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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dxz4020

·精华集锦·实务中的纳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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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9-19 15:37:14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住房贷款收入是否缴纳营业税?

从2000年9月1日起,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公积金委托银行发个人住房贷款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财税[2000]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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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9-19 15:37:45 | 显示全部楼层

税务机关返还的手续费如何交税?

我在贵网站上看到一篇关于税务机关返还的手续费应作为企业收入的文章,请问企业取得这笔收入是否应按“服务业”交营业税?这笔收入企业是否可以再发给财务人员?如发给财务人员,个人是否要交个税?

答:现行相关税法并没有对企业作为代扣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取得的手续费收入是否免征所得税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但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以及税收的减免应当有明确的税法依据的税收原理,在企业所得税相关法律没有对该收入是否征免税作出规定的情况下,应当将该收入作为"营业外收入"并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同样,关于该手续费收入是否征收营业税的问题,相关税法并没有专门的规定。我们认为,营业税的征税对象"服务业",应当是一种营业行为,若一项行为非营业行为则不应当认定为系属"服务业"。而代扣代缴税款的行为,是代扣代缴人根据法律规定所负有的一种义务,这种义务是强制性的,而且是法定征税权的一种,即使其取得了一定的手续费收入也不能认为是一种经营行为,因此,不能就该手续费收入征收营业税。 当然国家税务总局曾专门发文,就储蓄机构代扣代缴利息税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当依法缴纳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我们认为,这种特别规定并不能否定我们根据税法原理及相关税法的立法精神所得出的上述结论。

另外,企业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发给财务人员(一般即为实际实施代扣代缴税款的办税人员)当然是没有问题的,也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问题的关键在于:个人取得该部分收入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个人所得税相关法律规定,"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免征个人所得税。这里所谓的"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是特指负有代扣代缴税款义务的个人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取得的手续费收入,还是泛指上述个人,及在负有代扣代缴税款义务的企业中,实际实施代扣代缴税款行为的办税人员,法律上的规定并不明确,我们倾向于认为,上述两类个人,从事代扣代缴税款行为所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在规定范围内的部分(无论前述一类个人还是后述一类个人,其取得的手续费收入不能超过代扣代缴税款的2%)免征个人所得税。这一点,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机构内从事代扣代缴工作的办税人员取得的扣缴利息税手续费所得,有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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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9-19 15:38:08 | 显示全部楼层

未兑现的合同也要贴花?

问:我公司与一家国有企业签定了一份仓库租赁合同。由于经营及筹划方面的原因,我公司品公司与对方协商解除了该项合同,并依据违约条款向这家国有企业支付了2000元的违约金。近日,税务机关检查认为,该租赁合同应该贴花。我公司签定的租赁合同并没有兑现,标的也没有履行,怎么会要纳税那?

答:税务机关要求你公司缴印花税的处理决定是有依据的。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七条及《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具体是指在合同的签订时、书据的立据时、账簿的启用时和证照的领受时贴花。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第七条:合同签订时即应贴花,履行完税手续。因此,不论合同是否兑现或能否按期兑现,都一律要按照规定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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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9-19 15:38:20 | 显示全部楼层

技术服务费在何种情况下可以退税?

问:技术服务费在何种情况下可以退税,具体的流程如何办理,该到哪些部门办理?

答: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超过30万元的部分,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具体手续的办理应在您企业的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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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9-19 15:38:4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笔广告费,为何不能税前扣除?

问:我公司是一家制药企业,2003年12月与一家报社签定广告合同,支付广告费30,000元,约定2004年2月、3月在该报纸上刊登产品广告,我公司将该笔广告费在2003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做了税前扣除。近期,税务机关指出,该笔费用不能扣除,我公司应调增2003年应纳税所得额。我公司全年广告费占我公司的销售额4%不到,根据规定,制药企业的广告费在销售额的8%内允许税前扣除,我公司的上述广告费为何不能扣除?

答:广告费在扣除比例范围内允许据实扣除,你公司的上述广告费不能扣除不是因为扣除比例的问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第四十一条之规定,申报税前扣除的广告费支出必须符合三个条件:(1)广告是通过经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的;(2)已实际支付费用,并取得相应发票;(3)通过一定的媒体传播。你公司的广告是在2004年2月、3月才在报纸上刊登的,对于2003年所得税而言该笔广告费用属于预支费用,不符合上述条件,故不能在2003年的所得税中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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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9-19 15:38:56 | 显示全部楼层

现金折扣是否可在税前扣除?

问:企业为了鼓励客户及早付款,往往给予对方一定的价格折扣,即所谓现金折扣,作为理财费用,企业计入"财务费用",这笔费用可否在所得税前扣除呢?

答: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当期费用,即计入"财务费用",并可在税前扣除。而相关税法则规定,企业发生的销售折扣(即为会计制度上的现金折扣),如果销售额和折扣开在同一张发票上的,可在税前扣除该部分折扣额;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的,则不得扣减该折扣额。而在税法与会计制度规定相冲突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企业支付的现金折扣,可否在所得税前扣除,关键要看该折扣额与销售额是否开具在同一发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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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9-19 15:39:10 | 显示全部楼层

保证金要交增值税吗?

问:我公司在经营中经常向对方收取保证金,请问该保证金要交增值税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福建雪津啤酒有限公司收取经营保证金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有关价外费用的规定,福建雪津啤酒有限公司收取未退还的经营保证金,属于经销商因违约而承担的违约金,应当征收增值税;对其已退还的经营保证金,不属于价外费用,不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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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9-19 15:39:25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独资企业如何缴纳税款?

问:我目前在一家个人独资企业任职,负责该企业的记账和办理有关的纳税事项。我们单位的财务制度健全、账目清楚、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请问就我们这种类型的企业应缴纳哪种所得税、适合哪种征收方式?

答:1.根据国务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发[2000]16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文件规定,自2000年1月1日起停止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只对其投资者的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你供职的单位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为投资者。2.根据你单位财务制度健全、账目清晰,并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这一实际情况,你单位适合实行查账征收方式。投资者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适用5%~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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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9-19 15:39:39 | 显示全部楼层

出口退税的流程是怎样?

问:企业当月出口产品,何时提交报表?出口退税的流程是怎样?

答:根据现行出口退税相关法律的规定,企业当月出口产品,应当在货物出口并按会计制度的规定在企业财务上做销售处理后,即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的征税部门办理增值税纳税和免、抵税申报,同时向退税部门办理退税申报。

关于出口退税的流程,简述如下:

1、企业自取得进出口经营权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出口退税登记。

2、货物出口并在企业财务上做销售处理后,搜集完备相关材料、单证,向征税部门办理增值税纳税及免抵税申报,同时向退税部门办理退税申报。

3、相关主管部门对免抵退税申报的审核。

4、审核确定后予以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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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9-19 15:39:52 | 显示全部楼层

销售软件产品如何退税?

问:我公司是一个软件生产企业,现有个问题,请解答:销售软件产品增值税是怎样退税的?依附的附加税费是否也退?

答:自2000年6月24日起至2010年底以前,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业,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以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纳税额作为计税依据并同时征收的,故不应予以减免税。对由于减免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而发生的退税,同时退还已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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