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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07-3-18 10: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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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28
你好!我是之前提问过有关申请一般纳税人的(2006年3月开业,截止到今天销售额为40万,注册资金为100万,可否申请一般纳税人)我觉得你的回答很模糊,能否给我一个确定的是还是不是的答复,因为我问过办税前台说可以,有些又说不可以,四楼审批有的又说可以,有的又说不可以,究竟是谁说了算数?
您好!
如您企业是工业企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企业:
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可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进入暂认定期,实行暂认定期一般纳税人管理。
2、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实际年销售额在上述规定标准以下,30万元以上的小规模工业企业,可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进入暂认定期,实行暂认定期一般纳税人管理。
3、实行统一核算的机构,如果总机构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而分支机构属于小规模工业企业,该分支机构可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进入暂认定期,实行暂认定期一般纳税人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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