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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xiulh888

2012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复习《经济法基础》第五章知识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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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2-12 23:25:38 | 显示全部楼层
知识点、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  增值额=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一扣除项目

转让项目的性质具体扣除项目
新建项目房地产企业转让:
扣除5项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2)房地产开发成本:
  包括①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②前期工程费;③建筑安装工程费;④基础设施费;⑤公共配套设施费;⑥开发间接费用
  (3)房地产开发费用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加计扣除额=(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20%
非房地产企业转让:
扣除4项
  上述(1)-(4)项
  【关注1:开发费用】

  【关注2: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1.房企: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2.非房企: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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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2-12 23:26:50 | 显示全部楼层
知识点、土地增值税的税率——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一)土地增值税税率表
极数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率税率(%)速算扣除系数(%)
1不超过50%的部分300
2超过50%至l00%的部分405
3超过l00%至200%的部分5015
4超过200%的部分6035
  (二)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计算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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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2-12 23:28:32 | 显示全部楼层
知识点、土地增值税的减免税

  一、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予以免税;超过20%的,应按全部增值额缴纳土地增值税。

  二、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

  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四、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居民个人转让住房一律免征土地增值税。

  单项选择题

  ◎李某2010年3月转让其2007年1月购买的一处住房,取得转让收入50万元,缴纳相关税费5万元,购入时价格30万元。本次转让中李某应缴纳土地增值税()。

  A.0

  B.3

  C.4.5

  D.5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土地增值税减免税的规定。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住房一律免征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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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2-12 23:28:56 | 显示全部楼层
 知识点、土地增值税纳税清算——重点是清算条件

  【提示】区分“应当清算”和“可要求清算”。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

  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2.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1.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

  2.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3.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

  4.省级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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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7 13:35:40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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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4 16:50:48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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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4 17:00:32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哪个答案啊,是 不是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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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 13:13:4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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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6 10:36:59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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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6 13:32:33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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