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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xiulh888

2015年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高频考点讲解(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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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2-1 15:06:39 | 显示全部楼层

 (二)变更登记

  1.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登记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2.对于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登记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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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2-1 15:06: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三)停业、复业登记

  1.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需要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停业登记。

  2.纳税人的停业期不得超过1年。

  3.纳税人在停业期间发生纳税义务的,应当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报交纳税款。

  4.纳税人要恢复生产经营的,应当于“恢复生产经营之前”,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复业登记。

  5.纳税人停业期满不能及时恢复生产经营的,应当在停业期满前向税务机关提出延长停业登记申请;纳税人停业期满未按期复业又不申请延长停业的,税务机关应当视为已恢复营业,实施正常的税收征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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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2-1 15:06:59 | 显示全部楼层

 (四)注销登记

  1.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管理机关或有关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管理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2.纳税人因生产、经营场所发生变化需注销税务登记的,应先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再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3.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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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2-1 15:07:09 | 显示全部楼层

 (五)外出经营报验登记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申请报检登记,接受税务管理。

  2.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连续12个月内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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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2-1 15:07:22 | 显示全部楼层
  【例题1﹒判断题】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只有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 )

  【答案】×

  【例题2﹒单选题】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 )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A.10日 B.15日 C.30日 D.60日

  【答案】C

  【例题3﹒判断题】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需要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停业登记。纳税人的停业期不得超过半年。( )

  【答案】×

  【例题4﹒单选题】纳税人停业期满未按期复业又不申请延长停业的,税务机关应当视为( )。

  A.自动注销税务登记

  B.已恢复营业,实施正常的税收管理

  C.自动延长停业登记

  D.纳税人已自动接受罚款处理

  【答案】B

  【例题5﹒判断题】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之后,持有关证件向原登记的税务管理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

  【答案】×

  【例题6﹒多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纳税人应办理税务注销登记的情形有( )。

  A.纳税人破产

  B.纳税人变更法定代表人

  C.纳税人被吊销营业执照

  D.纳税人暂停经营活动

  【答案】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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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2-1 15:07:49 | 显示全部楼层
 高频考点3-7:发票开具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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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2-1 15:08: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发票管理机关

  发票管理的主体是税务机关;财政、审计、工商行政管理、公安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税务机关做好发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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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2-1 15:08:11 | 显示全部楼层

 (二)发票的种类

  1.增值税专用发票

  (1)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

  (2)基本联次(4联)

第一联
存根联
销货方留存
第二联
发票联
交购货方记账使用
第三联
税款抵扣联
交购货方,抵扣进项税证明
第四联
记账联
销货方核算销售额及销项税用主要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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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2-1 15:08:30 | 显示全部楼层

2.普通发票

  (1)主要由营业税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下也可使用普通发票。

  (2)普通发票包括行业发票(专用于某一行业)和专用发票(专用于某一项目,如广告费用结算发票、商品房销售发票等)。

  (3)基本联次

第一联
存根联
开票方留存备查
第二联
发票联
(1)收付方作为付款或收款原始凭证
(2)填开后的发票联要加盖财务章或发票专用章
第三联
记账联
开票方作为记账原始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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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2-1 15:08:37 | 显示全部楼层
 3.专业发票

  经国家税务总局或者省、自治区税务机关批准,专业发票可由政府和主管部门自行管理,不套印税务机关的统一发票监制章,也可根据税收征管的需要纳入统一发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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