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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20 17: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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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从工会经费中列支的生日购物卡,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
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因此,员工取得的从企业工会经费中列支的生日购物卡,应当并入员工当月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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