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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2001年计算题、2003年简答题)
全部财产的变现价值(A) 负债总额(I)
-担保物拍卖价款中支付给债权人的部分(B)
+通过行使撤销权追回的财产(C) -有担保的债权得到清偿的部分(B)
-应付工资、保险(F)
-应付税款(G)
=破产财产(D=A-B+C)
-破产费用(E)
-应付工资、保险(F)
-应付税款(G)
=可以向债权人分配的财产(H=D-E-F-G) =破产债权(J=I-B-F-G)
(一)(2005年新增)破产财产的界定(P140-141)
【解释】关于破产财产的界定,考生注意三个问题:(1)取回权。破产企业内属于他人的财产,由财产的权利人通过“清算组”行使取回权取回,不属于破产财产;(2)撤销权。如果破产企业在法定期间内主动放弃自己的债权、无偿转让财产,清算组可以行使撤销权,被追回的财产应当计入破产财产。
1、破产财产的基本构成(P139)
(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
(3)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2、破产财产范围的确定(P140)
(1)债务人与他人共有的物、债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或者财产权,应当在破产清算中予以分割,债务人分割所得属于破产财产;不能分割的,应当就其应得部分转让,转让所得属于破产财产。
(2)破产企业的开办人注册资本投入不足的,应当由开办人予以补足,补足部分计入破产财产。
(3)企业破产前受让他人财产并依法取得所有权或者土地使用权的,即使未支付或者未完全支付对价,该财产仍属于破产财产。
【相关链接】破产企业在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尚未取得所有权的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
【案例】甲、乙企业签订了100万元的设备买卖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卖方乙企业于2004年4月1日交付设备,甲企业于2004年7月1日付款。2004年5月1日,甲企业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根据《合同法》的规定,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外,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自交付之日起转移,因此甲企业于4月1日取得了设备的所有权,尽管尚未支付货款,该设备仍属于破产财产。如果甲、乙在签订买卖合同时,约定了所有权保留条款(标的物的所有权自买方付款之日起转移),则人民法院于5月1日宣告破产时,由于甲企业尚未取得设备的所有权,因此该设备不属于破产财产。
(4)破产企业的财产被采取民事诉讼执行措施的,在受理破产案件后,尚未执行或者尚未执行完毕的,在该企业被宣告破产后列入破产财产。
【相关链接】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以破产企业为被告的,已经审结但尚未执行完毕的,中止执行。由债权人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破产债权。
【案件】由于甲企业拒绝支付乙企业100万元的到期货款,被乙企业提起民事诉讼,A人民法院经过二审审理,于2004年4月1日判决甲企业共支付货款及违约金合计110万元,随后将甲企业的办公楼予以查封,拟用于抵偿对乙企业的欠款。2004年4月10日,B人民法院受理甲企业的破产案件时,该判决尚未执行。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以破产企业为被告的,已经审结但尚未执行完毕的,中止执行,由债权人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破产债权。在本案中,由于乙企业已经申报了破产债权,因此被A人民法院查封的办公楼“解冻”,计入甲企业的破产财产。
(5)破产企业根据法律规定取得代位求偿权的,依该代位求偿权享有的债权计入破产财产。
【案例】A企业向B银行贷款100万元,C企业作为连带保证人。2003年1月1日,甲人民法院受理了C企业的破产案件,B银行作为债权人申报债权,100万元的破产债权在破产财产的分配中得到了20万元的清偿(即清偿率是20%)。在本案中,破产企业C只是债务人A企业的保证人,破产企业向债权人“实际”代A企业清偿20万元后,可以就代为清偿的20万元向债务人A企业追偿,并将追回的20万元计入破产财产。
(6)破产企业在被宣告破产时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计入破产财产,但应当减去未到期的利息。
【解释】他人欠破产企业的未到期债务,应计入破产财产。
(7)破产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和没有法人资格的全资机构的财产,应当一并纳入破产程序进行清理。
【例题】破产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和具有法人资格的子公司的财产,应当作为破产财产,一并纳入破产程序进行清理。( )
【答案】×
【解析】破产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和“没有法人资格的全资机构”的财产,应当作为破产财产,一并纳入破产程序进行清理。
(8)债务人在其开办的全资企业中的投资权益应当予以追收。全资企业资不抵债的,清算组停止追收。债务人开办的全资企业以及由其参股、控股的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需要进行破产还债的,应当另行提出破产申请。
(9)破产企业对外投资形成的股权及其收益应当予以追收,出售、转让股权所得收入计入破产财产,股权价值为负值的,清算组停止追收。
【解释】因清算组收回破产企业的对外投资,给联营他方造成损失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实际损失”申报破产债权。
(10)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破产规定》,破产企业的职工住房,已经签订合同、交付房款、进行房改,卖给职工个人的,不属于破产财产。未进行房改的职工住房,可由清算组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房改事项,向职工出售,所得款项属于破产财产。
3、不计入破产财产的(P141)
(1)债务人基于仓储、保管、加工承揽、委托交易、代销、寄存、租赁等法律关系占有、使用的他人财产;
(2)抵押物、留置物、出质物,但权利人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或者优先偿付被担保债权剩余的部分除外;
(3)担保物灭失后产生的保险金、补偿金、赔偿金等代位物;
(4)依照法律规定存在优先权的财产,但权利人放弃优先受偿权或优先偿付特定债权剩余的部分除外;
(5)特定物买卖中尚未转移占有但相对人已完全支付对价的特定物;
(6)尚未办理产权证或者产权过户手续但已向买方交付的财产;
【案例】2005年12月1日,甲企业和C企业签订了汽车买卖合同,甲企业将一辆价值20万元的二手汽车转让给C企业。至破产宣告时,甲企业已经将该汽车交付给C企业,但该汽车尚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因此该汽车不属于甲企业的破产财产。
(7)债务人在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尚未取得所有权的财产;
(8)所有权专属于国家且不得转让的财产;
(9)破产企业工会所有的财产。
【例题1】根据破产法律制度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破产财产的是( )。
A、债务人在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尚未取得所有权的财产
B、破产企业工会所有的财产
C、特定物买卖中尚未转移占用但相对人已经完全支付对价的特定物
D、破产前受让他人财产并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但尚未完全支付对价
【答案】D
【例题2】根据破产法律制度规定,破产企业的下列财产中,不属于破产财产的有( )。
A、破产企业尚未转移占有但买方已完全支付对价的特定物
B、企业破产前对公司投资形成的股权
C、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取得的银行存款利息
D、破产宣告时破产企业尚未办理产权证但已向买方交付的财产
【答案】AD
【解析】(1)债务人对外投资形成的股权及其收益应当予以追收,对该股权可以出售或者转让,出售、转让所得列入破产财产进行分配,因此选项B是错误的;(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属于破产财产,因此选项C是错误的。
【例题3】根据破产法律制度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破产财产的是( )。
A、破产前受让他人财产并依法取得所有权但尚未支付价款的财产
B、被采取民事诉讼执行程序但在受理破产案件后尚未执行的财产
C、担保物灭失后产生的保险金、赔偿金
D、尚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但已经向买方交付的财产
【答案】AB
【解析】担保物灭失产生的保险金、赔偿金应当作为抵押财产、出质财产,优先向债权人清偿,不属于破产财产。
(二)破产债权的界定(2005年新增)
考生注意两个问题:(1)别除权。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不放弃优先受偿权的,其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担保物不属于破产财产;(2)抵销权。例如,破产企业欠甲企业货款100万元,在破产宣告前甲企业欠破产企业借款80万元,经过抵销后,甲企业的破产债权为20万元。
1、应计入破产债权的(P142)
(1)破产宣告前发生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
(2)破产宣告前发生的虽有财产担保但是债权人放弃优先受偿权的债权;
(3)破产宣告前发生的虽有财产担保但是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价值部分的债权;
(4)票据出票人被宣告破产,付款人或者承兑人不知其事实而向持票人付款或者承兑所产生的债权;
(5)清算组解除合同,对方当事人依法或者依照合同约定产生的对债务人可以用货币计算的债权,违约金不作为破产债权,定金不再适用定金罚则;
【案例】2005年12月10日,甲企业和E企业签订了标的200万元的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的违约金为10万元。因清算组解除合同,给E企业造成的实际损失为5万元。根据规定,E企业的破产债权为5万元,不包括10万元的违约金。
【例题】甲企业被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决定解除甲企业与乙公司签订的尚未履行的合同。该合同约定,甲企业不履行合同时,应向乙公司按合同金额的30%支付违约金。下列对该项违约金的处理方式中,正确的是( )。
A、作为破产费用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
B、作为破产债权清偿
C、作为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优先清偿
D、不予清偿
【答案】D
(6)债务人的受托人在债务人破产后,为债务人的利益处理委托事务所发生的债权;
(7)债务人发行债券形成的债权;
【相关链接】破产企业的股权不属于破产债权。
(8)债务人的保证人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后依法可以向债务人追偿的债权;
(9)债务人的保证人按照《担保法》的规定预先行使追偿权而申报的债权;
(10)债务人为保证人的,在破产宣告前已经被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承担的保证责任;
(11)破产企业因侵权、违约给他人造成损失而产生的赔偿责任;。
(12)债务人退出联营应当对该联营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的,联营企业的债权人对该债务人享有的债权。
【解释】破产企业与他人组成合伙型联营企业的,在退伙收回投资时(收回的财产计入破产财产);破产企业作为退伙人应当对退伙前联营企业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联营企业的债权人可以申报破产债权。
2、不计入破产债权的(P142)
(1)行政、司法机关对破产企业的罚款、罚金以及其他有关费用;
(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务人未支付应付款项的滞纳金;
(3)破产宣告后的债务利息;
【解释】凡计息的破产债权,其利息均只计算到破产宣告之日。
(4)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所支出的费用(债权人申报债权的费用、债权人参加债权人会议的差旅费用);
(5)破产企业的股权、股票持有人在股权、股票上的权利;
(6)破产财产分配开始后向清算组申报的债权;
(7)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
【案例】甲企业和A企业于1998年签订一份250万元的买卖合同,A企业于1998年4月1日交货后,甲企业未按照合同约定于1998年6月1日前付款,但A企业一直未向甲企业主张任何权利,也没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甲企业于2003年6月1日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由于A企业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998年6月1日-2000年6月1日,因此,A企业的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
(8)债务人开办单位对债务人未收取的管理费、承包费;
(9)政府无偿拨付给破产企业的资金。
【相关链接】(1)破产企业的开办人注册资本投入不足的,应当由开办人予以补足,补足部分计入破产财产;(2)财政部门通过签订合同按有偿使用、定期归还原则发放给债务人的款项,可以作为破产债权。
【例题1】下列各项中,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属于破产债权的有( )。(2002年)
A.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
B.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C.破产宣告前对破产企业的罚款
D.破产宣告时对破产企业未到期的债权
【答案】ABD
【解析】破产宣告前对破产企业的罚金、罚款,在破产宣告后不得作为破产债权追缴。
【例题2】某国有企业于2003年4月10日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给付请求中,能够成为破产债权的有( )。(2003年)
A、因该企业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市财政局由2003年4月5日对其作出罚款3万元的处罚,限15日内缴纳
B、光华公司与该企业签订的买卖合同,因企业被宣告破产而终止,光华公司要求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2万元
C、该企业应于2003年6月8日向京普公司支付已购买并入库的材料价款5万元,因企业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京普公司要求提前支付货款5万元
D、该企业厂长以企业名义借用荣和公司一辆轿车供其亲属使用,荣和公司要求返还
【答案】BC
【解析】(1)选项A:破产宣告前市财政局对破产企业的罚金、罚款,在破产宣告后不得作为破产债权追缴;(2)选项B:破产企业未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因清算组解除合同受到损失的,其实际损失赔偿额2万元属于破产债权;(3)选项C:破产宣告时京普公司对破产企业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债权,属于破产债权;(4)选项D:荣和公司可以通过清算组行使取回权取回。
【例题3】根据破产法律制度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破产债权的是( )。
A.清算组解除破产企业与他人签订的合同时,破产企业依约应当支付的违约金
B.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前因侵权给他人造成损失而产生的赔偿责任
C.破产企业开办单位对破产企业未收取的管理费
D.破产宣告后的债务利息
【答案】B
【解析】清算组解除合同,违约金不作为破产债权。
【例题4】根据破产法律制度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破产债权的是( )。
A、 破产企业未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因清算组解除合同受到的损失额
B、 债权人参加债权人会议的差旅费用
C、 未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D、 破产宣告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破产企业的罚款
【答案】A
【解析】(1)债权人为个人利益参加破产程序的费用不得作为破产债权;(2)破产宣告前对债务人的罚金、罚款,在破产宣告后不得作为破产债权追缴。
【例题5】根据破产法律制度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破产债权的是( )。
A、破产宣告前司法机关对破产企业的罚金
B、破产宣告后的债务利息
C、债务人发行债券形成的债权
D、破产财产分配开始后向清算组申报的债权
【答案】C
【解析】(1)破产企业发行债券形成的债权属于破产债权;(2)对破产企业的股权不属于破产债权。
【例题6】根据破产法律制度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破产债权的是( )。
A、因清算组决定解除合同对方当事人受到的实际损失及违约金
B、债务人在破产宣告前因违约给他人造成财产损失而产生的赔偿额
C、破产宣告后的债务利息
D、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
【答案】B
【解析】因清算组决定解除合同对方当事人受到的实际损失属于破产债权,但违约金不属于破产债权,定金不再适用定金罚则。
【例题7】根据破产法律制度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破产债权的有( )。
A.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务人未支付应付款项的滞纳金
B.财政部门通过签订合同按有偿使用、定期归还原则发放给债务人的款项
C.债务人在破产宣告前因违约给他人造成财产损失而产生的赔偿金
D.破产宣告后的债务利息
【答案】BC
【解析】(1)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务人未支付应付款项的滞纳金,包括破产企业未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应当加倍支付的延迟利息和劳动保险金的滞纳金;不属于破产债权;(2)凡计息的破产债权,其利息均只计算到破产宣告之日,因此破产宣告后的债务利息,不属于破产债权。
【例题8】根据破产法律制度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破产债权的有( )。
A.债务人企业作为票据的出票人被宣告破产,付款人不知此情而付款,因此产生的债权
B.破产企业的保证人代替破产企业清偿债务的,保证人的清偿数额
C.清算组决定解除合同时,对方当事人因合同解除受到的实际损失
D.债权人为个人利益参加破产程序的费用
【答案】ABC
【解析】债权人为个人利益参加破产程序的费用、破产宣告前对破产企业的罚金、罚款,均不得作为破产债权。
【例题9】根据破产法律制度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破产债权的有( )。
A、付款人不知票据发票人被宣告破产而向持票人支付票款而产生的债权
B、破产企业保证人代替破产企业清偿债务而产生的债权
C、债权人因申报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D、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答案】AB
【解析】债权人为个人利益参加破产程序的费用(例如:债权人因申报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债权人参加债权人会议的差旅费用)不得作为破产债权,也不得计入破产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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