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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在2001年、2002年、2005年出现过1分的题目。
一、税收法律关系(P250)
1.主体
(1)主体是指在税收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2)对权利主体的确定,我国采取属地兼属人原则。
(3)在华的外国企业、外籍人员,凡在中国境内有收入来源,都是我国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
【例题1】对税收法律关系权利主体的确定,我国采取属地兼属人原则。( )
??【答疑编号0810001: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例题2】在华的外国企业、外籍人员,凡在中国境内有收入来源的,都是我国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
??【答疑编号0810002: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2.客体
客体是指主体的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即课税对象。
3.内容
内容是指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这是税收法律关系中最实质的东西,也是税法的灵魂。
【例题】下列各项中,属于税收法律关系客体的是( )。(2005年)
A.征税人
B.课税对象
C.纳税人
D.纳税义务
??【答疑编号0810003: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
二、税法的制定(P250)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税收“法律”。
国务院:根据税收法律制定税收“行政法规”。
财政部: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国家税务总局:制定贯彻执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章制度”,制定税收征收管理的具体规定。
三、税法要素
1.课税对象、税目
(1)课税对象(征税对象)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义务所指的对象,即对什么征税,不同的征税对象是区别不同税种的重要标志。
(2)税目是税法中具体规定应当征税的项目,是课税对象的具体化。
2.起征点、免征额
免征额是指对课税对象总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只就减除后的“剩余部分”计征税款。
起征点是指对课税对象开始征税的数量界限,如果课税对象的数额没有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起征点的就其“全部数额”征税。
【例题1】在计算营业税应纳税额时,纳税人的营业额超过起征点的,仅就超过起征点的部分征税。( )(2001年)
??【答疑编号0810004: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例题2】在税制要素中,对纳税对象总额中的一部分数额免予征税,只就减除后的剩余部分计征税款,被免予征税的这部分数额是( )。(2002年)
??【答疑编号0810005:针对该题提问】
A.抵免额
B.免征额
C.税基
D.起征点
【答案】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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