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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征收管理 第四十七条 营业税改征的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 解读:目前流转税种交哪家,企税就在哪家交,如果将来一旦延续这个规定,企业所得税就全由国税来收了,其实企税也应当由一家征管,即使分享,也只能是规定一个税率,再规定一个地方附加率,由国税来征管,按地方附加率入地方金库,两家管企税,尺度不会一致,政策掌握我们也知道的,不一样的检查组进入企业,查出的企税是两个数字,我们不可能做到数字一致,但从科学征管角度出发,可以做到一家税务局征一个税种。 第四十八条 纳税人提供适用零税率的应税服务,应当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退(免)税,具体办法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解读:出口服务零税率,但具体如何操作还需要运作,估计不需要通过海关了,这倒是个大工程,值得研究,特别是税务、外汇、商务部门的合作。 第四十九条 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接受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解读:如果对方不索取,就不需要开具销项发票?我觉得这个主意不好,现在加油站消费者不要票,加油站和一些企业勾结虚开专票现象是有的,所以应当附加一句,如果对方不要专用发票,必须开具普通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