品类行业1000-10000×8%
  ④如果是互联网站(高新技术企业)在公司成立之日起头5年可以据实扣除,因此,不需要进行调整。
  如果企业发生了1000万元的宣传费:
  业务宣传费 1000-10000×5‰=950(万元)
  非广告性的赞助费:1000万元的赞助费应当是全额的调整。
  5.借款利息支出(P344)
  (1)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可按实际发生数扣除。
  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只准按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予以扣除。
  举例:甲是纳税人,如果向工商银行贷款1000万元,期限1年,贷款利率6%,向非金融机构借款1000万元,期限1年,利率8%,发生了140万元的借款费用,在计算利润总额时全部计入财务费用在税前扣除。这种情况如何调整?
  调增额=140-(1000+1000)×6%=20
  (2)纳税人为购置、建造和生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而发生的借款:
  ①在资产购建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该资产的成本,不得扣除;
  举例:甲纳税人2005年1月1日购置固定资产,向工商银行借了1000万元,利率6%,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的时间是9月1日,把60万元的借款费用全部计入财产费用在税前扣除,这种情况如何调整?
  在交付使用之前有8个月,这8个月利息应当是资本化,不能扣除,交付使用之后,后4个月利息可以在税前扣除。
  调增额=60-[60×(4/12)]= 40
  ②在资产交付使用后发生的借款费用,可以在发生当期扣除。
  (3)纳税人从关联方取得的借款金额超过其注册资本的50%的,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举例:甲是纳税人,注册资本5000万元,乙是关联方,借款3000万元,借款费用120万元全部计入财务费用在税前扣除。
  借款3000万元分成两部分:
  注册资本的50% 2500万元 →100万元
  超过注册资本的50% 500万元 →20万元
  注册资本50%借款对应的利息可以扣除,超过注册资本50%的借款对应的利息不能扣除。
  调增额=120-120×[(5000×50%)/3000]= 20
  (4)(2005年调整)自2003年1月1日起,纳税人对外投资而发生的借款费用,只要符合上述限制条件的,不再需要资本化计入投资成本,"可以"作为经营性费用在税前扣除(P345)。
  举例:甲向乙投资2000万元,甲向工商银行借款1000万元,期限1年,利率6%,向非金融机构借款1000万元,期限1年,利率8%,甲在计算利润总额时140万元借款费用计入财务费用在税前扣除,这种情况下如何调整?
  调增额=140-(1000+1000)×6%=20
  6.固定资产租赁费(P346)
  (1)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从出租方取得的固定资产,其符合独立纳税人交易原则的租金,可根据受益时间均匀扣除。
  举例:A出租方,B是承租方,签订设备的租赁合同,设备租用5年,5年租金总共100万元,对于经营来说设备的所有权并不发生转移,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设备,A应当提折旧的,B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设备不能提折旧。B是2005年1月1日租入的设备,B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租金全部在税前扣除。
  调增额=100-(100÷5)=80
  (2)纳税人以融资租赁方式从出租方取得的固定资产,其租金支出不得直接扣除,但可以按照规定提取折旧费分期扣除。
  举例:A出租方,B是承租方,设备原值是400万元,B作为承租方每年支付100万元租金,连续支付5年,如果5年租金都给了,设备的所有权归B所有。B可以提折旧。
  =100-[400×(1-5%)/10]
  【例题】纳税人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对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而发生的租赁费,可以直接从企业收入总额中一次扣除。( )
??【答疑编号1010004: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7.坏账(P346-347)(2005年调整)
  自2004年7月1日起,纳税人既可采用经批准核销法,也可提取坏账准备金。
  坏账准备金的提取比例一般不得超过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5‰。
  【相关连接】存货跌价准备金、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金、长期投资跌价准备金、风险准备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举例:2005年12月31日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共1亿,企业提取的坏账准备金100万元,100万元在税前全部扣除,调整额是多少?
  调增额=100-10000×5‰=50
  8.财产保险和运输保险费用(P347)
  纳税人参加财产保险和运输保险的费用,准予扣除。
  保险公司给予纳税人的无赔款优待,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9.资产损失(P347)
  纳税人当期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盘亏、毁损净损失,由其提供清查盘存资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准予扣除。
  企业因存货盘亏、毁损、报废等原因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应视同企业财产损失,准予与存货损失一起在所得税前按规定进行扣除。
  例如:甲企业在05年4月从乙购进100万元的钢材(不含税),4月份验收入库,进项税额已抵扣;若库存钢材于5月份发生了40万元的损失,进项转出,则需要补交增值税,可少交企业所得税。
  自2003年1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规定条件的财产永久实质性损害时,扣除变现收入、可收回的金额,以及责任和保险赔偿后的财产损失部分,可以扣除。
  例如:某企业的一批产品于05年10月份发生了100万元的损失,该产品买得2万元;保险公司给予40万元的保险赔偿,则该企业的实际损失为多少?
  实际损失 100-2-40=58万 在税前可以扣除
  【例题】某企业为一般纳税人,适用33%的所得税税率。2005年1月,该企业会计人员计算企业2004年应纳税所得额为240万元。会计科长在审核时发现会计人员计算企业2004年应纳税所得额时漏记如下业务,且尚未进行账务处理:2004年12月企业发生一场大火,烧毁一批原材料和一台在用机器设备;该批原材料进价(不含税)为30万元,进项税额5.1万元;该机器设备账面净值为38万元,变价现金收入0.5万元。上述事项经税务机关审核,准予扣除,该企业据此进行了账务处理。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企业2004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 )万元。(2005年)
  A.166.9
  B.167.4
  C.172
  D.172.5
??【答疑编号1020001: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
  10.汇兑损益(P347):计入当期所得或者在当期扣除。
  11.支付给总机构的管理费(P347):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准予扣除。
  12.研究开发费用(P348)(2005年新增)
  “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开发费用不受比例限制,计入“管理费用”据实扣除
  “盈利企业”当年的研究开发费用超过上年实际发生额10%以上(含10%)的,除据实列支外,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还可再按实际发生额的50%,直接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例如:某企业05年应纳税所得额为240万元;其中,80万元为研发费用;该企业04年的研发费用为70万元;此时,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
  240-80×50%=200万
  13.公益、救济性捐赠(2005年重大调整)
  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不允许扣除(全部计入纳税调整增加额)
  例如:甲于05年向某小学直接捐赠100万元,则100万元为全额调增。
  纳税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老年服务机构、红十字事业、农村义务教育、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的捐赠则可以“全额扣除”,无需进行纳税调整
  【例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按一定比例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是( )。
  A.纳税人直接向某学校的捐赠
  B.纳税人通过企业向自然灾害地区的捐赠
  C.纳税人通过电视台向灾区的捐赠
  D.纳税人通过民政部门向贫困地区的捐赠
??【答疑编号1020002: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D
  例如:甲于05年通过民政部门向农村义务教育捐赠100万元,该100万元全部计入营业外支出,问:此业务该怎样调整?不需要调整
如果通过民政部门向贫苦地区捐赠300万元
  则是扣除率为3%的捐赠
  扣除率为3%的捐赠(2005年重大调整)
  ①计算扣除限额=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第43行“纳税调整前所得”×3%
  ②纳税调整额=实际捐赠支出额-扣除限额
  例如:甲企业05年纳税调整前所得为1000万元,该企业于05年通过民政部门向贫困地区捐赠100万元;调增额=100-1000×3%=70万 如果调整前所得是20万,则不需要调整。
  甲企业向乙投资,分回税后利润为85万元,计算纳税调整前所得时必须将税后利润还原为税前。若乙企业适合的企业所得税率为15%,则税前利润100万元。85÷(1-15%)=100万
  (三)不允许扣除项目(全部调增)
  调增包括:
  (1)若该项目不能扣除,则全额调增;
  (2)若该项目允许部分扣除,则只有超标的部分调增。
  资本性支出(纳税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和对外投资的支出)
  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
  违法经营的罚款、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
  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
  纳税人逾期归还银行贷款,银行按规定加收的罚息,不属于行政性罚款,允许在税前扣除。
  例如:甲为纳税人,它被工商部门罚款100万元;不允许税前扣除,甲企业被司法部门处以100万元的罚金,不允许税前扣除;甲纳税人被税务机关罚款100万元;不允许税前扣除,甲企业逾期不能偿还贷款,银行加收100万元的罚息,允许税前扣除。
  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有赔偿的部分
  例如:甲纳税人于05年损失100万元,甲可得到保险公司40万元的保险赔偿;
  超过国家规定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以及非公益、救济性捐赠。纳税人超过税法规定,用于公益、救济性捐赠范围以外的捐赠,以及超过一年应纳税所得额扣除标准以外的捐赠,不得扣除。
  各种赞助支出。各种赞助支出是指各种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这些赞助支出不得扣除。
  担保支出
  例如:A企业向B银行贷款100万元,C为保证人;若A企业破产,则银行可向A申报100万元的破产债权;若清偿率为10%,则B可向A索取10万元,剩余90万元由C承担。C的90万不能税前扣除的。
  回扣支出
  存货跌价准备金、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金、长期投资跌价准备金、风险准备金(2002年简答题)
  职工个人住房的折旧
  【例题1】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纳税人发生的下列支出中,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是( )。
  A.工商机关所处罚款
  B.银行加收的罚息
  C.司法机关所处罚金
  D.税务机关加收的税收滞纳金
??【答疑编号1020003: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
  【例题2】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纳税人提取的下列准备金中,不得在税前扣除的是( )。
  A.存货跌价准备金
  B.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金
  C.长期投资跌价准备金
  D.风险准备金
??【答疑编号1020004: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CD
  【例题3】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项目有( )。(2001年)
  A.缴纳的消费税
  B.缴纳的税收滞纳金
  C.赞助支出
  D.缴纳的财产保险费
??【答疑编号1020005: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D
  【例题4】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准扣除的有( )。(2004年)
  A.支付的财产保险费
  B.固定资产转让费用
  C.购建固定资产的费用
  D.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支付的租金
??【答疑编号1020006: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CD
  (三)弥补亏损
  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延续弥补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自亏损年度的下一年度起连续5年不间断地计算。
  例如:纳税人用98年的收入弥补97年的亏损,该纳税人98年至02年一直盈利,则最长可弥补至02年。
  按照弥补亏损后的应纳税所得额来确定适用税率。
  例如:某企业于04年亏损20万元,05年盈利25万元,则按照弥补亏损后的余额确定相应的税率。(25-20)×27%
  企业境外业务之间的盈亏可以相互弥补,但企业境内外之间的盈亏不得相互弥补。
  例如:甲为中国的企业,它在美国设有分支机构,法国也设有分支机构,则境外的盈亏可相互弥补,但境内与境外的盈亏不可相互弥补。
  (五)境内投资收益的处理(P350)(2005年重大调整)
  第一步:将“税后”投资收益还原成“税前”投资收益
  税前投资收益=税后投资收益÷(1-被投资企业适用税率)
  例如:甲向乙投资,甲所得税税率为33%,乙所得税税率为15%;甲取得85万元的税后利润;
  税前利润 85/(1-15%)=100万
  第二步:计算投资收益的“扣除限额”
  扣除限额=税前投资收益×投资方企业适用税率
  第三步:与企业的其他所得“合并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所得税额=(企业的其他所得+税前投资收益)×投资方企业适用税率-扣除限额
  例如:境内投资收益的两种处理方法:
  ①若未出现捐赠或出现捐赠但与3%无关;
  ②只有境内投资,没有3%的捐赠;
  甲纳税人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万元,税率为33%;甲向乙投资,乙的税率为15%,分得85万元的税后利润
乙应补税 85÷(1-15%)×(33%-15%)=18万
  【综合题】
  甲企业2004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产品销售收入46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400万元。
  (2)产品销售成本3800万元,应缴纳增值税61万元,营业税14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6万元。
  (3)营业费用120万元,财务费用28万元,管理费用232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30万元,研究开发费用100万元,比上年增长超过20%。
  (4)营业外支出100万元。其中,通过当地民政部门向某灾区捐赠70万元,通过当地民政部门向一老年服务机构捐款20万元,向技术监督部门缴纳罚款10万元。
  (5)甲企业2004年实际发放的职工工资总额为320万元,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计税工资总额为280万元,计提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和教育经费60万元。其中,工会经费已取得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
  (6)甲企业持有位于深圳特区的乙企业20%的股权,乙企业2004年实现利润400万元,按15%的税率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已全部分配给投资者(假设乙企业没有纳税调整因素)。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甲企业2004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甲企业适用33%的税率)。
??【答疑编号1020007: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1)计算甲企业纳税调整前所得=(4600+400)-3800-14-6-120-28-232-100+[(400×(1-15%)×20%)÷(1-15%)=780(万元)
  (2)计算纳税调整增加额
  ①业务招待费的纳税调整增加额=30-[1500×5‰+(4600+400-1500)×3‰]=12(万元)
  ②向技术监督部门缴纳的罚款10万元不得在税前扣除,全额调增。
  ③向灾区捐赠的纳税调整增加额=70-780×3%=46.6(万元)
  ④工资的纳税调整增加额=320-280=40(万元)
  ⑤三项经费的纳税调整增加额=60-(280×14%+280×1.5%+320×2%)=10.2(万元)
  纳税调整增加额合计=12+10+46.6+40+10.2=118.8(万元)
  (3)计算纳税调整减少额
   由于甲企业2004年的研究开发费用比上年增长超过10%,因此可加计扣除实际发生额的50%,本题的调减额为50万元。
  (4)计算纳税调整后所得=780+118.8-50=848.8(万元)
  (5)甲企业2004年应纳所得税=848.8×33%-400×20%×15%=268.10(万元)
  (六)境外投资收益的处理(P351)
  例如:甲纳税人在A国投资,A国适用的所得税的税率为40%,中国的所得税的税率为33%;分得税后利润为60万元,则该收入怎么处理?
  若甲纳税人向B国投资,B国适合所得税税率为30%,从B国分得税后利润为70万元;若税交少,则需要补税。
  补税 70/(1-30%)×(33%-30%)=3万
  (七)固定资产的计价和折旧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购入的固定资产,按购入价加上发生的包装费、运杂费、安装费,以及缴纳的税金后的价值计价。从国外引进的设备,按设备买价加上进口环节的税金、国内运杂费、安装费等后的价值计价。
  【例题1】某印刷厂购进一台印刷机器,买价12万元,取得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金为2.04万元,另支付运杂费0.2万元、安装费0.3万元。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规定,该印刷机器作为固定资产的计价金额应是( )万元。
  A.12
  B.12.5
  C.14.04
  D.14.54
??【答疑编号1020008: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D
  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在用的机器设备、运输车辆、器具、工具;季节性停用和大修理停用的机器设备;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例如:A为出租方,B为承租方,双方签订租赁合同;若A与B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双方约定B每年需要支付100万元的租金,连续支付5年;5年期末时,设备的所有权归B。
  【例题2】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规定,下列固定资产中,应当提取折旧的有( )。
  A.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B.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C.大修理停用的机器设备
  D.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答疑编号1020009: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CD
  (八)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纳税申报期限(交表时间)
  年度终了后45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决算报表和所得税申报表(P356)。
  纳税期限(交钱时间)
  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P357)。
  【相关连接】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P437)。

  第二节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征税范围(P361)
  外商投资企业: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征税。
  外国企业:仅对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征税。
  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的外国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具体包括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的所得,以及与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具有实际联系的利润(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
  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所得包括:
  1.从中国境内取得的利润、股息
  2.从中国境内取得的存款利息、债券利息、垫付款或者延期付款利息等;
  3.将财产租给中国境内租用者而取得的租金
  4.提供在中国境内使用的专利权、专有技术、著作权、商标权等而取得的使用费
  5.转让中国境内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等财产取得的收益
  6.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从中国境内取得的其他所得。
  【例题】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外国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的有( )。
  A.从中国境内取得的利润
  B.将财产租给中国境内租用者而取得的租金
  C.转让中国境内的房屋取得的收益
  D.提供在境内使用的专利权而取得的服务费
??【答疑编号1030001: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CD
  (二)应纳税所得额的界定(P362-363)
  企业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产品,可以按交付产品或者商品开出发票的日期确定销售收入的实现,也可以按合同约定的购买人应付价款的日期确定销售收入的实现。
  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但国债转让收入应纳税。
  股票转让净收益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发行股票的溢价部分计入股东权益,不作为营业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
  【例题】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有( )。(2004年)
  A.非货币资产收入
  B.到期国债利息收入
  C.发行股票的溢价收入
  D.转让股票的净收益
??【答疑编号1030002: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D
  (三)不得列为成本、费用和损失的项目(P364)
  资本的利息
  例如:A与B成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甲;A企业以价值100万元的设备出资;若B企业以向银行贷款100万元的货币出资;8万的利息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甲中扣除了是不可以的。
  支付给总机构的特许权使用费
  例如:法国总部甲公司在北京设立一个分厂,该分厂生产化妆品且使用总部商标,并向总部每年支付1000万元的商标使用费;商标使用费在税前不能列支。
  固定资产的购置、建造支出
  无形资产的受让、开发支出
  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税收滞纳金和罚款
  (四)准予列支的项目(P365)
  1.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合理的借款利息,应当提供借款付息的证明文件,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准予列支。企业借款用于固定资产的购置、建造或者无形资产的受让、开发,在该项资产投入使用前发生的利息,应当计入固定资产的原价。
  例如:甲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甲从银行贷款1000万元购置固定资产;该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时间为9月1日,则在交付使用之前的利息应当资本化,计入固定资产的成本。交付使用之后,则允许在税前扣除。
  【相关链接】
  (1)支付给总机构的特许权使用费,不得列支;
  (2)外商投资企业向其关联企业支付的管理费,不得列支。
  2.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向其总机构支付的同本机构、场所生产、经营有关的合理的管理费,应当提供总机构出具管理费汇集范围、总额、分摊依据和方法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注册会计师的查证报告,准予列支。但企业向其关联企业支付的管理费不得列支。
  例如:法国总部甲公司在北京设有一个分支机构A,该机构生产化妆品;若A每年需向总部支付300万元的管理费,则管理费能否列支?向其总机构支付的同本机构、场所生产、经营有关的合理的管理费是可以列支的。如果是向总部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是不可以列支的
  3.交际应酬费的扣除标准(P365)
  工业、商业等经营货物的企业(交增值税):5‰、3‰
  交通运输、娱乐、服务业(交营业税):10‰、5‰
  4.企业在筹建和生产、经营中发生的汇兑损益,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应当合理列为各所属期间的损益。
  5.从事信贷、租赁等业务的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报经当地税务机关批准,逐年按年末放款余额,或者年末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应收款项的余额,计提不超过3%的坏账准备,从该年度应纳所得税额中扣除。
  6.工资经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准予列支;
  企业不得列支其在中国境内工作的职工的境外社会保险费。
  7.基金、经费
  三项基金(包括医疗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退休保险基金):可以在税前列支
  两项经费(包括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可以按规定的计提标准在税前列支
  其他职工福利类支出:可按实际发生数扣除,但不得超过“税前列支工资总额”的14%
  【例题】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得列为成本、费用和损失的项目有( )。
  A.外商投资企业向其关联企业支付的管理费
  B.资本的利息
  C.支付给总机构的特许权使用费
  D.外商投资企业为其在中国境内工作的职工支付的境外社会保险费
??【答疑编号1030003: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CD
  8.捐赠(P366)
  企业通过中国境内国家指定的非营利的社会团体或国家机关向教育、民政等公益事业和遭受自然灾害的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可以作为当期成本费用列支。
  企业直接资助非关联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的研究开发经费,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例如:甲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若是通过中国境内国家指定的非营利的社会团体或国家机关向教育、民政等公益事业和遭受自然灾害的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间接捐赠则都可100%扣除;若是直接捐赠,则向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直接捐赠的开发经费可100%扣除;
  9.技术开发费 (P367)
  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比上年实际增长10%以上的,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允许再按当年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
  例如:甲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该企业05年的开发经费为100万元,且全部列为管理费用;04年的研发经费为80万元;若05年的增长大于等于10%,则可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10.损失
  外商投资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的盘亏、毁损、报废净损失、坏账损失以及遭受自然灾害、民事诉讼等意外事故造成的非常损失,经税务机关审查批准后,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例题1】某外商投资企业2004年取得利润总额为5000万元,其中营业外收支和投资收益项目已列收支为:通过民政部门向灾区捐赠款物价值100万元,直接资助当地某高校研究开发经费60万元,国债利息收入20万元,国债转让收益50万元。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外商投资企业2004年应纳税所得额为( )万元。(2005年)
  A.4980
  B.5040
  C.5124
  D.5137
??【答疑编号1030004: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
  【例题2】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下列捐赠中,可以在税前全部扣除的有( )。
  A.外商投资企业通过中国境内国家指定非营利的社会团体贫困地区的捐赠
  B.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国家机关向教育、民政等公益事业的捐赠
  C.外商投资企业直接资助非关联科研机构的研究开发经费
  D.外商投资企业直接资助高等学校的研究开发经费
??【答疑编号1030005: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CD
  【综合题】
  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主营业务为娱乐业,2004年的财务资料如下:
  (1)营业收入1500万元,缴纳营业税300万元;
  (2)营业成本750万元;
  (3)管理费用320万元,其中包括交际应酬费60万元,技术开发费80万元(比2003年增长12%);
  (4)财务费用108万元,其中包括支付外方作为投入资本的境外借款费用80万元。
  (5)营业外收入500万元,其中包括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100万元,国债转让收益100万元,股票转让净收益100万元;
  (6)营业外支出300万元,其中包括违法经营罚款10万元,直接资助某高校研究经费60万元。
  要求:计算该企业2004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和地方所得税。
??【答疑编号1030006: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1)利润总额=(1500+500)-(300+750+320+108+300)=222(万元)
  (2)交际应酬费超过标准部分不得列支,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0-(500×10‰+1000×5‰)=50(万元)
  (3)技术开发费比2003年增长超过10%,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80×50%=40(万元)
  (4)资本的利息不得在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80万元。
  (5)国债利息收入免征所得税,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
  【解析】国债转让收益100万元、股票转让净收益100万元应缴纳所得税,无需进行税务调整。
  (6)违法经营的罚款不得在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
  【解析】外商投资企业直接资助非关联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的研究开发经费,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7)2004年应纳税所得额=222+50-40+80-100+10=222(万元)
  (8)2004年应纳企业所得税和地方所得税=222×(30%+3%)=73.26(万元)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一)居民纳税人、非居民纳税人的界定(P368)
  对纳税人居民、非居民身份的确定,税法采用的是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
  【例题1】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规定,将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区分为居民纳税义务人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依据的标准是( )。
  A.境内有无住所
  B.境内工作时间
  C.取得收入的工作地
  D.境内居住时间
??【答疑编号1040001: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D
  【例题2】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个人所得税居民纳税人的有( )。
  A.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
  B.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
  C.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
  D.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
??【答疑编号1040002: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
  (二)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个人所得税减免规定:
  1.首先界定题目中的项目是否应当“免税”(P371)。例如,国债利息收入、保险赔款、退休工资属于个人所得税的免税项目。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额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偿;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发给见义勇为的奖金,对乡镇及其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机构、有章程的见义勇为基金或类似性质的组织颁发的奖金、奖品,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免征个人所得税;
  (11)企业和个人按照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规定的比例缴付的部分计征个人所得税;个人领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12)个人取得的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以及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的其他专项储蓄存款或者储蓄性专项基金存款的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13)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例题1】某军医转业至一地方医院,在一定期间内取得下列收入,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项目有( )。
  A.转业费2万元
  B.月工资1200元
  C.稿酬1800元
  D.出诊月收入1000元
??【答疑编号1040003: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CD
  【例题2】某高校退休职工夏某11月份取得下列收入,其中可以免缴个人所得税的有( )。
  A.工资 1750元
  B.国库券利息收入1100元
  C.稿费1600元
  D.省政府颁发的环保奖20000元
??【答疑编号1040004: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D
   【例题3】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有( )。(2005年)
  A.张某获得的保险赔款
  B.王某出租房屋所得
  C.李某领取的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
  D.赵某领取的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退休工资
??【答疑编号1040005: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CD
  2.计征方法(P373-375)
  按月征收:工资、薪金所得
  举例:王某2004年全年工资3万元,需要交多少个人所得税?
  [(30000÷12-800)×10%-25] ×12
  按年征收: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按次征收: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财产租赁所得、偶然所得
  举例:甲纳税人在2005年3月中彩票100元,2005年5月中彩票1万元,怎么交税?
  100×20%
  10000×20%
  乙纳税人在2005年3月从A出版社取得稿酬600元,2005年6月从 B出版社取得稿酬6000元,稿酬怎么交税?
  6000×(1-20%)×20%×(1-30%)
  3.计税依据(P372)
  (1)工资、薪金:800元/4000元
  (2)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财产租赁所得:800元/20%
  举例:劳务报酬取得3000元
  (3000-800)×20%
  如果劳务报酬取得5000元
  5000×(1-20%)×20%
  (3)利息、股息、红利、偶然所得: “原始收入”
  (4)财产转让所得:以收入额减去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计征个人所得税。
  举例:财产的原值是10万元,转让收入16万元。16-(10+1)=5(万元)“余额”计征个人所得税
  【例题1】某外籍专家在我国境内工作,月工资为30000元人民币,则其每月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为( )。(2003年)
  A.30000
  B.29200
  C.26800
  D.26000
??【答疑编号1040006: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D
  【例题2】李某在一次福利彩票抽奖中,花1000元抽中一辆价值300000元的“别克”牌轿车,外加500000元现金。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李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为( )元。
  A.100000
  B.0
  C.159800
  D.160000
??【答疑编号1040007: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D
  4.计算不同项目的应纳税额
  (1)稿酬的“减征”
  举例:所有的稿酬都减征30%。
  个人所得税基本的税率20%×(1-30%)=14%
  (3000-800)×14%
  5000×(1-20%) ×20%×(1-30%)
  (2)劳务报酬的“加成”
  举例:2万元以下的,还是20%的基本税率,应税所得2-5万元之间需要加50%。
  20%×(1+50%),如果超过5万元20%×(1+100%)
  某人原始收入10万元。需要交的税为:
  10×(1-20%)=8(万元)
  ①2×20%+3×30%+3×40%=2.5
  ②8×40%-0.7=2.5
  (3)工资的特殊规定(P373-374)
  一次取得数月奖金:不摊不扣
  ①上述奖金不能平均分摊于各月,而应单独作为1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在取得的“当月”计算缴纳。
  ②上述奖金原则上不再减除费用,“全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直接按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举例:某人在2004年12月取得收入包括两块:
  1.取得工资3000元
  2.取得奖金3万元。
  工资:(3000-800)×15%-125
  奖金:30000×25%-1375
  ③如果取得奖金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不足800元的,可将奖金收入减除“当月工资与800元的差额”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
  举例:某人2004年12月份取得工资600元,取得奖金3000元,应如何交税?
  [3000-(800-600)] ×15%-125
  年薪制
  张某于2004年1月1日应聘到甲企业(实行年薪制)担任总经理,每月领取基本工资2000元,年末根据其工作业绩取得效益收入42000元。则张某2004年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每月应预缴个人所得税=(2000-800)×10%-25=95元
  全年预缴税款=95×12=1140元
  全年收入额=2000×12+42000=66000元
  全年应纳税额=【(66000÷12-800)×15%-125】×12=6960元
  实际汇算清缴应补税款=6960-1140=5820元。
  双薪制
  应单独作为1个月的工资计算征税,原则上不再扣除费用。
  举例:某人2004年12月份取得工资3000元,年底加薪3000元,这种情况下怎么交税?
  工资:(3000-800)×15%-125
  加薪:3000×15%-125
  如果取得加薪的当月工资薪金低于800元,可将加薪与当月工资合并后减除800元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
  举例:2004年12月取得工资600元,加薪600元,加薪的当月底于800元,怎么交税?
  (600+600-800)×5%
  1.原始收入为3000元
  2.原始收入为5000元
  3.原始收入为50000元以上
  举例:如果收入3000元,不同的税目怎么交税?
  ①工资(3000-800)×15%-125
  ②稿酬(3000-800)×14%
  ③劳务报酬(3000-800)×20%.
  ④特权使用费(3000-800)×20%
  ⑤偶然所得3000×20%
  ⑥利息3000×20%
  举例:如果收入5000元怎么交税?
  ①工资(5000-800)×15%-125
  ②稿酬5000×(1-20%)×14%
  ③劳务报酬5000×(1-20%)×20%
  ④特权使用费/财产租赁所得5000×(1-20%)×20%
  ⑤偶然所得/利息所得5000×20%
  【例题】王某取得稿酬20000元,讲课费4000元,已知稿酬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劳务报酬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王某应纳个人所得税额为( )元。(2005年)
  A.2688
  B.2880
  C.3840
  D.4800
??【答疑编号1040008: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
  5.捐赠的扣除标准(P373)
  (1)个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构向教育、公益事业、贫困地区和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捐赠的,捐赠额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2)个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构向红十字事业、青少年活动场所、农村义务教育、福利性和非盈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的捐赠,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可以“全额”扣除。
  举例:如果甲取得稿酬2万元,甲拿到稿酬后通过民政部门向贫困地区捐赠1万元,甲应怎么交税?
  ①20000×(1-20%)=16000
  ②16000×30%=4800
  ③(16000-4800)×14%
  举例:如果甲是纳税人,取得偶然所得10万元,甲通过民政部门向贫困地区捐赠5万元,甲需要交多少个人所得税?
  (10-10×30%)×20%
  举例:甲纳税人,如果甲取得劳务报酬2万元,甲通过民政部门向农民义务教育捐赠1万元,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①20000×(1-20%)=16000
  ②允许扣除 10000
  ③(16000-10000)×20%
  6.境外所得的税务处理
  境外所得在境外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低于”境内标准的,补缴个人所得税。
  境外所得在境外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高于”境内标准的,不作处理。
  举例:如果甲是居民纳税人,从A国家取得稿酬3000元,在A国家交了1000元的个人所得税,从B国家劳务报酬5000元,交了700元个人所得税。
  A:(3000-800)×20%=440 小于1000元 不需处理
  B:5000×(1-20%)×20%=800,应补缴个人所得税100元
  7.法律责任(P437)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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