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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A热带鱼

《如何做出纳》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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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5 05:00:39 | 显示全部楼层
委托收款结算方式下怎样办理托收手续
收款人办理委托收款,应向开户银行填写委托收款凭证。结算凭证分为“委邮”、“委电”两种,均为一式五联(见表5 - 1)。第一联为回单,由银行盖章后退给收款单位;第二联为收款凭证,收款单位开户银行作收入传票;第三联为支款凭证,付款人开户银行作为付出传票;“委邮”第四联为收帐通知,是收款单位开户银行在款项收妥后给收款人的收帐通知,“委电”第四联为发电报的依据,付款单位开户银行凭此向收款单位开户银行拍发电报;第五联为付款通知,是付款人开户银行给付款单位按期付款的通知。
收款单位出纳员应按规定逐项填明委托收款凭证的各项内容,如收款单位名称、帐号、开户银行,付款单位的名称、帐号或地址、开户银行,委托金额大、小写,款项内容(如贷款、劳务费等),委托收款凭据名称(如发票等),及所附单证张数等,然后在委托收款凭证第二联上加盖收款单位印章后,将委托收款凭证和委托收款依据一并送交开户银行。
收款单位开户银行收到收款单位送交的委托收款凭证和有关单证后,按照委托收款的有关规定和填写凭证的有关要求进行认真审查,审查无误后办理委托收款手续,在委托收款凭证第一联上加盖业务用公章后退给收款单位,同时按规定收取一定量的手续费和邮电费。
收款单位财务部门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委托收款凭证第一联和发票等有关原始凭证按照有关业务性质编制有关记帐凭证。如企业销售产品,在办妥委托收款手续后应根据有关凭证编制转帐凭证。
表5 - 1委电委托银行收款结算凭证(回单)1委托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第号
例:大圣公司向大明公司销售商品180000元,采用委托收款方式结算,并用现金支付手续费3元。财务部门在办妥委托收款手续后,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委托收款凭证第一联和发票等原始凭证编制转帐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帐款一 - 大明公司180000
贷:产品销售收入153846.15
应交税金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6153.85
对于银行按规定收取的手续费,应根据收据收费编制现金付款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财务费用3
贷:现金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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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5 05:01:40 | 显示全部楼层
委托收款结算方式下怎样办理付款手续
付款人开户银行接到收款人开户银行寄来的委托收款凭证,经审查无误,应及时通知付款人。付款人接到通知和有关附件,应认真进行审核。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三项:(1)委托收款凭证是否应由本单位受理;(2)凭证内容和所附的有关单证填写是否齐全正确;(3)委托收款金额和实际应付金额是否一致,承付期限是否到期。付款人审查无误后,应在规定的付款期内付款。付款期为3天,从付款人开户银行发出付款通知的次日算起(付款期内遇例假日顺延),付款人在付款期内未向银行提出异议,银行视作同意付款,并在付款期满的次日(例假日顺延)上午银行开始营业时,将款项主动划给收款入。如在付款期满前,付款人通知银行提前付款,应即办理划款。付款人审查付款通知和有关单证,发现有明显的计算错误,应该多付款项时,可由出纳员填制一式四联“多付款理由书”(可以“拒绝付款理由书”替代),于付款期满前交开户银行将多付款项一并划给收款单位。银行审查同意后,将多付款项连同委收金额划转给收款单位,同时将第一联多付款理由书加盖“转讫”章后作支款通知交给收款单位。
例:大明公司采用委托收款方式购买大圣公司商品180000元(含税价,税率为17%),根据银行转来的委托收款凭证第五联及有关单证,编制银行存款付款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商品采购153846.15
应交税金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6153.85
贷:银行存款180000
例: A公司采用委托收款方式购买B公司某产品,委托收款凭证注明委收金额40000元,因乙公司需要补充购买该产品10000元,故要求办理多付款手续。财务部门根据委托收款凭证第五联和有关单证编制银行存款付款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商品采购34188.03
应交税金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811.97
贷:银行存款40000
同时根据委托收款凭证第五联和银行盖章退回的“多付款理由书”第一联编制银行存款付款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预付帐款 - B公司10000
贷:银行存款10000
收到B公司的发票帐单等凭证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商品采购8547
应交税金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453
贷:预付帐款 - B公司10000
委托收款结算方式下怎样办理全部拒付和部分拒付手续
付款单位审查有关单证后,认为所发货物的品种、规格、质量等与双方签定的合同不符或者因其他原因对收款单位委托收取的款项需要全部或部分拒绝付款的,应在付款期内出具“委托收款结算全部或都分拒绝付款理由书”(以下简称“拒绝付款理由书”),连同开户银行转来的有关单证送开户银行。
“拒绝付款理由书”一式四联,第一联(回单或支款通知)作付款单位的支款通知;第二联(支款凭证)作银行付出传票或存查;第三联(收款凭证)作银行收入传票或存查;第四联(代通知或收帐通知)作收款单位收帐通知或全部拒付通知书。“拒绝付款理由书”的基本格式见表5 - 2。
付款单位出纳员在填写“拒绝付款理由书”时,除认真填写收款单位的名称、帐号、开户银行,付款单位的名称、帐号、开户银行,委托收款金额,附寄单证张数等外,对于全部拒付的,“拒付金额”栏填写委托收款金额,“部分付款金额”栏的大小写都为零,并具体说明全部拒绝付款的理由;若部分拒付的,“拒付金额”栏填写实际拒绝付款金额,“部分付款金额”栏填写委托收款金额减去拒绝付款金额后的余额,即付款单位实际支付的款项金额,并具体说明部分拒付的理由,并出具拒绝付款部分商品清单。填完后,在“付款人盖章”处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注明拒付日期。
按照规定,银行对收到的付款单位的“拒绝付款理由书”连同委托收款凭证第五联及所附有关单证,不审查拒绝付款理由,只对有关内容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即办理有关手续,实行部分拒付的,将部分付款款项划给收款单位,“在拒绝付款理由书”第一联上加盖业务专用章退还给付款单位,将“拒绝付款理由书”第四联寄给收款单位开户银行由其转交收款单位。
付款单位收到银行盖章退回的“拒绝付款理由书”第一联后,全部拒绝付款的,由于未引起资金增减变动,因而不必编制会计凭证和登记帐簿,只需将“拒绝付款理由书”妥善保管以备查,并在“委托收款登记簿”上登记全部拒付的情况。如果拒绝付款时,对方发出的货物已到收到,则应在“代管物资登记簿”中详细登记拒绝付款物资的有关情况。对于部分拒绝付款的,应当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拒绝付款理由书”第一联,按照实际部分付款金额编制银行存款付款凭证,其会计分录和全部付款会计分录相同。
例:S公司收到开户银行转来T公司的委托收款凭证及有关单证后,经过审查只承付其中的100000元,对其余80000拒绝付款,按规定填写“拒绝付款理由书”并送银行办理有关手续后,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拒绝付款理由书”第一联编制银行存款付款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商品采购85470.09
应交税金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4529.91
贷:银行存款100000
收款单位收到开户银行转来的付款单位的委托收款凭证第四联和“拒绝付款理由书”第四联(如部分拒付的还附有拒付部分商品清单及有关单证),应立即与付款单位取得联系,协商解决方法,对于全部拒付的,如果由付款方退回所购货物,收款单位应编制转帐凭证,冲减原有销售收入,其会计分录为:
借:产品销售收入或商品销售收入等
应交税金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收帐款
如果经过协商由收款单位用其他产品或商品替换原产品或商品,或者给予对方一定的销售折扣,则收款单位重新办理委托收款手续,可以冲减原有销售收入,然后按照新的委托收款凭证重新进行会计处理,也可以在原有销售收入基础上进行会计处理。比如经过协商,收款方同意给予对方额外的销售折扣,则收款方重新办理委托收款手续,收款方可以冲销原有销售收入,然后按照新的委托收款金额编制转帐凭证,确定销售收入。
例:T公司采用委托收款方式向S公司销售商品180000元,S公司以商品品种不符要求予以全部拒付,经过协商,T公司同意给予S公司20%的销售折让,T公司重新办理委托收款手续。这时T公司首先应据据“拒付理由书”等有关凭证编制转帐凭证,冲销原有销售收入,然后按新的委托收款凭证重新确定销售收入,冲销时,作会计分录:
借:产品销售收入153846.15
应交税金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颠) 26153.85
贷:应收帐款 -  S公司180000
按照新的委托收款凭证确定销售收入,其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帐款 - S公司144000
(180000一180000×20%)
贷:产品销售收入123876.93
应交税金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0923.07
实际收到款项时,按实际收到金额编制银行存款收款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144000
贷:应收帐款 - S公司144000
对于部分拒付的,应于实际收到付款单位所付部分款项时,编制银行存款收款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帐款 - ××单位
对方拒付后退回拒付部分货物的,应编制转帐凭证,冲销拒付部分销售收入,其会计分录为:
借:产品销售收入或商品销售收入等
应交税金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收帐款 - ××单位
如果经过协商,对于拒付部分给予销售折让的,可重新办理委托收款手续,其处理方法同全部拒付相同。
委托收款结算方式下无款支付时怎么办
付款人在付款期满日营业终了前,如无足够资金支付全部款项,即为无款支付,银行应于次日上午开始营业时,通知付款人将有关单证(单证已作帐务处理的,付款人可以填制“应付款项证明单”(见下表))在两天内退回开户银行。银行将有关结算凭证连同单证或应付款项证明单退回收款人开户银行转交收款人。
付款单位在付款期满日营业终了之前,其银行帐户内存款不足以支付款项或无款支付时,银行于次日上午开始营业时填制一式四联的无款支付通知书。付款单位必须于银行发出通知的次日起2日内(到期日通例假日顺延,邮寄的加邮程)将委托收款凭证第五联及所附的有关单证全部退还开户银行。如果付款单位已将有关单证作帐务处理或部分付款的,应填制“应付款项证明单”送交开户银行。 “应付款项证明单”一式两联,第一联收款单位作为应收款项的凭据,第二联由付款单位留存作应付款项的凭据,其基本格式见表5 - 3 。
表5 - 3应付款项证明单l
年月日第号
收款人名称
付款人名称
单证名称
单证编号
单证日期
单证内容
单位未退回原因:
我单位应付款项:人民币(大写)付款人盖章
注:此单一式二联。第一联通过银行转交收款人作为应收款项的凭据,第二联付款人留存作为应付款项的凭据。
付款单位出纳员应认真逐项填制收款人名称、付款人名称、单证名称、单证编号、单证日期、单证内容等项目内容,并在单证未退回原因栏内注明单证未退回的具体原因,如单证已作帐务处理、已经部分付款等,同时在我单位应付款项栏大写应付给收款单位的款项金额,如确实无款支付则应付金额等于委托收款金额,如已部分付款则应付金额等于委托收款金额减去已付款项金额之余额,并在付款人盖章处加盖本单位公章。银行审查无误后,将委托收款凭证连同有关单证或应付款项证明单退回收款单位开户银行转交给收款单位。如果无款支付而所购货物已经收到,则付款单位财务部门应编制有关转帐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材料采购或商品采购等
贷:应付帐款 - ××单位
如果付款单位银行帐户内存款不足但已支付部分款项,则财务部门应按照已付款金额编制银行存款付款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材料采购或商品采购等
贷:银行存款
同时按未付款金额编制转帐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材料采购或商品采购等
贷:应付帐款 - ××单位
例:S公司采用委托收款方式向T公司购买商品180000元,付款期满,S公司帐户内无款支付,而所购商品已经收到,则S公司财务部门应编制转帐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商品采购153846.15
应交税金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6153.85
贷:应付帐款 - T公司180000
例:S公司采用委托收款方式向T公司购买某产品,委托收款凭证金额40000元,付款期满,其银行帐户内只有存款28000元,已经划付,尚欠12000元,按规定填制应付款项证明单,送开户银行转收款单位,财务部门应按照已付款金额编制银行存款付款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商品料采购23931.62
应交税金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4068.38
贷:银行存款28000
同时按照应付款金额编制转帐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材料采购10256.41
应交税金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43.59
贷:应付帐款 - T公司12000
按照规定,付款人逾期不退回单证或应付款项证明单的,开户银行按照委托收款金额自发出通知的3天起,每天收取万分之五但不低于5元的罚款,并暂停付款人委托银行向外办理结算业务,直到退回单证为止。付款单位按规定支付罚款时,应编制银行存款付款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
收款单位收到开户银行转来的委托收款凭证及有关单证和无款支付通知书后应立即与付款单位取得联系,协商解决办法。对于部分付款的应于收到款项时按照实际收到金额编制银行存款收款凭证,对未付款部分暂保留在应收帐款中;如无款支付,也可暂时保留在应收帐款中,留待进一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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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5 05:02:50 | 显示全部楼层
《如何做出纳工作》 - 支付结算之二
三方交易、直达结算方式下怎样办理委托收款手续
所谓三方交易、直达结算,是指批发单位、销货单位、购货单位都不在一地,批发单位委托销货单位直接向购货单位发运商品,而货款则由批发单位分别与购、销双方进行结算的一种做法。这种做法适用于批发单位和购货单位的交易需要经过一个中间商的交易活动。在这种做法下,批发单位、销货单位和购货单位之间应分别订立经济合同,将三方之间相互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以合同的形式固定下来。销货单位根据三方签订的合同,不经由批发单位,直接向购货单位发货,同时由销货单位填制两套委托收款凭证,并附上有关单证,将其同时提交开户银行办理委托收款手续。其中:一份以销货单位的名义,向批发单位收款,货款划回销货单位开户银行,收进销货单位帐户;另一份以批发单位的名义,向购货单位收款,货款直接划回批发单位开户银行,收进批发单位帐户。购货单位对批发单位、批发单位对销货单位发生拒付或无款支付的,均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办理。
代办发货和代理收货方式下怎样办理委托收款手续
所谓代办发货是指销货单位与代办发货单位不在一地,销货单位与代办发货单位订立代办发货委托收款合同,由销货单位委托代办发货单位向购货单位发货,并由代办发货单位代销货单位办理委托收款手续,向购货单位收款。代办发货单位根据销货单位的通知代销货单位向购货单位发货后,以销货单位名义填制委托收款凭证,并在凭证上加盖代办发货单位的印章,送交代办发货单位开户银行向购货单位收取款项,将货款划回销货单位开户银行,收入销货单位银行存款帐户。在这种做法下,代办发货单位只办理代办发货和代办委托收款手续,不发生结算关系,购货单位拒付或无款支付等都由销货单位和购货单位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办理。
代理收货委托收款,是指购货单位与代理收货单位不在一地,由销货单位直接向代理收货单位发货后,委托银行向购货单位收取贷款的做法。购货单位事先将代理收货单位通知销货单位,由销货单位向代理收货单位发货,然后填制委托收款凭证,并在委托收款凭证上加注代理收货收款字样,送交开户银行向购货单位收取贷款。代理收货单位只办理代理收货,不发生结算关系,购货单位发生拒付,由购货单位和销货单位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办理。
什么是异地托收承付结算?它有什么特点?
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是收款单位根据经济合同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单位收取款项,由付款单位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核对结算单证或验货后向银行承付款项的一种结算方式。按照结算凭证传递方式的不同,异地托收承付结算可以分为邮划和电划两种。
异地托收承付结算具有使用范围较窄、监督严格和信用度较高的特点。首先,按照规定,异地托收承付只适用于国营单位和集体单位之间的商品交易,其他性质的单位和除商品交易外的其他款项结算无法使用异地托收承付结算。其次,异地托收承付的监督较为严格,从收款单位提出托收到付款单位承付款项,每一个环节都在银行的严格监督下进行。此外,由于异地托收承付是在银行严格监督下进行的,付款单位理由不成立的不得拒付,因而收款单位收款有一定的保证,信用度相对较高。
办理托收承付结算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按照规定,办理托收承付结算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收付双方订有符合《经济合同法》的经济合同:
第二,收付双方信用较好,都能遵守合同规定;
第三,要有货物确已发运的证件,包括铁路、航远、公路等承运部门签发的运单、运单副本和邮局包裹回执等。
对于下列情况,如果没有发运证件的,可凭有关证件办理托收手续:
(1)商业、供销、外贸部门系统内及相互之间,国家物资局、粮食、其他商业(如水产、农机等)系统内的商品调拨、自备运输工具发送或自提的;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的商品。以及电、石油、天然气等必须使用专用工具或线路、管道运输的,可凭付款单位确已收到商品的证明(粮食部门可凭提货单及发货明细表)
(2)铁道部门的材料厂向铁道系统供应专用器材,可凭其签发的注明车辆号码和发运日期的证明。
(3)军队使用军列整车装运物资,可凭注明车辆号码和发运日期的单据;军用仓库对军内发货,可凭总后勤部签发的提货单副本,各大军区、省军区也可比照办理。
(4)收款单位承造或大修理船舶、锅炉或大型机器等,生产周期长,合同订明按工程进度分次结算的,可凭工程进度完工证明书。
(5)付款单位购进的商品,在收款单位所在地转厂加工、配套的,可凭付款单位和承担加工、配套单位的书面证明。
(6)合同订明商品由收款单位暂时代为保管的,可凭寄存证及付款单位委托保管商品的证明。
(7)使用铁路集装箱或零担凑整车发运商品的,由于铁路只签发一张运单,可凭待有发运证件单位出具的证明。
(8)外贸部门进口商品,可凭国外发来的账单、进口公司开出的结算账单。
办理托收承付应注意哪些问题
办理托收承付应注意如下一些问题:
(l)使用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单位,必须是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以及经营管理较好、并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
(2)办理异地托收承付结算的款项,必须是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的款项。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不得办理托收承付结算。
(3)收付双方使用托收承付结算必须签有符合《经济合同法》的购销合同,并在合同上载明使用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方式。
(4)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每笔的金额起点为10000元,新华书店系统每笔金额起点为1000元。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款项的划回方法,分邮寄和电报两种,由收款人选用。
收款单位怎样办理异地托收手续
收款单位按照收付双方签订的合同的要求发货或提供劳务后,填制托收承付结算凭证。由于托收承付结算分为邮划和电划两种,因而相应地托收承付结算凭证也分为邮划托收承付结算凭证和电划托收承付结算凭证两种。
邮划托收承付结算凭证一式五联,第一联(回单)是收款单位开户银行给收款单位的回单,第二联(委托收款凭证)是收款单位委托开户银行办理托收款项后的收款凭证,第三联(支款凭证)是付款单位向开户银行支付贷款的支款凭证,第四联(收账通知)是收款单位开户银行在款项收妥后给收款单位的收账通知,第五联(承付支款通知)是付款单位开户银行通知付款单位按期承付货款的承付(支款)通知。邮划托收承付结算凭证的基本格式如表5 - 4所示。电划托收承付结算凭证也是一式五联,第一联、第二联、第三联、第五联的作用与邮划托收承付结算凭证相同,第四联是付款单位开户银行拍发电报的依据。
表5 - (五联)邮中国××银行托收承付凭单(回单)1托收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第号
收款单位出纳员在填写托收承付结算凭证时,应按照要求逐项认真填写凭证的各项内容,包括收款单位(即本单位)的全称、账号、开户银行,付款单位的全称、账号或地址、开户银行,托收金额的大、小写,随凭证附寄的单证的张数或册数,商品发运情况(如运单的号码等),合同名称号码等,并在托收承付结算凭证的第二联“收款单位盖章”栏加盖本单位预留银行印鉴。然后,将托收承付结算凭证连同发运单证或有关证件和交易凭证(如销货发票、代垫运杂费单据等)一并送交开户银行办理托收手续。如开户银行认为有必要,还需附送收、付款双方签订的经济合同。如果收款单位的发运证件经银行验证后需要取回的,应向银行说明。
开户银行收到收款单位的托收凭证后,将按照托收承付结算的范围、条件和托收凭证的要求进行认真的审查,必要时还将查验收付款双方签订的经济合同。按照规定,开户银行审查时间最长不超过2天。经审查认为不符合要求的,银行将不予办理,退回托收凭证。审查无误的,办理托收手续,在托收承付结算凭证第一联上加盖业务用公章退还给收款单位。对收款单位提供发运证件交银行验证后,需要取回保管或寄存的,应在各联凭证和发运证件上加盖“已验发运证件”戳记,然后将发运证件退还给收款单位。
收款单位在收到银行盖章退回的托收承付结算凭证第一联后,应根据托收承付结算凭证第一联和有关单证编制转账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账款 - ××单位
贷:产品销售收入或商品销售收入等
对于收款单位在发运货物时代付款单位垫付的运杂费,应在垫付后凭运杂费单据复制件(原件随托收承付结算凭证寄付款单位)编制银行存款或现金付款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账款 - ××单位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例:大圣公司采用异地托收承付方式向大明公司销售商品180000元,另外代垫运费4000元,已用转账支票支付。
企业用转账支票代垫运费时,根据运费单据编制银行存款付款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账款 - 大明公司4000
贷:银行存款4000
办妥托收承付手续后,根据银行转来的托收凭证第一联和发票等有关单证编制转账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账款 - 大明公司180000
贷:商品销售收入153846.15.
应交税金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6153.85
此外,收款单位出纳员还应根据托收承付结算凭证第一联登记“异地托收承付登记簿”,详细登记办妥托收日期,付款单位的名称、账号、开户银行,托收款项内容(如××商品货款),托收金额等,待收到付款单位货款时再进一步登记托回金额和托回日期等。
“异地托收承付收款登记簿”的基本格式如表5 - 5所示。
表5 - 5异地托收承付收款登记簿
办妥托收日期
付款单位名称
开户行
账号
托收款项内容
金额
托回日期
托回金额
拒付金额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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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5 05:04:06 | 显示全部楼层
托收承付结算方式下付款单位怎样办理承付手续
付款单位出纳员收到其开户银行转来的托收承付结算凭证第五联及有关发运单证和交易单证后,应按规定立即登记异地托收承付付款登记簿异地托收承付处理单,然后交供应(业务)等职能部门签收。
托收承付付款登记簿异地托收承付付款处理单的基本格式见表5 - 6和表5 - 7所示。
出纳员在登记时,应逐项认真地登记托收单号、收单日期、收款单位名称、托收款项内容、托收金额等各项内容。
供应部门会同财务部门认真仔细地审查托收承付结算凭证及发运单证和交易单证,看其价格、金额、品种、规格、质量、数量等是否符合双方签定的合同的规定,并签出全部承付、部分拒付、全部拒付的意见。如为验货付款的还应将有关单证和实际收到货物作进一步核对,以签出处理意见。
表5 - 6异地托收承付付款登记簿
托收单号
托收单位名称
托收款项内容
托收金额
承付日期
处理意见
承付金额
拒付金额
理由
表5 - 7异地托收承付付款处理单
收单日期
托收单号
托收单位名称
托收款项内容
托收金额
承付日期
处理结果
承付金额
拒付金额
理由
付款单位承付货款有验单付款和验货付款两种方式,由收付双方协商选用,并在合同中明确加以规定。实行验货付款的,收款单位在办理托收手续时应在托收凭证上加盖“验货付款”戳记。
实行验单付款的,其承付期为3天,从付款单位开户银行发出承付通知的次日算起,承付期内遇到例假刚匝延,对距离较远的付款单位必须邮寄的另加邮寄时间。
付款单位收到银行发出的承付通知后,在承付期内未向银行表示拒付货款的,银行视作承付处理,在承付期满的次日将款项按收款单位指定的划款方式划给收款单位。
实行验货付款的,其承付期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付款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算起。另外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验货付款期限,并在合同申明确规定,并由收款单位在托收承付凭证上予以注明,这样银行便按双方约定的付款期限办理付款。
付款单位收到提货通知后,应立即通知银行并交验提货通知。付款单位在银行发出承付通知后的10天或收付双方约定的期限(从次日算起),如未收到提货通知,则应在第10天或约定期限内将货物尚未到达的情况通知银行。如果未通知,银行即视作已经验货,于10天或约定期限满的次日上午开始营业时将款项划给收款单位。在第10天付款单位通知银行货物未到而以后收到提货通知没有及时通知银行的,银行仍按10天期满的次日作为划款日期,并按超过天数,计扣逾期付款的滞纳金。
付款单位承付托收款项后,应当根据托收承付结算凭证第五联及有关交易单证编制银行存款付款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材料采购或商品采购等
贷:银行存款
例:(承上例)大明公司在收到银行的承付通知后经审查同意承付,根据托收承付结算凭证第五联及有关单证编制银行存款付款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材料采购157566.15
应交税金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6433.85
贷:银行存款184000
(注:运费按7%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总之,不论验单付款还是验货付款,付款人都可以在承付期内提前向银行表示承付,并通知银行提前付款,银行应立即办理划款。因商品的价格、数量或金额变动,付款人因多承付款项的,须在承付期内向银行提出书面通知,银行据此将当次托收的款项划给收款人。付款人不得在承付货款中,扣抵其他款项或以前托收的款项。
异地托收承付结算的基本程序如图5 - 2所示。
或无款支付时怎么办
付款单位在承付期满日银行营业终了时,其银行账户内无足够资金支付托收款项,只能部分支付时,银行将填制特种转账凭证,将一联特种转账借方凭证加盖业务用公章后交给付款单位作支款通知,同时通知收款单位开户银行由其通知收款单位。其不足部分即为逾期未付款项,银行按逾期付款处理。付款单位收到银行转来的特种转账凭证,按照部分支付款项,编制银行存款付款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材料采购或商品采购等
贷:银行存款
同时按照未付金额编制转账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材料采购或商品采购等
贷:应付账款 - ××单位
例:承上例,假定承付期满,大明公司银行账户内只有存款100000元,银行已经划付,其余84000元尚未支付,银行填制特种转账凭证,将其中一联特种转账借方凭证交给大明公司作支款通知。大明公司财务部门据此编制记账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材料采购157566.15
应交税金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6433.85
贷:银行存款100000
应付账款 - 大圣公司84000
(:运费按7%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收款单位收到开户银行盖章后转来的作为收款通知的特种转账贷方凭证,按照部分划回款项金额编制银行存款收款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 ××单位
:承上例,大圣公司收到银行盖章转来的特种转账贷方凭证,表明大圣公司划回货款100000元,财务部门据此编制银行存款收款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100000
贷:应收账款 - 大明公司100000
如果付款期满,付款单位银行账户无款支付时,银行填制到期未收通知书一式三联,加盖业务用公章后寄收款单位开户银行由其通知收款单位。
付款单位则根据承付通知和有关凭证编制转账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材料采购或商品采购等
贷:应付账款 - ××单位
怎样办理托收承付方式下的逾期付款
购货企业在承付期满日银行营业终了时,如无足够资金支付,其不足部分即为逾期未付款项,按逾期付款处理。
(l)付款人开户银行对付款人逾期支付的款项,应当根据逾期付款金额和逾期天数,按每天万分之五计算逾期付款赔偿金(滞纳金),将其划给收款单位。其计算公式为:
应付滞纳金=逾期未付金额×延期天数×扣收比例
逾期付款天数从承付期满日算起。承付期满日银行营业终了时,付款人如无足够资金支付,其不足部分,应当算作逾期一天,计算一天的赔偿金。在承付期满的次日(如遇例假日,逾期付款赔偿金的天数计算也相应顺延,但在以后遇到例假日应当照算逾期天数)银行营业终了时,仍无足够资金支付,其不足部分,应当算作逾期两天,计算两天的赔偿金,其余类推。银行审查拒绝付款期间,不能算作付款人逾期付款,但对无理的拒绝付款而增加银行审查时间的,应从承付期满日算起,计算逾期付款赔偿金。
例:大明公司的托收承付款项184000元,于56日承付期满,因存款不足只划付了100000元,到526日才全部付清,扣收比例为0.05%,那么:
逾期未付金额=184000元一100000元=84000
延期天数为20
应付滞纳金=84000×20×0.05%=840
(2)按照规定,赔偿金实行定期扣付,每月计算一次,于次月3日内单独划给收款人。次月又有部分付款的,从当月1日起计算赔偿金,随同部分支付的款项划给收款人,对尚未支付的款项,从当月1日起到月终再计算赔偿金,于第三个月3日内划给收款人。第三个月仍有部分付款的,按照上述方法计付赔偿。
赔偿金的扣付列为企业销货收入扣款顺序的首位,如付款入账户余额不足全额支付时,应排列在工资之前,并对该账户采取只收不付的控制方法,待一次足额扣付赔偿金后,才准予办理其他款项的支付。因此而产生的经济后果,由付款人自行负责。
付款人开户银行对逾期未付的托收凭证,负责进行扣款的期限为3个月(从承付期满日算起)。在此期限内,银行必须按照扣款顺序陆续扣款。期满时,如果付款人仍无足够资金支付该笔尚未付清的欠款,银行应于次日通知付款人将有关交易单证(单证已作账务处理或已部分支付的,可以填制应付款项证明单”),在两日内退回银行。银行将有关结算凭证连同交易单证或应付款项证明单退回收款人开户银行转交收款人,并将应付的赔偿金划给收款人。对付款人逾期不退回单证的,开户银行应当自发出通知的第三天起,按照尚未付清欠款的金额;每天处以万分之五但不低于50元的罚款,并暂停付款人向外办理结算业务,直到退回单证时为止。
(3)重新托收。收款人对被无理拒绝付款的托收款项,在收到退回的结算凭证及其所附单证后,如需委托银行重办托收,应当填写四联重办托收理由书,将其中三联连同购销合同、有关证据和退回的原托收凭证及交易单证,一并送交银行,经开户银行审查,确属无理拒绝付款,可以重办托收。
怎样办理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方式下的拒付手续
如果购货企业在承付期内发现下列情况,可向银行提出全部或部分拒绝付款:
(1)没有签订购销合同或未注明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方式购销合同的款项。
(2)未经双方事先协议,销货企业提前交货或因逾期交货购货企业不再需要该项货物的款项。
(3)未按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发货的款项。
(4)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
(5)验单付款,发现所列货物的品种、规格、数量、价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已到,经查验货物与合同规定或发货清单不符的款项。
(6)验货付款,经查验货物与合同规定或与发货清单不符的款项。
(7)货款已经支付或计算有错误的款项。
购销企业提出拒绝付款时,必须填写拒绝付款理由书”(见表5 - ),注明拒绝付款理由,并加盖单位公章,涉及合同的应引证合同上的有关条款属于商品质量问题,需要提出商品检验部门的检验证明;属于商品数量问题,需要提出数量问题的证明及其有关数量的记录;属于外贸部门进口商品,应当提出国家商品检验或运金等部门出具的证明,一并送交开户银行。
《如何做出纳工作》 - 支付结算之三
汇兑结算方式下怎样办理汇款
汇款人委托银行办理汇兑,应向汇出银行填写信、电汇凭证,详细填明汇入地点、汇入银行名称、收款人名称、汇款金额、汇款用途(军工产品可以免填)等各项内容,并在信、电汇凭证第二联上加盖预留银行印鉴。需要注意的是:
(1)汇款单位需要派人到汇入银行领取汇款时,除在收款人栏写明取款人的姓名外,还应在账号或住址栏内注明留行待取字样。留行待取的汇款,需要指定具体收款人领取汇款的,应注明收款人的单位名称。
(2)个体经济户和个人需要在汇入银行支取现金的,应在信、电汇凭证上汇款金额大写栏先填写现金字样,接着再紧靠其后填写汇款金额大写。
(3)汇款人确定不得转汇的,应在备注栏内注明。
(4)汇款需要收款单位凭印鉴支取的,应在信汇凭证第四联上加盖收款单位预留银行印鉴。
采用信汇的,汇款单位出纳员应填制一式四联信汇凭证信汇凭证第一联(回单),是汇出行受理信汇凭证后给汇款人的回单;第二联(支款凭证),是汇款人委托开户银行办理情汇时转账付款的支付凭证;第三联(收款凭证),是汇入行将款项收入收款人账户后的收款凭证;第四联(收账通知或取款收据),是在直接记入收款人账户后通知收款人的收款通知,或不直接记入收款人账户时收款人凭以领取款项的取款收据。
电汇凭证一式三联,第一联(回单),是汇出行给汇款人的回单;第二联(支款凭证),为汇出银行办理转账付款的支款凭证;第三联(发电依据),是汇出行向汇入行拍发电报的凭据。
信汇凭证与电汇凭证的基本格式大体一样,见表5 -
表5 - 9中国××银行信汇(电汇)凭证(回单)
委托日期年月日第号
收款人
全称
汇款人
全称
账号或住址
账号或住址
汇出地点
市县
汇入行名称
汇出地点
市县
汇入行名称
金额
人民币(大写)
千百十万千百十元角分
汇款用途
汇出行盖章年月日
上列款项已根据委托办理,如需查询,请持此回单来行面谈。单位主管会计复核记账
汇出行受理汇款人的信、电汇凭证后,应按规定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信、电汇凭证填写的各项内容是否齐全、正确;汇款人账户内是否有足够支付的存款余额;汇款人盖的印章是否与预留银行印鉴相符等等。审查无误后即可办理汇款手续,在第一联回单上加盖转讫章退给汇款单位,并按规定收取手续费;如果不符条件的,汇出银行不予办理汇出手续,作退票处理。
汇款单位根据银行退回的信、电汇凭证第一联,根据不同情况编制记账凭证。如果汇款单位用汇款清理旧欠,则应编制银行存款付款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账款 - ××单位
贷:银行存款
如果汇款单位是为购买对方单位产品而预付货款,则应编制银行存款付款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如果汇款单位将款项汇往采购地,在采购地银行开立临时存款户,则应编制银行存款付款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货币资金 - 外埠存款
贷:银行存款
例:大圣公司为到某城市采购商品,委托银行以电汇方式向该城市某银行汇款86000元,设立临时采购专户。银行按规定收取手续费35元,从账户中扣收。财务部门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汇款凭证第一联编制银行存款付款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货币资金 - 外埠存款86000
贷:银行存款86000
同时按照银行收取的手续费,作银行存款付款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财务费用35
贷:银行存款35
汇兑结算方式下怎样领取汇款
按照规定,汇入银行对开立账户的收款单位的款项应直接转入收款单位的账户。采用信汇方式的,收款单位开户银行(即汇入银行)在信汇凭证第四联上加盖转讫章后交给收款单位,表示汇款已由开户银行代为进账。采用电汇方式的,收款单位开户银行根据汇出行发来的电报编制三联联行电报划收款补充报单,在第三联上加盖转讫章作收账通知交给收款单位,表明银行已代为进账。收款单位根据银行转来的信汇凭证第四联(信汇)或联行电报划收款补充报单(电汇)编制银行存款收款凭证,借记银行存款账户,贷记有关账户(依据汇款的性质而定)。如对方汇款是用来偿付旧欠,则收款单位收款凭证的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如果属于对方单位为购买本单位产品而预付的货款,则收款凭证的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待实际发货时,再根据有关原始凭证编制转账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预收货款
贷:产品销售收入(或商品销售收入等)
如果款到即发货,也可直接编制收款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产品销售收入(或商品销售收入等)
需要在汇入银行支取现金的,信汇(或电汇)凭证上汇款金额栏必须注明现金字样,可以由收款人填制一联支款单连同信汇凭证第四联(或联行申报划收款补充报单第三联),并携带有关身份证件到汇人银行取款。汇入银行审核有关证件后一次性办理现金支付手续。在汇款凭证上未填明现金字样,需要在汇入银行支取现金的单位,由汇入银行按照现金管理的规定支付。
留行待取的汇款,收款人应随身携带身份证件或汇入地有关单位足以证实收款人身份的证明去汇入银行办理取款。汇入银行向收款人问明情况,与信、电汇凭证进行核对,并将证件名称、号码、发证单位名称等批注在信、电汇凭证空白处,并由收款人在收款人盖章处签名或盖章,然后办理付款手续。如果凭印鉴支取的,收款人所盖印章必须同预留印鉴相同。
收款人需要在汇入地分次支取汇款的,可以由收款人在汇入银行开立临时存款户,将汇款暂时存入该账户,分次支取。临时存款账户只取不存,付完清户,不计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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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5 05:05:0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何做出纳工作》 - 支付结算之四
汇兑结算方式下怎样办理转汇
汇款人因汇入地没有所需商品等原因需要转汇时,可以待取款通知和有关证件,请求汇入银行重新办理信、电汇手续,将款项汇往其他地方。按照规定,转汇的收款人和汇款用途必须是原汇款的收款人和汇款用途。汇入银行办理转汇手续,在汇款凭证上加盖转汇戳记。第三联信汇凭证备注栏注明不得转汇的,汇入银行不予办理转汇。
汇兑结算方式下怎样办理退汇
汇款人因故对汇出的款项要求退汇,如果汇款是直接汇给收款单位的存款账户入账的,退汇由汇出单位自行联系,银行不予介入。如果汇款不是直接汇往收款单位存款账户入账的,由汇款单位备公函或持本人身份证件连同原信、电汇凭证回单交汇出行申请退汇,由汇出银行通知汇入银行,经汇入银行查实汇款确未解付,方可办理退汇;如果汇入银行接到退汇通知前汇款已经解付收款人账户或被支取,则由汇款人与收款人自行联系退款手续。如果汇款被收款单位拒绝接受的,由汇入银行立即办理退汇。汇款超过两个月,收款人尚未来汇入银行办理取款手续或在规定期限内汇入银行已寄出通知但由于收款人地址迁移或其他原因致使该笔汇款无人受领时,汇入银行主动办理退汇。汇款单位收到汇出银行寄发的注有汇款退回已代进账字样的退汇通知书第四联(适用于汇款人申请退汇)或者由汇入银行加盖退汇字样,汇出银行加盖转讫章的特种转账贷方凭证(适用于银行主动退汇)后,即表明汇款已退回本单位账户。财务部门即可据此编制银行存款收款凭证,其会计分录则与汇出时银行存款付款凭证会计分录相反。
综上所述,汇兑结算的程序如图5 - 3所示:
有什么特点?
信用卡是银行、金融机构向信誉良好的单位、个人提供的,能在指定的银行提取现金,或在指定的商店、饭店、宾馆等购物和享受劳务时进行记账结算的一种信用凭证。其基本形式是一张附有证明的卡片,通常用特殊塑料制成,其标准为:卡片长85.72 mm,53.975 mm,0.762 mm (国内标准与国际标准一致),上面印有发行银行的名称、有效期、号码、持卡人姓名等内容。我国目前发行的信用卡主要有:牡丹卡、长城卡、万事达卡、维萨卡、金穗卡、龙卡、太平洋卡等。图是交通银行发行的太平洋卡的基本式样。
使用信用卡结算具有如下特点:
一是方便,可以凭卡在全国各地大中城市的有关银行提取存入现金或在同城、异地的特约商场、商店、饭店、宾馆购物和消费。
二是通用性,它可用于支取现金,进行现金结算,也可以办理同城、异地的的转账业务,代替支票、汇票等结算工具,具有银行户头的功能。
三是在存款余额内消费,可以善意透支。信用卡的持卡人取现或消费以卡内存款余额为限度,当存款余额减少到一定限度时,应及时补充存款,一般不透支,如急需,允许在规定限额内小额善意透支,并计付透支利息。
使用信用信用卡的基本规定是什么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199212月颁布的《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及各银行的具体规定,信用卡的使用具有以下基本规定:
(1)发卡银行对于约定商店拒绝接受信用卡不负责任。
(2)信用卡若丢失或被窃,应立即向发卡银行申请挂失,在挂失生效前被非法使用的款项仍由本人负责。
(3)信用卡只限于合法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转让或转借。持卡人对凭信用卡而发生的付款应负完全责任。
(4)信用卡使用有一定期限,有效期满如需继续使用应办理更换新卡手续。
(5)银行信用卡备用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6)信用卡允许小额善意透支,透支额度公司卡为5000元,个人普通卡为1000元。透支利息自银行记账日起15日内按日息万分之五计算,超过15日按日息万分之十计算,超过30日或透支超过规定限额的,按日息万分之二十计算。透支计息不分段,按最后期限或最高透支额的最高利率档次计息。
各银行对于其发行的信用卡都有自己的规定。
怎样申请信用卡
凡是申请办理信用卡的单位和个人,应向发行信用卡的银行填交信用卡申请书。
填写申请书时,应详细写明申请单位持卡人的姓名、年龄、地址,单位财产及负债情况,持卡人的职业、职务等,送发卡行审查。
发卡行对收到的申请书,应对其项目、内容进行认真审查,并通过打电话或写信等方式向申请人的单位或有关银行证实申请人的职业、收入、信誉等情况,并向担保人说明担保责任。经审查符合发卡条件批准发卡的,向申请人发出信用卡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通知申请人到发卡行办理开户手续。
申请人办理开户手续,首先应交存信用卡存款,其次应交纳年费,有时还交存一定的保证金。
申请人交存信用卡存款,用转账结算的,填制一式两联进账单;用现金交存的,填制二联现金交款单,填明交存的金额。
信用卡的年费,10元至100元不等,各发卡银行有不同的规定。交纳年费时可填制一式三联结算业务收费凭证,填明交纳的年费金额。
按照规定需要交存保证金,使用转账结算的,可填制一式两联进账单;使用现金的可填制一式两联现金交款单。
申请人按规定填制进账单或现金交款单(用来交存信用卡存款和保证金)和结算业务收费凭证后,应将根据交存的信用卡存款、交纳的年费和交存的保证金的总金额填制的转账支票或应交纳的现金,连同申请人的身份证、信用卡通知书一并交给发卡银行信用卡部。信用卡部按规定进行认真的审查,如支票与进账单的填写内容是否正确,支票或现金与进账单或现金交款单和结算业务收费凭证的金额是否一致,支票是否在有效期内等。审核无误后,在第一联进账单或现金交款单和第三联结算业务收费凭证上加益转讫章或现金收讫章后连同身份证退回申请人,通知其在若干天内到信用卡部凭回单及身份证领取信用卡。持卡人领到信用卡后,应立即在卡的背面签上本人习惯的签名式样,签名后不得涂改。
申请人回单位后,对于应交信用卡存款,凭银行盖章退回的第一联进账单或现金交款单编制银行存款或现金付款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货币资金 - 信用卡存款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对于交纳的年费,按照银行盖章退回的结算业务收费凭证编制银行存款或现金付款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大圣公司为本单位申领长城卡公司卡主卡l张,附属卡3张,用转账支票存人信用卡存款10000元,另交年费42(12元十10×3),财务部门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进账单和结算业务收费凭证,编制银行存款付款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货币资金 - 信用卡存款10000
财务费用42
贷:银行存款10042
对于存入保证金,按照银行盖章退回的进账单或现金交款单编制银行存款或现金付款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收款 - 存出保证金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怎样使用信用卡购物或直接消费
单位持卡人在取得信用卡后,可用于支材差旅费和采购零星物品,可在发卡银行在各地约定的饭店、宾馆、商店等特约单位记账付款,也可凭卡在发卡银行各地分支机构提取一定数额的现金。
持卡人持卡在特约单位购物或直接消费时,应向特约单位收款员出示本人身份证和信用卡。特约单位在销货或提供服务时,填制一式四联直接购货签购单,第一联为持卡人存根,第二联为发卡银行信用卡部存根,第三联为代理存根,第四联为特约单位存根。收款员对持卡人出示的信用卡进行审查,包括信用卡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已经止付,与身份证是否相符等等,核对无误后,请持卡人在签购单上签名,签名式样必须与信用卡背面预留签名一致,盖章后将第一联签购单退还给持卡人。如需开发票,由收款员另开发票交持卡人。
持卡人凭特约单位退回的签购单第一联和发票等原始凭证回单位报销,财务部门据此编制转账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材料采购等
贷:其他货币资金 - 信用卡存款
:大圣公司业务员王刚持信用卡主卡到某城市出差,在指定宾馆用信用卡支付住宿费900元,在指定商店购买商品1200元。王某回单位报销。财务部门根据签购单和发票等编制转账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商品采购1200
管理费用900
贷:其他货币资金 - 信用卡存款2100
怎样使用信用卡支取现金
持卡人凭信用卡可在发卡银行指定的银行机构支取现金。持卡人在支取现金时,应填制一式三联取现单,第一联为持卡人存根,第二联发卡银行信用卡部存根,第三联为代理行存根,并向银行交验信用卡和身份证。取现银行按规定审查信用卡的真伪,有效期及是否列入止付名单,持卡人在取现单上的签名与信用卡上的预留签名是否相符,身份证与取现人是否相符等等。超额付现需要授权的,付现银行向发卡银行信用卡部申请授权,审查无误后办理付款,并将第一联取现单连同情用卡、身份证及现金交待卡人。按照规定,持卡人在当地支取现金不用支任何费用,在异地支取现金需支付1%的手续费(也有的信用卡不需要支付此项手续费的),手续费不在现金中抵扣,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各单位根据持卡人取现单编制现金收款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现金
贷:其他货币资金 - 信用卡存款
:大圣公司业务员张强凭信用卡在外省市支取现金8O00元,另付手续费80,凭取现单第一联回单位报销,财务部门据此编制现金收款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现金8000
财务费用80
贷:其他货币资金 - 信用卡存款8080
《如何作出纳工作》 - 票据结算之一
什么是票据
票据是由出票人无条件地承诺由自己或者委托他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证券。把握这一概念,需要从三个方面进行理解:
第一,票据是一种有价证券,具有一定的票面金额,而且表示对财产的所有权或债权,谁拥有了票据,谁就有权凭票据取得票据上规定的金额,正如谁拥有公司的股票,谁就拥有了公司财产的相应部分。票据权利的产生、转移和行使等均以它本身的存在为前提,也就是说,票据持有人只有得到了票据才得到了收取款项的权利,如果他将票据转让给他人,那么他收取款项的权利也随之转让,他要取得款项必须交出票据。
第二,票据是出票人作出的到期向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承诺。出票人开出票据,它就必须承担到期支付票据上规定的金额的义务,只有它支付了金额才能解除其承担的义务。
第三,票据出票人作出的付款承诺是无条件的,即出票人履行付款的义务不能有赖于某一事件的发生或者某些情况的出现或者某一行为的作出作为先决条件。也就是说,出票人一旦开出票据,那么不管是否发生或不发生某些事情或某些行为,它都必须到期支付规定的款项。
票据是怎样分类的?我国票据法规定的票据有哪几种?
按照我国票据法的规定,票据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票据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不同的分类。
票据按照付款时间分类,可以分为即期票据和远期票据。即期票据是指付款人见票后必须立即付款给持票人,如支票及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远期票据是付款人见票后在一定期限或特定日期付款的票据。
票据按受款人记载方式不同可以分为记名票据和不记名票据。记名票据是指在票据上注明受款人姓名可由受款人以背书方式转让,付款人只能向受款人或其指定的人付款的票据。不记名票据是指票面上不记载受款人姓名,可不经背书而直接以交付票据为转让,付款人可以对任何持票人付款的票据。
什么是票据关系?票据关系当事人有哪些
所谓票据关系是指由于票据行为而产生的有关各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在这种权利义务关系中,具有如下三个基本的当事人:
(l)发票人。发票人是指在票据上签名并发出票据的人,或者说是签发票据的人。
(2)付款人。付款人是受发票人委托付款的人,有的情况下,发票人也是付款人,如本票。
(3)受款人。受款人是指从发票人那里接受票据并有权向付款人请求付款的人。
除了三个基本当事人以外,票据还有如下一些非基本当事人。非基本当事人的情况较为复杂,不同的票据行为产生不同的票据非基本当事人,如由于背书行为而产生的背书人和被背书人,由于保证行为产生保证人和被保证人,由于参加行为产生参加人和被参加人等。
从地位上看,票据关系当事人可分为票据权利人(债权人)和票据义务人(债务人)。票据权利人是指持有票据,可依法向票据义务人主张票据权利即要求对方付款的人,又称持票人。票据债务人是指因为作了某种票据行为而依法应当负责或履行票据义务,即按规定向权利人付款的人。票据债务人有主债务人(又称第一债务人)和从债务人(又称第二债务人)之分。主债务人是指发票时的债务人,如汇票的发票人(承兑后为承兑人)、本票和支票的发票人。从债务人指非基本当事人中的债务人,如背书后的背书人等。主债务人和从债务人在履行票据义务(主要是向权利人付款)的次序是不同的。权利人首先应向主债务人请求付款,只有当主债务人拒绝承兑或付款时才向从债务人追索款项。
从票据流通中的相应位置来划分,票据当事人又可以分为前手和后手。背书在前的为前手,背书在后的为后手。比如甲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乙,乙再将其转让给丙,那么就甲和乙来说,甲为前手,乙为后手;就乙和丙来说,乙为前手,丙为后手。
什么是票据行为
票据行为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票据行为是指以发生、变更或消灭票据的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法律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涂改、禁止背书、付款、保证、承兑、参加承兑、划线、保付等。狭义的票据行为是票据当事人以负担票据债务为目的的法律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承兑、参加承兑、保证、保付六种。
(1)出票。出票是指出票人依照法定款式作成票据并交付于受款人的行为。它包括“作成”和“交付”两种行为。所谓“作成”就是出票人按照法定款式制作票据,在票据上记载法定内容并签名。由于现在各种票据都由一定机关印制,因而所谓“作成”只是填写有关内容和签名而已。所谓“交付”是指根据出票人本人的意愿将其交给受款人的行为,不是出于出票人本人意愿的行为如偷窃票据不能称作“交付”,因而也不能称作出票行为。
(2)背书。背书是指持票人转让票据权利与他人。票据的特点在于其流通。票据转让的主要方法是背书,当然除此之外还有单纯交付。背书转让是持票人的票据行为,只有持票人才能进行票据的背书。背书是转让票据权利的行为,票据一经背书转让,票据上的权利也随之转让给被背书人。
(3)承兑。承兑是指汇票的付款人承诺负担票据债务的行为。承兑为汇票所独有。汇票的发票人和付款人之间是一种委托关系,发票人签发汇票,并不等于付款人就一定付款,持票人为确定汇票到期时能得到付款,在汇票到期前向付款人进行承兑提示。如果付款人签字承兑,那么他就对汇票的到期付款承担责任,否则持票人有权对其提起诉讼。
(4)参加承兑。参加承兑是指票据的预备付款人,或第三人为了特定票据债务人的利益,代替承兑人进行承兑,以阻止持票人于汇票到期日前行使追索权的一种票据行为。它一般是在汇票得不到承兑、付款人或承兑人死亡、逃亡或其他原因无法承兑、付款人或承兑人被宣告破产的情况下发生。
(5)保证。保证是指除票据债务人以外的人为担保票据债务的履行、以负担同一内容的票据债务为目的一种附属票据行为。票据保证的目的是担保其他票据债务的履行,适用于汇票和本票,不适用于支票。
(6)保付。保付是指支票的付款人向持票人承诺负绝对付款责任的一种附属票据行为。保付是支票付款人的一种票据行为。支票一旦经付款人保付,在支票上注明“照付”或“保付”字样,并经签名后,付款人便负绝对付款责任,不论发票人在付款人处是否有资金,也不论持票人在法定提示期间是否有提示,或者即使发票人撤回付款委托,付款人均须按规定付款。
在具体操作时,票据行为表现为票据当事人把行为的意思按照法定的方式记载在票据上,并由行为人签章后将票据交付。它包括三方面内容,即记载、签章和交付。
所谓记载,通俗地讲就是票据当事人在票据上写明所要记载的内容,如签发票据时应写明票据的种类、金额、无条件支付命令、签发票据日期以及其他需要明确的内容,承兑汇票时写上“承兑”字样,保证时应写上“保证”或'担保”字样。
所谓签章,即是指签名、盖章或签名加盖章,它表明行为人对其行为承担责任。自然人签章是指在票据上亲自书写其姓名或加盖其私章。法人和其他使用票据单位的签章为该法人或者该单位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章。按照《票据法》规定,在票据上的签名应当为该当事人的本名,而不能用笔名、艺名等来代替。
所谓交付,是指票据行为人应将票据交付给执票人。票据行为人在票据上进行记载,并进行签章后,票据还不能发生法律效力,只有票据被交付给了对方,票据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什么是票据能力
票据能力是指当事人的票据权力能力和票据行为能力的总称。票据权利能力是指可以成为票据当事人、享有票据权利和负担票据义务的资格。票据行为能力是指当事人以独立的意思,进行有效的票据行为的资格。作为公民,其票据权利能力与其民事权利能力相一致,即从其出生时开始到死亡时终止,始终享有票据权利能力;其票据行为能力是与其民事行为能力相联系的,只有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才有票据行为能力。正因为如此,票据法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票据上签章的,其签章无效”。法人的票据权利能力是和其民事权利能力相一致的,从其成立时产生到其解散时消灭;法人的票据行为能力是指法人以自己的意思进行票据活动,取得票据权利和承担票据义务的资格,它是和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相一致的。
什么是票据权利?
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它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付款请求权又称第一次请求权,是指持票人对票据主债务人(如汇票的承兑人、本票的发票人、支票的保付人等)行使请求其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追索权是指因持票人在第一次请求权没有或者无法实现的情况下,对票据的其他付款义务人(如汇票、支票的发票人,汇票、本票的保证人,票据的背书人等)行使请求偿还票款的权利。也就是说,作为持票人,它首先有权要求票据的主债务人向其偿付票款,如果主债务人没有或无法(如帐上无款支付或者破产等)偿付票款时,持票人有权要求其他付款义务人向其偿付票款。
什么票据权利行使和保全
票据权利的行使是指票据权利人向票据债务人提示票据,请求其履行票据债务的行为。所谓提示票据就是向债务人出示票据供其观看,请求其付款。持票人如未在票据法规定的时期内提示票据则发生其丧失追索权的效力。按期提示票据既是付款请求权的行使,也是追索权的保全行为。
票据权利的保全是指票据权利人为防止票据权利丧失而作出的努力,如向法院提起诉讼中断时效、作成拒绝证书等。所谓中断时效是指在票据有效期间内,持票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以前经过的票据生效时间无效,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时效期间。比如某汇票从2月1日生效,有效期为1个月。2月26日持票人因某种理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中断时效,即以前的25天无效,从26日起重新计算时效。所谓拒绝证书是证明待票人已有法定或约定期间内为行使和保全票据权利的必要行为,但行为的后果被拒绝的证明书。拒绝证书一般由持票人向公证处、法院或银行申请,由其调查后作出。持票人票据权利的行使和保全,应当在规定的场所和时间进行,依据《票据法》规定,“持票人对票据债务人行使票据权利,或者保全票据权利,应当在票据当事人的营业场所和营业时间内进行,票据当事人无营业场所的,应当在其住所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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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5 05:06:51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是票据代理
所谓票据代理是指代理人根据被代理人的授权,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票据行为。票据代理具有以下两个特点:
(l)票据代理是一种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代理人代理被代理人实施某项票据行为后,被代理人就必须承担该票据行为带来的法律后果。
(2)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从事代理活动,超出代理权限范围的,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无效。
在具体实施票据代理时,必须了解如下几点:
第一,要求代理人必须具有代理权。
第二,代理人应当在票据上注明被代理人的姓名(法人或其它单位指其名称),否则被代理人不负票据上的责任。
第三,必须在票据上表明代理的意思。代理人应当在票据上表明自己是代理人,否则他就成为票据关系的当事人,必须承担相应的票据责任。
第四,代理人应在票据上签章。对于票据代理,《票据法》规定,票据当事人可以委托其代理人在票据上签章,并应当在票据上表明其代理关系。
没有代理权而以代理人名义在票据上签章的,应当由签章人承担票据责任;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的,应当就其超越权限的部分承担票据责任。
什么是票据的抗辩
票据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对于票据债权人提出某种合法的事由而拒绝履行其义务的行为。通俗地讲就是债务人以合法的理由拒绝支付票款。票据的抗辩分为对物抗辩和对人抗辩两种。
所谓对物抗辩,是指基于票据本身的内容有瑶疵而进行的抗辩。比如,债务人认为票据本身欠缺某些基本内容,如汇票上未记明金额、发票人没有签名、记有附带条件的支付委托等,认为该票据应该无效或消灭,从而拒绝进行付款,这种抗辩就属于对物的抗辩。属于对物的抗辩包括:①票据欠缺应记载的内容);②票据到期日未到;③票据已经依法付款;④票据经判决为无效;⑤票款已依法提存;⑥欠缺票据行为能力;⑦票据系伪造及变造;⑧票据因时效而消灭;⑨与票据记载不符的抗辩等。对于前五项,任何票据债务人都有权拒绝支付票款。对于后四项,只限于特定债务人可以对所有债权人进行抗辩。比如对于伪造票据,由于被伪造者并未在票据上签字,因而被伪造者可以对任何债权人进行抗辩。
所谓对人抗辩是指特定的债务人对特定的债权人的抗辩。这种抗辩是基于当事人之间的特定关系而产生的,一旦持票人发生变更,就不得再进行抗辩,属于对人的抗辩包括:①票据原因关系不合法,比如为支付赌债而签发的支票;②原因关系不存在或消灭,比如为购货而签发票据但对方没有发货;③欠缺对价,比如持票人未按约提供与票款相当的商品或劳务等;④票据债务已经清偿、抵销或免除而未载于票据上,可对直接当事人抗辩;⑤票据交付前被盗或遗失,可对盗窃人或拾得人抗辩;等等。
票据的抗辩是为了防止不法行为,以保护债务人的合理权益。但对票据的抗辩如不如限制,有关票据债务人随意地抗辩就会影响票据的流通性。对此《票据法》对抗辩作出限制:“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是,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
什么是票据的伪造与变造
票据的伪造是指假冒他人名义所作的票据行为,包括票据本身的票据伪造和在票据上签名的票据伪造。票据本身的票据伪造是指假冒他人的名义作为发票人签发票据。票据上签名的票据伪造是指假冒他人名义而作发票以外的其他票据行为,如甲假冒乙的名字在票据上签署乙的姓名作为背书人作背书行为或者作为承兑人作承兑行为。
票据的变造是指没有合法权限的人在已有效成立的票据上变更票据上签名以外的记载内容的行为。比如甲签发本票给乙,金额为10000元,乙将背书方式转让给丙,丙将金额改成100000元后转让给丁。
什么是票据的丧失
票据的丧失是指票据持有人丧失对票据的占有,包括绝对丧失和相对丧失两种。绝对丧失是指票据的灭失,如票据被查禁、被毁损等;相对丧失是指持票人非因自己的意志而丧失票据,如票据被盗窃、被遗失等。票据权利是以占有票据为前提的,一旦票据丧失,特别是相对丧失后,持票人就无从行使票据权利,而且存在着被他人取得票据权利的危险,如支票一旦遗失,就存在着被冒领的危险。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保护票据权利人的利益,《票据法》规定了挂失止付和公示催告两种补救措施。
挂失止付是指持票人在丧失票据后将票据丧失的情形通告付款人停止付款。《票据法》规定:“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
公示催告是指票据丧失后,票据权利人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以公告的方式通知不明的利害关系人限期申报权利,逾期未申报者,则权利失效,再经法院将权利判决后,宣布丧失的票据无效,票据权利人才有权向付款人请求支付。对此《票据法》规定:“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什么是支票结算?支票结算有什么特点?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存款业务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支票分为普通支票、现金支票、转帐支票3种。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它可以由存款人签发用于到银行为本单位提取现金,也可以签发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用来办理结算或者委托银行代为支付现金给收款人;转帐支票只能用于转帐,它适用于存款人给同一城市范围内的收款单位划转款项,以办理商品交易、劳务供应、清偿债务和其他往来款项结算;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帐。但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的,为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能支取现金。
支票结算的特点概括起来说就是简便、灵活、迅速和可靠。所谓简便,是指使用支票办理结算手续简便,只要付款人在银行有足够的存款,它就可以签发支票给收款人,银行凭支票就可以办理款项的划拨或现金的支付。所谓灵活,是指按照规定,支票可以由付款人向收款人签发以直接办理结算,也可以由付款人出票委托银行主动付款给收款人,另外转帐支票在指定的城市中还可以背书转让。所谓迅速,是指使用支票办理结算,收款人将转帐支票和进帐单送交银行,一般当天或次日即可入帐,而使用现金支票当时即可取得现金。所谓可靠,是指银行严禁签发空头支票,各单位必须在银行存款余额内才能签发支票,因而收款人凭支票就能取得款项,一般是不存在得不到正常支付的情况的。
支票结算有哪些基本规定?
(1)支票的使用范围。按照规定,凡是在银行开立帐户的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个体经济户以及单位所附属食堂、幼儿园等,其在同一城市或票据交换地区的商品交易、劳务供应、债务清偿和其他款项结算等均可使用支票。
(2)除定额支票外,支票一律记名。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的地区的转帐支票还允许背书转让,背书转让必须连续。
(3)支票金额起点为100元。
(4)支票的付款有效期为五天(背书转让地区的转帐支票有效期为十天),从签发的次日算起,遇例假日顺延。过期支票作废,银行不予受理。
(5)签发支票要用墨汁或炭素墨水(或使用支票打印机)认真填写;支票大小写金额和收款人三处不得涂改,其他内容如有改动须由签发人加盖预留银行印签之一证明。
签发缺印鉴或错帐号的支票及签发的支票印鉴不符、帐号户名不符、密码号不符的,银行处百分之五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
(6)签发现金支票须符合现金管理规定。收款单位凭现金支票收取现金,须在支票背面加盖单位公章即背书,同时,收款单位到签发单位开户银行支取现金,应按银行规定交验有关证件。
(7)付款单位必须在其银行存款余额内签发支票,不得签发空头支票。空头支票是指签发的支票金额超过银行存款余额。签发空头支票要受到银行的处罚。对于签发空头支票,银行要处支票金额百分之五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金。如果屡次发生;银行根据情节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直至停止签发支票。
(8)不准签发远期支票。远期支票是指签发当日以后日期的支票。因为签发远期支票容易造成空头支票,所以银行禁止签发远期支票。
(9)不准出租、出借支票。
(10)已签发的现金支票遗失,可以向银行申请挂失;挂失前已经支付的,银行不予受理。已签发的转帐支票遗失,银行不受理挂失,但可以请收款单位协助防范。
怎样签发与办理现金支票
现金支票有两种,一种是支票上印有“现金”字样的现金支票,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一种是未印有“现金”或“转账”字样的普通支票,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帐。各单位使用现金支票或普通支票(以下均称现金支票)时,必须按《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中的现金使用范围及有关要求办理。
(l)签发现金支票必须写明收款单位名称或收款人姓名,并只准收款方或签发单位持票向银行提取现金或办理转帐结算,不得将现金支票流通。
(2)签发现金支票首先必须查验银行存款是否有足够的余额,签发的支票金额必须在银行存款帐户余额以内,不准超出银行存款帐户余额签发空头支票。对签发空头支票或印章与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银行除退票外并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对屡次签发的,银行可根据情节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直至停止其向收款人签发支票。
(3)签发现金支票不得低于银行规定的金额起点,起点以下的用库存现金支付。支票金额起点为100元,但结清帐户时,可不受其起点限制。
(4)要严格执行支票有效期限的规定。支票付款的有效期限为5天。有效期限从签发支票的次日算起,到期日如遇到假日顺延。过期支票作废,银行不予受理。签发支票必须填写当日日期,不得签发远期支票。
(5)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异地使用的支票,其提示付款的期限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
(6)各单位在填写现金支票时,应按有关规定认真填写支票中的有关栏目。现金支票需填写的内容有收款人和开户银行名称、支票号码、签发日期、签发人帐号、大小写金额、用途等项目,填写时必须要素齐全、内容真实、数字正确、字迹清晰,不潦草,不错漏,做到标准、规范,防止涂改。签发支票应使用墨汁或碳索墨水填写,未按规定填写,被涂改冒领的,由签发入负责。支票大小写金额和收款人不得更改。其他内容如有更改,必须由签发人加盖预留银行印鉴之一证明。
怎样签发与办理转帐支票
转帐支票的签发及办理与现金支票基本相同。不同的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的地区,转帐支票可以背书转让。转帐支票的收帐手续不同,收款单位在收到转帐支票时,除审核有关项目外,需填制进帐单(表4 - 1),连同转帐支票送交开户银行,并根据银行退回的加盖银行印章的进帐单第一联(回单)编制收款凭证,出纳人员据以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在日常业务中,有时付款单位签发支票后,同时代收款单位填制银行进帐单,将支票连同进帐单一并送交银行后,将银行盖章的进帐单第一联送交收款单位,收款单位可据以编制凭证,出纳人员据以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
表4 - 1银行进账单
单位内部怎样加强对支票结算的管理
为了避免发生丢失、被盗、空头等情况,防止由于管理不善而给单位带来经济损失,各单位应建立健全支票结算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支票结算的管理和控制,具体包括:
(1)支票的管理由财务部门负责,指定的出纳员专门负责,妥善保管,严防丢失、被盗。
(2)支票和预留银行印鉴、支票密码单应分别存放,专人保管。
(3)有关部门和人员领用支票一般必须填制专门的“支票领用单”,说明领用支票的用途、日期、金额,由经办人员签章,经有关领导批准。
(4)支票由指定的出纳员专人签发;出纳员根据经领导批准的“支票领用单”按照规定要求签发支票,并在支票签发登记簿上加以登记。
(5)各单位不准携带盖好印鉴的空白支票外出采购。如果采购金额事先难以确定,实际情况又需用空白转帐支票结算时,经单位领导同意后,出纳员可签发具有下列内容的空白支票:定时(填写好支票日期)、定点(填写好收款单位)、定用途(填写好支票用途)、限金额(在支票的右上角再加注“限额××元”宇样)。各单位签发空白支票要设置“空白支票签发登记簿”,实行空白支票领用销号制度,以严格控制空白支票的签发。“空白支票签发登记簿”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领用日期、支票号码、领用人、用途、收款单位、限额、批准人、销号。领用人领用支票时要在登记簿“领用人”栏签名或盖章;领用人将支票的存根或未使用的:支票交回时,应在登记簿“销号”栏销号并注明销号日期。“空白支票签发登记簿的”基本格式如表4 - 2。
表4 - 2空白支票签发登记簿
领用日期
支票号码
领用人员
用途
收款单位
限额
批准人
销号日期
备注
(6)建立、健全支票报帐制度。单位内部领用支票的有关部门和人员应按规定及时报帐,遇有特殊情况与单位财务部门及时取得联系,以便财务部门能掌握支票的使用情况,合理地安排使用资金。
(7)为避免签发空头支票,各单位财务部门要定期与开户银行核对往来帐,了解未达账项情况,准确掌握和控制其银行存款余额,从而为合理地安排生产经营等各项业务提供决策信息。
(8)为避免收受空头支票和无效支票,各单位应建立收受支票的审查制度。为防止发生诈骗和冒领,收款单位一般应规定必须收到支票几天(如三天、五天)后才能发货,以便有足够的时间将收受的支票提交银行,办妥收帐手续。遇例假日相应推后发货时间,以防不法分子利用假日银行休息无法办妥收帐手续进行诈骗。
(9)一旦发生支票遗失,立即向银行办理挂失或者请求银行和收款单位协助防范。
怎样处理收到的转帐支票?
收款单位出纳员收到付款单位交来的支票后,首先应对支票进行审查,以免收进假支票或无效支票。对支票的审查应包括如下内容:
(1)支票填写是否清晰,是否用墨汁或碳素墨水填写;
(2)支票的各项内容是否填写齐全,是否在签发单位盖章处加盖单位印鉴,大小写金额和收款人有无涂改,其他内容如有改动是否加盖了预留银行印鉴;
(3)支票收款单位是否为本单位;
(4)支票大小写金额填写是否正确,两者是否相符;
(5)支票是否在付款期内;
(6)背书转让的支票其背书是否正确,是否连续。
收款单位出纳员对受理的转帐支票审查无误后,即可填制一式两联进帐单,连同支票一并送交其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审核无误后即可在进帐单第一联上加盖“转讫”章退回收款单位。收款单位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进帐单第一联编制银行存款收款凭证。
例:25大圣公司收到西门公司交来的11700元转帐支票后,进行认真审查,审查无误后填制进帐单,连同支票一并送开户银行,根据开户银行盖章退回的进帐单第 - 联编制银行存款收款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11700
贷:产品销售收入10000
应交税金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
转帐支票由收款人提交银行的结算程序如图4 - 1所示。
付款单位签发支票直接送开户银行办理款项划拨的,财务部门应填制一式两联进账单,在进帐单上,本单位为付款人,对方单位为收款人。填制完后连同转帐支票一并送本单位并户银行。银行接到转帐支票和进帐单后按规定进行审查,审查无误后在支票和两联进帐单上加盖“转讫”章,将进帐单第一联作为收帐通知送收款单位,收款单位收到银行转来的进帐单第一联后,编制银行存款收款凭证,其会计分录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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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5 05:08:01 | 显示全部楼层
《如何作出纳工作》 - 票据结算之二
支票结算方式下如何处理银行退票?
按照规定,银行对于签发人或收款人提交的现金支票和转帐支票必须进行严格的审查,对于付款单位存款数额不足以支付票款(空头支票)或者支票填写不合规定等情况,银行将技规定予以退票。所谓退票就是指银行认为该支票的款项不能进入收款人帐户而将支票退回。银行将出具退票理由书,连同支票和进帐单一起退给签发人或收款人。退票理由书的基本格式参见表4 -
收款人收到银行退回的支票后,应立即与付款人进行联系,并作出相应的账务处理。
例:25日大圣公司收到西门公司交来的11700元转帐支票后,进行认真审查,审查无误后填制进帐单,连同支票一并送开户银行,根据开户银行盖章退回的进帐单第 - 联编制银行存款收款凭证。28日,大圣公司收到银行的退票,理由是西门公司存款不足。对此,大圣公司在立即与西门公司进行交涉的同时,应作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账款11700
:银行存款11700
如果银行退票是由于签发人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不规范,如缺乏印鉴、缺乏密码、帐号错误、密码错误、印鉴不符、帐号帐户不符等,银行按规定对签发人给予处罚。付款人据此应编制银行存款付款凭证。
例:大明公司因出纳员工作失误,签发空头支票一张,金额70 000元。银行按规定处以3500元罚款,为此财务部门编制银行存款付款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外支出3500
贷:银行存款3500
表4 - 3退票理由书
年月日
出票单位票据号码
项目
内容
退票理由()
账户款项不足
存款不足
超过放款批准额度或经费限额
内容填写
金额大小写不全、不清楚
未填写收款单位或收款人
未填写款项用途或用途填写不明
按国家规定不能支付的款项
日期
出票日期已过有效期限
非即期支票
背书签字
背书人签章不清、不全、空白
背书人签章与预留银行印鉴不符
涂改
支票大小写金额或收款人名称涂改
日期、账号等涂改处未盖预留银行印鉴证明
其他
此户已结清,无此账户
已经出票人申请止付
非本行承付支票
怎样办理支票挂失
已经签发的普通支票和现金支票,如因遗失、被盗等原因而丧失的,应立即向银行申请挂失。
(l)出票人将已经签发内容齐备的可以直接支取现金的支票遗失或被盗等,应当出具公函或有关证明,填写两联挂失申请书(可以用进帐单代替),加盖预留银行的签名式样和印鉴,向开户银行申请挂失止付。银行查明该支票确未支付,经收取一定的挂失手续费后受理挂失,在挂失人帐户中用红笔注明支票号码及挂失的日期。
(2)收款人将收受的可以直接支取现金的支票遗失或被盗等,也应当出具公函或有关证明,填写两联挂失止付申请书,经付款人签章证明后,到收款人开户银行申请技失止付。其他有关手续同上。同时,依据《票据法》第15条第3款规定:“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月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即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的待票人在票据被盗、遗失或灭失时,须以书面形式向票据支付地(即付款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公示催告申请。在失票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申请书上,应写明票据类别、票面金额、出票人、付款人、背书人等票据主要内容,并说明票据丧失的情形,同时提出有关证据,以证明自己确属丧失的票据的持票人,有权提出申请。
失票人在向付款人挂失止付之前,或失票人在申请公示催告以前,票据已经由付款人善意付款的,失票人不得再提出公示催告的申请,付款银行也不再承担付款的责任。由此给支票权利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失票人自行负责。
按照规定,已经签发的转帐支票遗失或被盗等,由于这种支票可以直接待票购买商品,银行不受理挂失,所以,失票人不能向银行申请挂失止付。但可以请求收款人及其开户银行协助防范。如果丧失的支票超过有效期或者挂失之前已经由付款银行支付票款的,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应由失票人自行负责。
怎样办理印章挂失
各单位预留银行印鉴的印章遗失时,应当出具公函,填写“更换印鉴申请书”,由开户银行办理更换印鉴手续。遗失个人名章的由开户单位备函证明,遗失单位公章的由上级主管单位备函证明。经银行同意后按规定办法更换印鉴,并在新印鉴卡上注明情况。
怎样更换预留印鉴
各单位因印章使用日久发生磨损,或者改变单位名称、人员调动等原因需要更换印鉴时,应填写“更换印鉴申请书”,由开户银行发给新印鉴卡。单位应将原印鉴盖在新印鉴卡的反面,将新印鉴盖在新印鉴
什么是银行汇票?银行汇票结算有什么特点
银行汇票是汇款人将款项交存当地银行,由银行签发给汇款人持往异地办理转帐结算或支取现金的票据。银行汇票结算方式是指利用银行汇票办理转帐结算的方式。
与其他银行结算方式相比,银行汇票结算方式具有如下特点:
(1)适用范围广。银行汇票是目前异地结算中较为广泛采用的一种结算方式。这种结算方式不仅适用于在银行开户的单位、个体经济户和个人,而且适用于未在银行开立帐户的个体经济户和个人。凡是各单位、个体经济户和个人需要在异地进行商品交易、劳务供应和其他经济活动及债权债务的结算,都可以使用银行汇票。并且银行汇票既可以用于转帐结算,也可以支取现金。
(2)票随人走,钱货两清。实行银行汇票结算,购货单位交款,银行开票,票随人走;购货单位购货给票,销售单位验票发货,一手交票,一手交钱;银行见票付款,这样可以减少结算环节,缩短结算资金在途时间,方便购销活动。
(3)信用度高,安全可靠。银行汇票是银行在收到汇款人款项后签发的支付凭证,因而具有较高的信誉,银行保证支付,收款人持有票据,可以安全及时地到银行支取款项。而且,银行内部有一套严密的处理程序和防范措施,只要汇款人和银行认真按照汇票结算的规定办理,汇款就能保证安全。一旦汇票丢失,如果确属现金汇票,汇款人可以向银行办理挂失,填明收款单位和个人,银行可以协助防止款项被他人冒领。
(4)使用灵活,适应性强。实行银行汇票结算,持票人可以将汇票背书转让给销货单位,也可以通过银行办理分次支取或转让,另外还可以使用信汇、电汇或重新办理汇票转汇款项,因而有利于购货单位在市场上灵活地采购物资。
(5)结算准确,余款自动退回。一般来讲,购货单位很难准确信定具体购货金额,因而出现汇多用少的情况是不可避免的。在有些情况下,多余款项往往长时间得不到清算从而给购货单位带来不便和损失。而使用银行汇票结算则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单位持银行汇票购货,凡在汇票的汇款金额之内的,可根据实际采购金额办理支付,多余款项将由银行自动退回。这样可以有效地防止交易尾欠的发生。
银行汇票结算的基本程序见图4 - 2
银行汇票结算的当事人包括哪些
银行汇票结算的当事人包括:
(1)出票人。银行汇票结算的出票人是指签发汇票的银行。
(2)收款人。收款人是指从银行提取汇票所汇款项的单位和个人。收款人可以是汇款人本身,也可以是与汇款人有商品交易往来或汇款人要与之办理结算的人。
(3)付款人。付款人是指负责向收款人支付款项的银行。如果出票人和付款人属于同一个银行,如都是中国工商银行的分支机构,则出票人和付款人实际上为同一个人。如果出票人和付款人不属于同一个银行,而是两个不同银行的分支机构,则出票人和付款人为两个人。
《如何作出纳工作》 - 票据结算之三
银行汇票结算有哪些基本规定
(1)银行汇票的签发和解付。银行汇票的签发和解付,只能由中国人民银行和商业银行参加全国联行往来的银行机构办理。跨系统银行签发的转帐银行汇票的解付,应通过同城票据交换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提交同城的有关银行审核支付后抵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和跨省、市的经济区域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在不能签发银行汇票的银行开户的汇款人需要使用银行汇票时,应将款项转交附近能签发银行汇票的银行办理。
(2)银行汇票一律记名。所谓记名是指在汇票中指定某一特定人为收款人,其他任何人都无权领款;但如果指定收款人以背书方式将领款权转让给其指定的收款人,其指定的收款人有领款权。
(3)银行汇票的汇票金额起点为500元。500元以下款项银行不予办理银行汇票结算。
(4)银行汇票的付款期为1个月。这里所说的付款期,是指从签发之日起到办理兑付之日止的时期。这里所说的一个月,是指从签发日开始,不论月大月小,统一到下月对应日期止的一个月。比如签发日为35日,则付款期到45日止。如果到期日遇例假日可以顺延。逾期的汇票,兑付银行将不予办理。
怎样申请银行汇票
单位内部供应部门或其他业务部门因业务需要使用银行汇票时,应填写银行汇票请领单,具体说明领用银行汇票的部门、经办人、汇款用途、收款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帐号等,由请领人签章,并经单位领导审批同意后,由财务部门具体办理银行汇票手续。银行汇票请领单的基本格式如表4 - 4所示。
表4 - 4银行汇票请领单
请领日期年月日
收款人
开户银行
账号
汇款用途
汇款金额
人民币(大写)
部门负责人意见
单位领导审批意见
请领人签章
凡是要求使用银行汇票办理结算业务的单位,财务部门均应按规定向签发银行提交银行汇票委托书,在银行汇票委托书上逐项写明汇款人名称和帐号、收款人名称和帐号、兑付地点、汇款金额、汇款用途(军工产品可免填)等内容,并在汇款委托书上加盖汇款人预留银行的印鉴,由银行审查后签发银行汇票。如汇款人未在银行开立存款帐户,则可以交存现金办理汇票。
汇款人办理银行汇票,能确定收款人的,须详细填明单位、个体经济户名称或个人姓名。确定不了的,应填写汇款人指定人员的姓名。
交存现金办理的汇票,需要在汇入银行支取现金的,应在汇票委托书上的汇款金额大写栏先填写现金字样,后填写汇款金额。这样,银行可签发现金汇票,以便汇款人在兑付银行支取现金。企事业单位办理的汇票,如需要在兑付银行支取现金的,由兑付银行按照现金管理有关规定审查支付现金。
银行汇票委托书一式三联,其中第一联是存根,由汇款人留存作为记帐传票;第二联是支款凭证,是签发行办理汇票的传出传票;第三联为收入凭证,由签发行作汇出汇款收入传票。如果申请人用现金办理银行汇票,可以注销第二联。银行汇票委托书的样式见表4 - 5。
表4 - 5中国××银行汇票委托书(存根) 1
收款人
汇款人
账号或住址
账号或住址
兑付地点
市县
汇款用途
汇款金额
人民币(大写)
备注
科目对方科目财务主管复核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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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5 05:09:13 | 显示全部楼层
怎样签发银行汇票
签发银行受理“银行汇票委托书”,经过验对“银行汇票委托书”内容和印鉴,并在办妥转帐或收妥现金之后,即可向汇款人签发转帐或支取现金的银行汇票。对个体经济户和个人需要支取现金的,在汇票“汇款金额”栏先填写“现金”字样,后填写汇款金额,再加盖印章并用压数机压印汇款金额,将汇票和解讫通知交汇款人。
银行汇票的主要内容包括:
(l)收款人姓名或单位;
(2)汇款人姓名或单位;
(3)签发日期(发票日);
(4)汇款金额、实际结算金额、多余金额;
(5)汇款用途;
(6)兑付地、兑付行、行号;
(7)付款日期。
银行汇票一式四联,第一联为卡片,由签发行结清汇票时作汇出汇款付出传票;第二联为银行汇票,与第三联解讫通知一并由汇款人自带,在兑付行兑付汇票后此联作联行往来帐付出传票;第三联是解讫通知,在兑付行兑何后随报单寄签发行,由签发行作余款收入传票;第四联是多余款通知,在签发行结清后交汇款人。其基本格式见表4 - 6。
汇款单位财务部门收到签发银行签发的“银行汇票联”和“解讫通知联”后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银行汇票委托书”第一联存根联编制银行存款付款凭证。
例:大圣公司需要到A市采购商品,4月2日向开户银行申请用银行存款办理往A市的转帐汇票100000元。根据银行退回的“银行汇票委托书”存根联作银行存款付款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货币资金 - 银行汇票100O00
贷:银行存款100000
如果汇款单位用现金办理银行汇票,则财务部门在收到银行签发的银行汇票后根据“银行汇票委托书”第一联存根联编制现金付款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货币现金 - 银行汇票
贷:现金
对于银行按规定收取的手续费和邮电费,汇款单位应根据银行出具的收费收据,用现金支付的编制现金付款凭证,从其帐户中扣收的编制银行存款付款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财务费用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表4 - 6银行汇票式样(第二联,正面)
中国××银行银行汇票2
付款期汇票号码
壹个月第号
出纳员在收到银行签发的银行汇票并将其交给请领人,应按规定登记“银行汇票登记簿”,将银行汇票的有关内容,如签发日期,收款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帐号,待票人部门、姓名,汇款用途等等一一进行登记,以备日后查对。“银行汇票登记簿”的基本格式如表4 - 7。
表4 - 7银行汇票登记簿
签发日期
收款人
持票人
汇款用途
汇款金额
使用日期
实际结算金额
退回多余款
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部门
姓名
汇款单位怎样使用银行汇票
汇款单位财务部门收到银行签发的银行汇票后,即可将汇票交与请领人,由其持汇票到兑付地点,或与填明的收款人办理结算,或者支取现金,当然也可以按规定用背书的形式将汇票转让给背书人,办理结算业务。
汇款单位持票人到汇人地点办理采购,凭转帐汇票进行结算时,应在“银行汇票联”和“解讫通知联”上填写收款单位及其银行帐号,将此二联一并交给收款单位财务部门,由其直接到其开户银行办理具体的进帐。
汇款单位持票人到汇人地点办理采购,如果银行汇票上“收款人”栏填写的是汇款单位持票人的名字,则持票人可以持票到汇入银行直接办理转帐结算,也可以背书转让给在银行开户的单位,由其持票到银行办理进帐。
汇款单位持票人到汇入地点进行采购,需要进行分次付款的,通常在汇票上“收款人”栏填写持票人的名字,持票人到汇入地点后。持“银行汇票联”和“解讫通知联”连同本人身份证一并送兑付银行,请求兑付银行开立分次支付的“临时存款帐户”,与收款单位办理结算。这种“临时存款账户”只取不存,而且不计算存款利息。
汇款单位持票人到汇入地点办理采购,如果因采购不到所需要的货物准备到其他地方继续采购而需要办理转汇时,持票人可持“银行汇票联”和“解讫通知联”连同本人身份证,到兑付银行请求转汇,并说明转汇指定地点。已注明不得转汇的银行汇票不得转汇。银行经过审查认为可以转汇后即可办理具体的转汇手续。持票人可以根据需要选择合适的转汇方式。如继续采用银行汇票方式转汇的,再次填写“银行汇票委托书”,在委托书上“收款人”和“汇款用途”等栏填写原收款人和原汇款用途等内容后交银行签发新的银行汇票。如果原银行汇票已注明“现金”字样,在转汇时可照填“现金”字样。如果转汇采用汇兑方式,则持票人可按规定填制信(电)汇凭证,办理信(电)汇手续。持票人在办理转汇时,转汇的金额可以与原汇款金额一致,也可以小于原汇款金额,其小于原汇款金额的余额将由兑付银行直接退回汇款单位帐户。
汇款人在利用银行汇票开展业务、办理结算时,一定要注意安全。一是有关人员在用银行汇票办理采购时,一定要先验货后交票,当面办清楚有关交易手续后,再将汇票交给销货方。这样可以减少和避免上当受骗和发生纠纷的机会。因为汇票一旦交与对方,对方就可以凭此或到银行办理转帐结算,或支取现金,或背书转让等。二是要妥善保管银行汇票,防止丢失或被盗。一旦发生丢失或被盗,应及时办理挂失或请有关单位协助防范。
汇款单位在用银行汇票购买货物并办理结算后,应等到签发银行转来的银行汇票第四联,即“多余款收帐通知联”后,根据其“实际结算金额”栏的实际结算金额并和供应部门转来的发票帐单等原始凭证上的实际结算金额核对相符后,编制记帐凭证。
例:大圣公司4月12日收到开户银行转来的银行汇票“多余款收帐通知联”,经和发票核对相符,实际支付货款80000元。据此,财务部门应编制如下记帐凭证:
借:商品采购 - ××商品80000
贷:其他货币资金 - 银行汇票80000
对于银行汇票实际结算金额小于银行汇票汇款金额的差额,即多余款,汇款单位财务部门应根据签发银行转来的银行汇票第四联“多余款收帐通知联”中列明的“多余金额”数编制银行存款收款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货币资金 - 银行汇票
收款单位怎样受理银行汇票
收款单位出纳员受理银行汇票时,应该认真审查,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1)收款人或背书人是否确为本单位;
(2)银行汇票是否在付款期内,日期、金额等填写是否正确无误;
(3)印章是否清晰,压数机压印的金额是否清晰;
(4)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是否齐全、相符;
(5)汇款人或背书人的证明或证件无误,背书人证件上的姓名与其背书相符。
审查无误后,在汇款金额以内,根据实际需要的款项办理结算,并将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准确、清晰填入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的有关栏内(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如果填错,应用红线划去全数,在上方重填正确数字并加盖本单位印章,但只限更改一次)。银行汇票的多余金额由签发银行退交汇款人。全额解付的银行汇票,应在“多余金额”栏写上“0”符号。
填写完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后,收款人或被背书人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同时提交兑付银行,缺少任何一联均无效,银行将不予受理。
在银行开立帐户的收款人或被背书人受理银行汇票后,在汇票背面加盖预留银行印鉴连同解讫通知和二联进帐单送交开户银行办理转帐。
进帐单一式二联。第一联(回单或收帐通知)由收款单位开户银行盖章后退收款单位作收款通知;第二联(收入凭证)由收款单位开户银行作收入传票。其基本格式如表4 - 8。
表4 - 8中国××银行进账单(回单或收账通知)第号
收款人
全称
付款人
全称
账号
账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人民币(大写)
票据种类
收款人开户行盖章
票据张数
单位主管会计复核记账
将“银行汇票联”、“解讫通知联”和进帐单送其开户银行办理收帐手续后,财务部门根据银行退回的进帐单第一联(收帐通'知)所列实际结算金额和发票存根联等原始凭证,编制银行存款收款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产品销售收入等
未在银行开立帐户的收款单位持银行汇票向银行办理收款时,必须交验兑付地有关单位足以证实收款人身份的证明,在银行汇票背面盖章或签字,注明证件名称、号码及发证机关,才能办理有关结算手续。
收款单位支取现金的,银行汇票上必须有签发银行按规定填明的“现金”字样才能办理,未填明“现金”字样的,需要支取现金的,按支取现金的有关规定经银行审查同意后办理。
怎样办理银行汇票的背书
背书是指汇票持有人将票据权利转让他人的一种票据行为。其中所谓的票据权利是指票据待有人向票据债务人(主要是指票据的承兑人,有时也指票据的发票人、保证人和背书人)直接请求支付票据中所规定的金额的权利。通过背书转让其权利的人称为背书人,接受经过背书汇票的人就被称为被背书人。由于这种票据权利的转让,一般都是在票据的背面(如果记在正面就容易和承兑、保证等其他票据行为混淆)进行的,所以叫做背书。
按照现行规定,银行汇票如果其收款人为个人的,可以经过背书将汇票转让给在银行开户的单位和个人。如果收款人为单位的,不得背书转让。汇票必须转让给在银行开户的单位和个人,不能转让给没有在银行开户的单位和个人。在背书时,背书人必须在银行汇票第二联背面“背书”栏(见表4 - 9)填明其个人身份证件及号码,并签章,同时填明被背书人名称,并填明背书日期,被背书人按规定在汇票有效期内,在被背书人一栏签章并填制一式二联进帐单后到开户行办理结算,其会计核算办法与一般银行汇票收款人相同。
表4 - 9银行汇票(背面)
注意事项
1.银行汇票和汇款解讫通知须同时提交兑付行,两者缺一无效。
2.收款人直接进帐的,应在收款人盖章处加盖须留银行印章;收款人为个人的,应交验身份证件。
3.收款人如系个人,可以经背书转让给在银行开户的单位和个人;在背书人栏签章并填明被背书人名称;被背书人签章后持往开户行办理结算。
收款人盖章:年月日身份证件名称、号码及发证机关
被背书人
被背书人
背书日期:年月日
银行汇票在什么情况下可能被银行拒付
银行在收到收款人提交的银行汇票时,经过审查发现有下列情况的,将予以拒付:
(1)伪造、变造(凭证、印章、压数机)的银行汇票;
(2)非总行统一印制的全国通用的银行汇票;
(3)超过付款期的银行汇票;
(4)缺汇票联或解讫通知联的银行汇票;
(5)汇票背书不完整、不连续的;
(8)涂改、更改汇票签发日期、收款人、汇款大写金额;
(7)已经银行挂失、止付的现金银行汇票;
(8)汇票残损、污染严重无法辩认的。
对拒付的汇票银行将退还给持票人。对伪造、变造以及涂改的汇票,银行除了拒付以外,还将报告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怎样办理银行汇票的退款
汇款单位因汇票超过了付款期限或其他原因没有使用汇票款项时,可以分别情况向签发银行申请退款:
(1)在银行开立帐户的汇款单位要求签发银行退款时,应当备函向签发银行说明原因,并将未用的银行汇票联解讫通知联交回汇票签发银行办理退款。银行将银行汇票联和解讫通知联和银行留存的银行汇票卡片联核对无误后办理退款手续,将汇款金额划入汇款单位帐户。'
(2)未在银行开立帐户的汇款单位要求签发银行退款时,应将未用的银行汇票联解讫通知联交回汇票签发银行,同时向银行交验申请退款单位的有关证件,经银行审核后办理退款。
(3)汇款单位因银行汇票联解讫通知联缺少其中一联而不能在兑付银行办理兑付,而向签发银行申请退款时,应将剩余的一联退给汇票签发银行并备函说明短缺其中一联的原因,经签发银行审查同意后办理退款手续。
汇款单位办理退款手续,应等到银行转回的银行汇票第四联多余款收帐通知联后,财务部门才能根据多余金额”(此多余金额等于原汇款金额),编制银行存款收款凭证。
例:大圣公司因故向银行办理退票手续后,414日收到银行汇票多余款收帐通知联,列明多余金额100000元。财务部门据此编制银行存款收款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100000
贷:其他货币资金 - 银行汇票100000
银行汇票遗失后应采取怎样的处理措施
持票人不慎遗失了银行汇票,可以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补救措施:
(l)如果遗失了注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失票人应当立即向签发银行或兑付银行请求挂失止付。申请挂失止付应提交汇票挂失申请书(可以用汇票委托书代替),并在凭证备注栏内写明汇票挂失字样。如果在银行受理挂失以前,包括对方银行收到挂失通知以前,汇票金额已彼人冒领的,银行不再承担付款责任。持票人一旦发现汇票遗失,应尽快申请挂失,同时,依据《票据法》第15条第3款规定: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免遭到不必要的利益损失。
(2)如果遗失了注明收款单位、个体经济户名称的汇票,失票人应当立即通知收款单位、个体经济户、收款人、兑付银行、签发银行,请求这些单位或个人协助防范。因为这类汇票遗失后;银行不办理挂失止付。
(3)如果遗失了填明汇款人指定收款人员姓名的汇票,不能到银行申请挂失止付。因为这种汇票可以背书转让,无法确定被背书人,银行无法挂失,兑付行和签发行都不予协助防范。因此,这种银行汇票的持票人一定要认真保管好汇票,切忽遗失。银行汇票遗失后,在付款期满后一个月确实没有发生什么问题的,可以由汇款人写出书面证明,说明情况,到签发银行办理退款。
什么是商业汇票?商业汇票结算有什么特点
商业汇票是指由收款人或存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由承兑人承兑,并于到期日向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支付款项的一种票据。所谓承兑,是指汇票的付款人愿意负担起票面金额的支付义务的行为,通俗地讲,就是它承认到期将无条件地支付汇票金额的行为。商业汇票按其承兑人的不同,可以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两种。商业承兑汇票是指由收款人签发,经付款人承兑,或者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的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是指由收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并由承兑申请人向开户银行申请,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汇票。
商业汇票结算是指利用商业汇票来办理款项结算的一种银行结算方式。与其他银行结算方式相比,商业汇票结算具有如下特点:
第一,与银行汇票等相比,商业汇票的适用范围相对较窄,各企业、事业单位之间只有根据购销合同进行合法的商品交易,才能签发商业汇票。除商品交易以外,其他方面的结算,如劳务报酬、债务清偿、资金借贷等不可采用商业汇票结算方式。
第二,与银行汇票等结算方式相比,商业汇票的使用对象也相对较少。商业汇票的使用对象是在银行开立帐户的法人。使用商业汇票的收款人、付款人以及背书人、被背书人等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在银行开立帐户,二是具有法人资格。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户、个人、法人的附属单位等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或个人以及虽具有法人资格但没有在银行开立帐户的单位都不能使用商业汇票。
第三,商业汇票可以由付人签发,也可以由收款人签发,但都必须经过承兑。只有经过承兑的商业汇票才具有法律效力,承兑人负有到期无条件付款的责任。商业汇票到期,因承兑人无款支付或其他合法原因,债务人不能获得付款时,可以按照汇票背书转让的顺序,向前手行使追索权,依法追索票面金额;该汇票上的所有关系人都应负连带责任。商业汇票的承兑期限由交易双方商定,一般为3个月至6个月,最长不得超过9个月,属于分期付款的应一次签发若干张不同期限的商业汇票。
第四,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可以到银行办理贴现,从而使结算和银行资金融通相结合,有利于企业及时地补充流动资金,维持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
第五,商业汇票在同城、异地都可以使用,而且没有结算起点的限制。
第六,商业汇票一律记名并允许背书转让。商业汇票到期后,一律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银行不支付现金。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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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5 05:11:50 | 显示全部楼层
如何作出纳工作》 - 票据结算之四
怎样签发与兑付银行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的签发与兑付,大体包括如下步骤:
(1)签订交易合同。交易双方经过协商,签定商品交易合同,并在合同中注明采用银行承兑汇票进行结算。作为销贷方,如果对方的商业信用不佳,或者对对方的信用状况不甚了解或信心不足,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较为稳妥。因为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承兑,由银行信用作为保证,因而能保证及时地收回货款。.
(2)签发汇票。付款方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的规定,签发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一式四联,第一联为卡片,由承兑银行支付票款时作付出传票;第二联由收款人开户行向承兑银行收取票款时作联行往来帐付出传票;第三联为解讫通知联,由收款人开户银行收取票款时随报单寄给承兑行,承兑行作付出传票附件;第四联为存根联,由签发单位编制有关凭证。银行承兑汇票的基本格式见表4 - 10。
表4 - 10银行承兑票(解讫通知)3汇票号码
付款单位出纳员在填制银行承兑汇票时,应当逐项填写银行承兑汇票中签发日期,收款人和承兑申请人(即付款单位)的单位全称、帐号、开户银行,汇票金额大、小写,汇票到期日,交易合同编号等内容,并在银行承兑汇票的第一联、第二联、第三联的“汇票签发人盖章”处加盖预留银行印签及负责人和经办人印章。
(3)汇票承兑。付款单位出纳员在填制完银行承兑汇票后,应将汇票的有关内容与交易合同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填制“银行承兑协议”,并在“承兑申请人”处盖单位公章。银行承兑协议一式三联,其内容主要是汇票的基本内容,汇票经银行承兑后承兑申请人应遵守的基本条款等。银行承兑协议的基本格式见表4 - 11 。
表4 - 11银行承兑协议
银行承兑协议1
编号:
银行承兑汇票的内容:
收款人全称付款人全称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汇票号码汇票金额(大写)
签发日期年月日到期日期年月日
以上汇票经承兑银行承兑,承兑申请人(下称申请人)愿遵守《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及下列条款:
1.申请人于汇票到期日期将应付票款足额交存承兑银行。
2.承兑手续费按票面金额千分之()计算,在银行承兑时一次付清。
3.承兑汇票如发生任何交易纠纷,均由收付双方自行处理。票款于到期前仍按第一条办理不误。
4.承兑汇票到期日,承兑银行凭票无条件支付票款。如到期日之前申请人不能足额交付票款时,承兑银行对不足支付部分的票款转作承兑申请人逾期贷款,并按照有关规定计收罚息。
5.承兑汇票款付清后,本协议始自动失效。
本协议第一、二联分别由承兑银行倍贷部门和承兑申请人存执,协议副本由银行会计部门存查。
承兑银行(盖章)承兑申请人(盖章)
订立承兑协议日期年月日
注:本协议共印三联,在“银行承兑协议”之后,第二联加印2,第三联加印(副本)字样。
填制完银行承兑协议后,有关人员应在银行承兑汇票的第一、第二联中“承兑申请人盖章”处加盖预留银行的印鉴,然后将银行承兑汇票的第一联、第二联、第三联连同交易合同和银行承兑协议的第一联、第二联、第三联一并递交开户银行情贷部门申请承兑。银行信贷部门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承兑申请进行审查,重点审查付款单位的资信是否可靠,汇票所依据的商品交易和商业信用是否符合规定。经过审查符合条件的,银行按有关审批权限报经批准后,与付款单位签署“银行承兑协议”,在“银行承兑协议”上“承兑银行”处盖章,并将“银行承兑协议”第一联留存银行信贷部门,其余退给付款单位。付款单位持银行信贷部门退回的银行承兑汇票第一联、第二联、第三联和银行承兑协议第二联、第三联交开户银行会计部门办理有关手续。银行会计部门审核后在银行承兑汇票第一联、第二联、第三联上注明承兑协议编号,并在第二联汇票“承兑银行盖章”处加盖银行汇票专用章,用总行统一订制的压数机在“汇票金额”栏小写金额的下端压印汇票金额,留下银行承兑汇票第一联(卡片)和承兑协议第三联(副本)备查,将其余退回付款单位。付款单位将银行会计部门退回的银行承兑汇票第二联、第三联和银行承兑协议第二联交财务部门,由专人保管。
(4)支付手续费。按照“银行承兑协议”的规定,付款单位办理承兑手续进向承兑银行支付手续费,由开户银行从付款单位存款户中扣收。按照现行规定,银行承兑手续费按银行承兑汇票的票面金额的千分之一计收,每笔手续费不足10元的,按10元计收。
付款单位按规定向银行支付手续费时,应填制银行存款付款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5)寄交银行承兑汇票。付款单位按照交易合同规定,向供货方购货,将经过银行承兑后的汇票第二联、第三联寄交收款单位,以便收款单位到期收款或背书转让。付款单位寄交汇票后,编制转账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材料采购或商品采购
贷:应付票据
出纳员在寄交汇票时,应同时登记“应付票据备查簿”,逐项登记发出票据的种类(银行承兑汇票)、交易合同号、票据编号、签发日期、到期日期、收款单位及汇票金额等内容。“应付票据备查簿”的基本格式见表4 - 12。
表4 - 12应付票据备查登记簿
票据种类总第页
分第页
凭证
摘要
合同字号
票据基本情况
到期付款
延期付款
号码
签发日期
到期日期
收款人
金额
日期
金额
日期
金额
收款单位财务部门收到付款单位的银行承兑汇票时,应按规定编制转帐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票据
贷:产品销售收入或商品销售收入
应交税金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收款单位出纳员据此登记“应收票据备查簿”,逐项填写备查簿中汇票种类(银行承兑汇票)、交易合同号、票据编号、签发日期、到期日期、票面金额、付款单位、承兑单位等有关内容。“应收票据备查簿”基本格式如表4 - 13。
(6)交存票款。按照银行承兑协议的规定,承兑申请人即付款人应于汇票到期前将票款足额地交存其开户银行(即承兑银行),以便承兑银行于汇票到期日将款项划拨给收款单位或贴现银行。付款单位财务部门应经常检查专类保管的银行承兑协议和“应付票据备查簿”'及时将应付票款足额交存银行。
(7)委托银行收款。收款单位财务部门也应当经常检查专类保管的银行汇票或应收票据备查簿,看汇票是否到期。汇票到期日,收款单位应填制一式两联进帐单,并在银行承兑汇票第二联、第三联背面加盖预留银行的印鉴,将汇票和进帐单一并送交其开户银行,委托开户银行收款。开户银行按照规定对银行承兑汇票进行审查,审查无误后将第一联进帐单加盖“转讫”章交收款单位作为收款通知,按规定办理汇票收款业务。收款单位根据银行退回的第一联进帐单编制银行存款收款凭证,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票据
表4 - 13应收票据备查登记簿
票据种类总第页
分第页
凭证
摘要
合同
票据基本情况
承兑人及单位名称
背书人及单位名称
贴现
承兑
转让
号码
签发日期
到期日期
金额
日期
净额
日期
金额
日期
受理单位
票面金额
实收金额
同时在“应收票据备查簿”上登记承兑的日期和金额情况,并在注销栏内予以注销。
承兑银行按照规定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票款划拨,并向付款单位发出付款通知,付款单位收到银行支付到期汇票的付款通知,编制银行存款付款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票据
贷:银行存款
同时在“应付票据备查簿”上登记到期付款的日期和金额,并在注销栏内予以注销。
如果汇票到期,而承兑申请人无款支付或不足支付的,承兑银行将继续向收款单位开户银行划拨资金,同时按照承兑协议规定将不足支付的票款转入承兑申请人的逾期贷款帐户,并对不足支付票款每天计收罚息。按照规定,承兑申请人无款支付时,承兑银行将开送一张特种转帐传票,在传票的“转帐原因”栏中注明“××汇票无款支付转入逾期贷款户”字样并加盖银行业务章;承兑申请单位不足支付时承兑银行将开来两张特种转帐传票,在其中一张的“转账原因”栏中注明“××汇票因存款不足,未付部分转入逾期贷款户”,另一张的“转帐原因”栏中注明“××汇票已支付部分款项”。
付款单位因无款支付而收到银行转来的特种转帐传票时,应编制转帐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票据
贷:银行借款
因不足支付时收到银行特种转帐传票时,应根据已付款项作银行存款付款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票据
贷:银行存款
根据不足支付部分,作转帐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票据
贷:银行借款
同时在“应付票据备查簿”中加以记录。
对于因无款支付或不足支付的罚息,应在收到银行罚息通知时,作银行存款付款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
如果交易双方商定由收款单位签发银行承兑汇票,那么其基本步骤为:首先,由收款单位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一至四联,然后第四联留存备查,将第一联、第二联、第三联寄交付款单位,再由付款单位向银行申请承兑,其他步骤与付款单位签发汇票的步骤相同。
综上所述,银行承兑汇票的结算程序如图4 - 3所示。
同时在“应收票据备查簿”上登记承兑的日期和金额情况,并在注销栏内予以注销。
承兑银行按照规定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票款划拨,并向付款单位发出付款通知,付款单位收到银行支付到期汇票的付款通知,编制银行存款付款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票据
贷:银行存款
同时在“应付票据备查簿”上登记到期付款的日期和金额,并在注销栏内予以注销。
如果汇票到期,而承兑申请人无款支付或不足支付的,承兑银行将继续向收款单位开户银行划拨资金,同时按照承兑协议规定将不足支付的票款转入承兑申请人的逾期贷款帐户,并对不足支付票款每天计收罚息。按照规定,承兑申请人无款支付时,承兑银行将开送一张特种转帐传票,在传票的“转帐原因”栏中注明“××汇票无款支付转入逾期贷款户”字样并加盖银行业务章;承兑申请单位不足支付时承兑银行将开来两张特种转帐传票,在其中一张的“转账原因”栏中注明“××汇票因存款不足,未付部分转入逾期贷款户”,另一张的“转帐原因”栏中注明“××汇票已支付部分款项”。
付款单位因无款支付而收到银行转来的特种转帐传票时,应编制转帐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票据
贷:银行借款
因不足支付时收到银行特种转帐传票时,应根据已付款项作银行存款付款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票据
贷:银行存款
根据不足支付部分,作转帐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票据
贷:银行借款
同时在“应付票据备查簿”中加以记录。
对于因无款支付或不足支付的罚息,应在收到银行罚息通知时,作银行存款付款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
如果交易双方商定由收款单位签发银行承兑汇票,那么其基本步骤为:首先,由收款单位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一至四联,然后第四联留存备查,将第一联、第二联、第三联寄交付款单位,再由付款单位向银行申请承兑,其他步骤与付款单位签发汇票的步骤相同。
综上所述,银行承兑汇票的结算程序如图4 - 3所示。
怎样签发和兑付商业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的签发和兑付除以下几点外,其余手续和银行承兑汇票基本相同:
(1)签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按照双方协定,可以由付款单位签发,也可以由收款人签发。商业承兑汇票一式三联,第一联为卡片,由承兑人(付款单位)留存;第二联为商业承兑汇票,由收款人开户银行随结算凭证寄付款人开户银行作付出传票附件;第三联为存根联,由签发人存查。商业承兑汇票由付款单位承兑。付款单位承兑时,无须填写承兑协议,也不通过银行办理,因而也就无须向银行支讨手续费,只需在商业承兑汇票的第二联正面签署“承兑”字样并加盖预留银行的印签后,交给收款单位。由收款人签发的商业承兑汇票,应先交付款单位承兑,再交收款单位专类保管。
(2)委托银行收款。作为收款单位,计算从本单位至付款人开户银行的邮程,在汇票到期前,提前委托银行收款。委托银行收款时,应填写一式五联的“委托收款凭证”,在其中“委托收款凭证名称”栏内注明“商业承兑汇票”字样及汇票号码,在商业承兑汇票第二联背面加盖收款单位公章后,一并送交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审查后办理有关收款手续,并将盖章后的“委托收款凭证”第一联退回给收款单位保存。
(3)到期兑付。商业承兑汇票到期,付款单位存款帐户无款支付或不足支付时,付款单位开户银行将按规定按照商业承兑汇票的票面金额的5%收取罚金,不足50元的按50元收取,并通知付款单位送回委托收款凭证及所附商业承兑汇票。付款单位应在接到通知的次日起2天内将委托收款凭证第五联及商业承兑汇票第联退回开户银行。付款单位开户银行收到付款单位退回的委托收款凭证和商业承兑汇票后,应在其收存的委托收款凭证第三联和第四联“转帐原因”栏注明“无款支付”字样并加盖银行业务公章后,一并退回收款单位开户银行转交给收款单位,再由收款单位和付款单位自行协商票款的清偿问题。如果付款单位财务部门已将委托收款凭证第五联及商业承兑汇票第二联作了帐务处理因而无法退回时,可以填制一式二联“应付款项证明单”,将其第一联送付款单位开户银行,由其连同其他凭证一并退回收款单位开户银行再转交收款单位。应付款项证明单的基本格式见表4 - 14。
作为付款单位,由于无力支付而退回商业承兑汇票时,应编制转帐凭证,将应付票据转为应付帐款,其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帐款
贷:应付票据
并在“应付票据备查簿”中加以登记。
相应地,收款单位收到其开户银行转来的付款单位退回的商业承兑汇票时,应编制转帐凭证,将应收票据转为应收帐款,其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帐款
贷:应收票据
同样也应在“应收票据备查簿”中加以记录。
表4 - 14应付款项证明单l
年月日第号
收款人名称
付款人名称
单证名称
单证编号
单证日期
单证内容
单位未退回原因:
我单位应付款项:人民币(大写)付款人盖章
注:此单一式二联。第一联通过银行转交收款人作为应收款项的凭据,第二联付款人留存作为应付款项的凭据。
如果付款单位与收款单位经过协商,继续采用商业承兑汇票方式进行结算,应另开商业承兑汇票,并编制转帐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票据
贷:应付帐款
同样收款单位在收到付款单位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后,也应作转帐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票据
贷:应收帐款
付款单位在收到其开户银行转来的因无力支付票据而收取的罚金凭证时,应按规定作银行存款付款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
(4)贴现。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到期,由贴现银行向付款单位收取款项。如汇票到期而付款单位存款不足或无款支付时,按《支付结算办法》规定,银行将商业承兑汇票退回贴现申请人,并从贴现申请人(收款单位)帐户收取已贴现票款,收款单位收到银行特种传票后,可立即向付款单位追索票款。如果申请贴现单位的银行存款余额不足,银行将作逾期贷款处理。因此,商业承兑汇票的申请贴现还存在着一个“或有负债”的问题,即申请贴现的企业负有一种潜在的、可能发生的债务。
(5)遗失及注销。商业承兑汇票遗失或未使用办理注销,不须向银行办理注销手续,而由收付款单位双方自行联系处理。
综上所述,商业承兑汇票的结算程序如图4 - 4所示。
怎样办理商业汇票的贴现
贴现是指汇票持有人将未到期的商业汇票交给银行,银行按照票面金额扣收自贴现日至汇票到期日期间的利息,将票面金额扣除贴现利息后的净额交给汇票持有人。商业汇票持有人在资金暂时不足的情况下,可以凭承兑的商业汇票向银行办理贴现,以提前取得货款。商业汇票持有人办理汇票败现,应按下列步骤办理:
(1)申请贴现。汇票持有人向银行申请贴现,应填制一式五联“贴现凭证”。贴现凭证第一联(代申请书)交银行作贴现付出传票;第二联(收入凭证)交银行作贴现申请单位帐户收入传票;第三联(收入凭证)交银行作贴现利息收入传票;第四联(收帐通知)交银行给贴现申请单位的收帐通知;第五联(到期卡)交会计部门按到期日排列保管,到期日作贴现收入凭证。其基本格式如表4 - 15。
如果付款单位与收款单位经过协商,继续采用商业承兑汇票方式进行结算,应另开商业承兑汇票,并编制转帐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票据
贷:应付帐款
同样收款单位在收到付款单位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后,也应作转帐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票据
贷:应收帐款
付款单位在收到其开户银行转来的因无力支付票据而收取的罚金凭证时,应按规定作银行存款付款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
(4)贴现。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到期,由贴现银行向付款单位收取款项。如汇票到期而付款单位存款不足或无款支付时,按《支付结算办法》规定,银行将商业承兑汇票退回贴现申请人,并从贴现申请人(收款单位)帐户收取已贴现票款,收款单位收到银行特种传票后,可立即向付款单位追索票款。如果申请贴现单位的银行存款余额不足,银行将作逾期贷款处理。因此,商业承兑汇票的申请贴现还存在着一个“或有负债”的问题,即申请贴现的企业负有一种潜在的、可能发生的债务。
(5)遗失及注销。商业承兑汇票遗失或未使用办理注销,不须向银行办理注销手续,而由收付款单位双方自行联系处理。
综上所述,商业承兑汇票的结算程序如图4 - 4所示。
怎样办理商业汇票的贴现
贴现是指汇票持有人将未到期的商业汇票交给银行,银行按照票面金额扣收自贴现日至汇票到期日期间的利息,将票面金额扣除贴现利息后的净额交给汇票持有人。商业汇票持有人在资金暂时不足的情况下,可以凭承兑的商业汇票向银行办理贴现,以提前取得货款。商业汇票持有人办理汇票败现,应按下列步骤办理:
(1)申请贴现。汇票持有人向银行申请贴现,应填制一式五联“贴现凭证”。贴现凭证第一联(代申请书)交银行作贴现付出传票;第二联(收入凭证)交银行作贴现申请单位帐户收入传票;第三联(收入凭证)交银行作贴现利息收入传票;第四联(收帐通知)交银行给贴现申请单位的收帐通知;第五联(到期卡)交会计部门按到期日排列保管,到期日作贴现收入凭证。其基本格式如表4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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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5 05:14:04 | 显示全部楼层


汇票持有单位(即贴现单位)出纳员应根据汇票的内容逐项填写贴现凭证的有关内容,如贴现申请人的名称、账号、开户银行,贴现汇票的种类、发票日、到期日和汇票号码,汇票承兑人的名称、帐号和开户银行,汇票金额的大、小写等。其中,贴现申请人即汇票持有单位本身;贴现汇票种类指是银行承兑汇票还是商业承兑汇票;汇票承兑人,银行承兑汇票为承兑银行即付款单位开户银行,商业承兑汇票为付款单位自身;汇票金额(即贴现金额)指汇票本身的票面金额。填完贴现凭证后,在第一联贴现凭证“申请人盖章”处和商业汇票第二联、第三联背后加盖预留银行印鉴,然后一并送交开户银行信贷部门。
开户银行信贷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汇票及贴现凭证进行审查,重点是审查申请人持有汇票是否合法,是否在本行开户,汇票联数是否完整,背书是否连续,贴现凭证的填写是否正确,汇票是否在有效期内,承兑银行是否已通知不应贴现以及是否超过本行信贷规模和资金承受能力等。审查无误后在贴现凭证“银行审批”栏签注“同意”字样,并加盖有关人员印章后送银行会计部门。
(2)办理贴现。银行会计部门对银行信贷部门审查的内容进行复核,并审查汇票盖印及压印金额是否真实有效。审查无误后即按规定计算并在贴现凭证上填写贴现率、贴现利息和实付贴现金额。其中,贴现率是国家规定的月贴现率;贴现利息是指汇票持有人向银行申请贴现面庞付给银行的贴现利息;实付贴现金额是指汇票金额(即贴现金额)减去应付贴现利息后的净额,即汇票持有人办理贴现后实际得到的款项金额。按照规定,贴现利息应根据贴现金额、贴现天数(自银行向贴现单位支付贴现票款日起至汇票到期日前一天止的天数)和贴现率计算求得。用公式表示即为:
贴现利息=贴现金额×贴现天数×日贴现率
日贴现率=月贴现率÷30
贴现单位实得贴现金额则等于贴现金额减去应付贴现利息,用公式表示为:
实付贴现金额=贴现金额 - 应付贴现利息
银行会计部门填写完贴现率、贴现利息和实付贴现金额后,将贴现凭证第四联加盖“转讫”章后交给贴现单位作为收帐通知,同时将实付贴现金额转入贴现单位帐户。贴现单位根据开户银行转回的贴现凭证第四联,按实付贴现金额作银行存款收款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票据
同时按贴现利息作转帐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票据
并在“应收票据登记簿”登记有关贴现情况。
例:大圣公司向大明公司销售产品,取得大明公司签发并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一张,票面金额为600000元,签发承兑日期为4月8日,付款期为6个月。5月22日,大圣公司因急需用款持该汇票到银行申请贴现,经银行同意后于5月23日办理贴现。假定银行月贴现率为6‰,则贴现天数为138天(计算方法:到期日是10月8日,从5月23日到9月23日是4个月,由于7、8两月有31天,故四个月共122天,从9月24日至10月8日有16天,所以一共是138天)
贴现利息=600000元×138天×6‰÷12个月=16560元
实付贴现金额=600000一16560=583440元
大圣公司应根据银行转回的贴现凭证第四联编制银行存款收款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583440
贷:应收票据583440
同时编制转帐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财务费用16560
贷:应收票据16560
(3)票据到期。汇票到期,由贴现银行通过付款单位开户银行向付款单位办理清算,收回票款。
对于银行承兑汇票,不管付款单位是否无款偿付或不足偿付,贴现银行都能从承兑银行取得票款,不会再与收款单位发生关系。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的结算程序见图4 - 5。
对于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的汇票到期,如果付款单位有款足额支付票款,收款单位应于贴现银行收到票款后将应收票据在备查簿中注销。当付款单位存款不足无力支付到期商业承兑汇票时,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贴现银行将商业承兑汇票退还给贴现单位,并开出特种转帐传票,在其中“转帐原因”栏注明“未收到××号汇票款,贴现款已从你帐户收取”字样,从贴现单位银行帐户直接划转已贴现票款。贴现单位收到银行退回的商业承兑汇票和特种转帐传票时,凭特种转帐传票编制银行存款付款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帐款
贷:银行存款
同时立即向付款单位追索票款。如果贴现单位账户存款也不足时,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贴现银行将贴现票款转作逾期贷款,退回商业承兑汇票,并开出特种转帐传票,在其中“转帐原因”栏注明“贴现已转逾期贷款”字样,贴现单位据此编制转帐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账款
贷:短期借款

例:大圣公司向大明公司销售产品,取得大明公司签发并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一张,票面金额为600000元,签发承兑日期为4月8日,付款期为6个月。5月22日,大圣公司因急需用款持该汇票到银行申请贴现,经银行同意后于5月23日办理贴现。10月8日,汇票到期,大明公司无款支付票款,贴现银行退回商业承兑汇票,并从在圣公司帐上扣回贴现票款,开来特种转帐传票,大圣公司财务部门据此作银行存款付款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帐款 - 大明公司600000
贷:银行存款600000
如果大圣公司账上也无款支付,则大圣公司应根据银行转来的特种转帐传票编制转账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账款 - 大明公司600000
贷:短期借款6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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