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60+行业真账实操,视频+实操+答疑2023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202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课程
免费会计考试题库 花10天的工资,换10年的高薪! 2021年税务师考试课程会计通,专业的财务咨询平台
楼主: 六道轮回

营改增税收政策大解析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12-6-24 10:17:4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十三条 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运输费用结算单据和通用缴款书。
    纳税人凭通用缴款书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解读:境外一般而言没有中国所谓的发票,所以关键要看付款证明与合同,当然付款证明还要辅之以银行对帐单,这样的要求有点紧了,估计将来还是看通用缴款书,象当年不仅要有发票,还必须商品入库或款项付出才能抵扣,最后还不是废止.
会计社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会计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6-24 10:18:1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十四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有形动产租赁,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有形动产租赁。
  解读:上述这些项目之所以要征税,是因为下一环节已经脱离了增值税链条,如果不征税,就造成增值税的流失,比如购进货物用于生产免税化肥,销售化肥环节不征税,又让其抵扣,无疑是增值税的流失,混用的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可以抵扣,沿用了增值税条例的做法,一方面不容易划分,另一方面鼓励固定资产投资,
会计社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会计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6-24 10:18:2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收藏了
会计社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会计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6-24 10:18:48 | 显示全部楼层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业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交通运输业服务。
解读:固定资产通过多年摊销得到价值的补偿,如果仅仅因为一期的在产品或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即将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全部转出,显然并不合理.
(四)接受的旅客运输服务。
解读:货物运输服务可以抵扣,旅客运输服务不可以抵扣,明摆着是鼓励现代物流嘛,旅客运输服务增值税率11%,联运的不能抵扣,完蛋了。
会计社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会计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6-24 10: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五)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但作为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的运输工具和租赁服务标的物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 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除外)、销售不动产以及不动产在建工程。
  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是指《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项目以外的营业税应税劳务。 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
  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以及被执法部门依法没收或者强令自行销毁的货物。
  解读:执法部门没收或者强令自行销毁,增值税是收不到了,再不让进项转出,岂不是违法没有成本呢?所以要转出,这倒是个好主意,购进货物劳务及服务要用于交际应酬消费,无非是把这些货物、劳务、服务要么用于业务招待,要么用于赠送,第十一条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下列情形,视同提供应税服务:
  (一)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但以公益活动为目的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这是对自身提供应税服务而言,外购的用于无偿赠送或业务招待还是要进项转出,不需要视同销售。其实即使视同销售,因为购进价即为视同销售价,交的增值税额也无什么区别。
会计社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会计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6-24 10:20:0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十六条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当期全部营业额) 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按照上述公式依据年度数据对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清算。
解读:当期购进,有了进项,但是未必全部销售出去,而有的时候进项不多,但销售额确很多,有失公平,所以把时间跨度拉长到一年进行清算,这种按销售额来划分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办法更好一点,说白了,不得划分的进项税额应当根据购进成本来划分,但购进成本无法分清,退而求其次,才按销售比例来划分。
会计社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会计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6-24 10:20:3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十七条 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发生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情形(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免征增值税项目除外)的,应当将该进项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无法确定该进项税额的,按照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扣减的进项税额。
       解读:比如购进数批货物,按照加权平均法,或者加权平均移动法发出,其中既有用于生产经营项目,又有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由于笔数繁多,往前追溯到底有多少用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会计与税收成本太大,于是直接按当期实际成本扣减进项税额,体现了效率原则。
会计社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会计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6-24 10:20:5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十八条 纳税人提供的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税服务,因服务中止或者折让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额,应当从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减;发生服务中止、购进货物退出、折让而收回的增值税额,应当从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解读:这里有个当期的概念,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需要交税,现在由于服务中止或折让,原先确定的纳税义务部分或全部不存在,还是要回溯到从前,哪里来哪里去。
会计社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会计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6-24 10:21:2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当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 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二) 应当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而未申请的。
     解读:第一款情况下再让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可能导致虚开行为,所以不允许其开具专票,同时还惩罚式不许抵扣,第二款是促进更多的纳税人进入一般纳税人行列,形成更大范围的抵扣链条循环。
会计社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会计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6-24 10:21:5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节 简易计税方法
     第三十条 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解读: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的是含税价,销售的是不含税价,进项已经转出,实质上已经交了税,所以销售时如果再按1713116%来交税,受不了,所以采用实际税负制,匡算出个征收率3%,实际上也是不合算的。
会计社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会计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会计|关于我们|联系方式|站务合作|友情链接|帮助中心|会计社区 ( 京ICP备12013966号 )

GMT+8, 2025-11-26 15:32

Discuz! X3.5

萨恩课堂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