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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1)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要求的,该责任消灭。因此,选项AC不符合法律规定。(2)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因此,选项B不符合法律规定。
【例题4】张先生在谈论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有关规定时讲到以下内容,其中正确的有( )。
A、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时,投资人可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家庭其他成员的财产作为个人出资
B、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
C、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时,可由投资人自行清算,也可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D、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清偿债务时,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应作为第一顺序清偿
【答案】BCD
【解析】(1)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可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但不能以家庭其他成员的个人财产出资。因此选项A是错误的。(2)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均可设立分支机构。
二、合伙企业法
合伙企业的三个特征:(1)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注意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顺序);(2)合伙企业是“人和性质”的企业(注意合伙企业的财产转让);(3)合伙企业是“契约式”企业(注意合伙企业的损益分配原则)。
(一)《合伙企业法》的适用范围(P38)
1、采用合伙制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医生诊所,由于归其他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管理,不适用于《合伙企业法》。
2、《合伙企业法》规定的合伙企业,仅限于以自然人为合伙人的企业,不包括企业法人之间的合伙型联营。
3、《合伙企业法》也不适用于不具备企业形态的契约型合伙。
【例题】下列事项中,适用《合伙企业法》的是( )。
A.王某与李某合伙设立律师事务所
B.郭某与胡某合伙设立酒吧
C.陈某与张某合伙设立会计师事务所
D.高某与杨某合伙设立牙科诊所
【答案】B
(二)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P39)
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2、有书面合伙协议。
(1)合伙协议应当载明的事项
(2)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3、有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1)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解释】在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中,只有合伙人可以“劳务”出资。
(2)合伙人对于自己用于缴纳出资的财产或者财产权,应当拥有合法的处分权,合伙人不得将自己无权处分的财产或者财产权用于缴纳出资。
【解释】合法的处分权:(1)土地使用权;(2)其他财产的所有权。
(3)以实物、土地使用权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相关连接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全部缴纳出资后,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P61)。
【相关连接2】合营企业以实物、工业产权作价出资的,其作价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或者聘请合营各方同意的第三者评定(P99)。
4、有合伙企业名称。合伙企业的名称中不能出现“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
(三)合伙企业财产的转让(P41)
1、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2、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必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3、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必须经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其出质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A、B、C、D于2003年4月1日设立合伙企业甲,其中合伙人A以专利权折合10万元出资。如果A自己向银行贷款,以该专利权进行质押时,必须经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因为合伙人的出资属于合伙企业的财产。
【例题】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合伙企业,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甲拟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借款。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2003年)
A.无需经乙、丙同意,甲可以出质
B.经乙、丙同意,甲可以出质
C.未经乙、丙同意,甲私自出质的,其行为无效
D.未经乙、丙同意,甲私自出质的,按退伙处理
【答案】BCD
(四)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重大事项(P42)
1、合伙企业委托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下列事项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1)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2)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3)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4)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2、其他事项
(1)合伙人以劳务出资
(2)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
(3)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4)合伙人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或者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例题1】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事项中,不必经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是( )。(2002年)
A.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B.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C.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D.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答案】C
【解析】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只需“通知”其他合伙人。
【例题2】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合伙企业事务中,必须经合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方可执行的有( )(2004年)
A、处分合伙企业不动产
B、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C、处分合伙企业知识产权
D、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担保
【答案】ABCD
【例题3】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有( )。
A、合伙人以劳务作为出资
B、合伙人之间转让其在合伙企业的部分财产份额
C、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D、合伙企业的执行人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答案】ACD
【解析】合伙人之间转让其在合伙企业的部分财产份额,只需“通知”其他合伙人。
(五)合伙损益分配原则(P44)
合伙企业是“契约式”企业,其损益分配的特殊性表现:
1、合伙人的损益分配并非按照投资比例,而是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
2、即使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损益分配比例的,也不是按照投资比例,而是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
3、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责任。
【例题1】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合伙企业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其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原则是( )。(2003年)
A、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
B、按各合伙人实际出资比例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
C、按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贡献大小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
D、申请人民法院裁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
【答案】A
【例题2】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合伙人之间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的原则是( )。(2004年)
A、按各合伙人的出资比例分配和分担
B、按各合伙人贡献大小分配和分担
C、在全体合伙人之间平均分配和分担
D、合伙人临时协商决定如何分配和分担
【答案】C
【例题3】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合伙企业出现亏损时,须由合伙人分担责任。下列有关亏损分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合伙协议有约定比例的,按约定比例分担
B、合伙协议没有约定比例的,按出资比例分担
C、合伙协议没有约定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担
D、合伙协议可以约定由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答案】AC
【例题4】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按照合伙人的出资比例分配和分担。( )
【答案】×
【例题5】甲、乙订立书面合伙协议约定:甲以10万元出资,乙以劳务出资;乙执行合伙事务;合伙企业利润由甲、乙平均分配,亏损由乙承担。该合伙协议的约定符合合伙企业法的规定。( )
【答案】×
【解析】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责任。
(六)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P45)
1、首先以“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2、只有当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时,才由各合伙人按照合伙企业分担亏损的比例(合伙协议未约定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担),用其在合伙企业出资以外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3、合伙人之间的分担比例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债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清偿利益,请求全体合伙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承担全部清偿责任,也可以按照自己确定的比例向各合伙人分别追索。
【解释】合伙人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对内承担按份责任。
【例题1】合伙企业的债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清偿利益,请求全体合伙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承担全部的清偿责任,也可以按照自己确定的比例向各合伙人分别追偿。( )
【答案】√
【例题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合伙人承担合伙企业债务责任的方式是( )。
A、对内对外均承担按份责任
B、对内对外均承担连带责任
C、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对内承担按份责任
D、对内承担连带责任,对外承担按份责任
【答案】C
【例题3】甲、乙、丙为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该合伙企业向丁借款15万元,甲、乙、丙之间约定,如果到期合伙企业无力偿还该借款,甲、乙、丙各自负责偿还5万元。借款到期时,该合伙企业没有财产向丁清偿。下列关于该债务清偿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丁有权直接向甲要求偿还15万元
B.只有在甲、乙确实无力清偿的情况下,丁才有权要求丙偿还15万元
C.乙仅负有向丁偿还5万元的义务
D.丁可以根据各合伙人的实际财产情况,要求甲偿还10万元,乙偿还3万元,丙偿还2万元
【答案】AD
【解析】合伙人之间的分担比例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债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清偿利益,请求全体合伙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承担全部清偿责任,也可以按照自己确定的比例向各合伙人分别追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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