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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紫竹百合

温习《会计基础》中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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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1 21:24:37 | 显示全部楼层
 3.可行性研究费

  ①可行性研究编制费;②市场调查费;③项目建设咨询费;④其他;

  4.人防费

  5.大市政配套费

  6.预提

  7.其他

  ①招标代理及管理费;②配套方案征询费;③测绘费;④工程保险费;⑤环境评估费;⑥竣工档案编制费;⑦日照分析:⑧审图费;⑨晒图费;⑩其他;(三)基础设施费:建筑物外红线内。

  1.室外给排水系统①上水配套费;②雨污水;③直饮水;④热水;⑤其他;2.室外电气系统①供电配套工程费;②其他;3.室外燃气系统①燃气配套费;②其他;4.通讯系统: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

  5.环卫设施6.采暖系统7.预提8.其他(四)建筑安装工程费;项目开发过程中发生的主体内列入预算的各项费用。

  1.建筑结构工程①基础工程;②主体结构工程;③门窗工程;④公共部位精装修;⑤室内精装修;⑥样板房:主体内的样板间的设计、装修以及家具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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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1 21:24:49 | 显示全部楼层
2.设备及设备安装工程

  ①室内水暖气电管线设备;②室内设备及安装:空调。电梯、高低压配电等;③消防系统;④智能化系统:保安。电信。卫星电视等。

  3.室外总体工程①道路系统:小区道路、围墙、门卫、标识等;②园林环境工程:绿化建设、建筑小品等;③其他。

  4.工程管理费①工程监理费;②咨询费;③施工合同外奖金;④质监费、验收费。

  5.预提6.其他

  (五)公建配套设施费:开发过程中,根据有关法规,产权及其收益权不属于开发商,开发商不能有偿转让也不能转作自留固定资产的公共配套设施支出。

  1.会所,物管楼;2.儿童乐园;3.学校、幼儿园;4.游泳池;5.网球场;6.预提;7.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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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1 21:25:04 | 显示全部楼层
(六)资本化利息:直接用于项目开发所借入资金的利息支出、汇兑损失,减去利息收入和汇兑收益的净额。

  1.利息支出;2.利息收入;3.汇兑损益;4.金融机构手续费。

  (七)开发间接费:与项目开发直接相关,但不能明确属于特定开发环节的成本费用性支出;以及与项目推广销售有关但发生在楼盘开盘前的费用支出。

  1.工程管理费

  ①行政管理费:直接从事项目开发的部门的人员的工资、奖金、补贴等人工费以及直接从事项目开发部门的行政费。五级明细参考“管理费用”明细科目;②在建工程抵押费:评估费、公证费、抵押登记手续费、财产保险费;③其他。

  2.营销费用:项目开盘前发生的广告、策划、样板间、售楼中心建设、售楼书,模型等所有营销推广费用。

  ①媒介广告费:电视、广播、互联网、报纸、杂志、公交、电子屏、车站,路牌广告;②样板间:临时样板间的建造、设计、装修以及清洁、保安、维修费用;③其他。

  3.预提;4.其他;5.结转:项目建设期跨多个年度,反映已经结转的开发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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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1 21:26:03 | 显示全部楼层
总机构收取分支机构的管理费是否需要交纳营业税?

  问:总机构收取分支机构的管理费是否需要交纳营业税?收取标准有何规定?就该项业务总机构及分支机构分别如何进行帐务处理?

  答:1、关于总机构收取分支机构的管理费是否缴纳所得税以及收取标准的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总机构管理费的管理,规范总机构管理费的税前扣除,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5]115号),对有关问题作出规定。
  一、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提取总机构管理费税前扣除的审批管理。一是严格按照总局关于提取管理费的总机构条件进行管理,对不符合条件的总机构,不得审批同意其提取的总机构管理费在税前扣除。二是凡符合提取管理费条件的总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向负责审批的税务机关提出税前扣除申请时,须报送提取总机构管理费的申请报告、总机构和下属所有企业、分支机构税务登记证、总机构上年度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管理费收入支出明细表等资料,对省级以下税务机关审批的,企业不必向税务机关报送已掌握的资料。三是总机构提取并在税前扣除的管理费,应向所有全资的下属企业(包括微利企业、亏损企业和享受减免税企业)按其总收入的同一比例进行分摊,不得在各企业间调剂税前扣除的分摊比例和数额。四是总机构的各项经营性和非经营性收入,包括房屋出租收入、国债利息和存款利息收入、对外投资(包括对下属企业投资)分回的投资收益等收入,应从总机构提取税前扣除管理费数额中扣减。五是总机构管理费的支出范围和标准,应严格按照企业所得税和两个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总机构代下属企业支付的人员工资、奖金等各项费用,应按规定在下属企业列支,不得计入总机构的管理费。税务机关应据此确定总机构的管理费支出需要。六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控制管理费数额的增长幅度,促使总机构努力增收节支减少管理费支出。七是主管税务机关应严格审核总机构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理性、完整性,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要求申请人予以说明、补充资料,仍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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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1 21:26:25 | 显示全部楼层
二、各级税务机关应将总机构提取的管理费纳入正常税收管理。一是总机构应按照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进行纳税申报,正确计算各项收入、成本和费用,以及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经税务机关批准提取的总机构管理费,不得直接抵扣总机构的各项支出,应全额填入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其它收入”栏中,并在明细表中注明“提取管理费收入”的数额。二是主管税务机关应对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的收支核算、申报纳税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和检查,凡违反税收有关规定的,应责令其纠正,并按照税收征管法和其他税收规定进行处理。三是主管税务机关应加强对分摊总机构管理费的下属企业的管理和检查。分摊总机构管理费的下属企业在纳税申报时,应附送有权审批的税务机关审批管理费的批复文件(复印件),未经税务机关审批同意,或者不能提供有权审批的税务机关审批管理费的批复文件(复印件)的,其分摊的总机构管理费不得在税前扣除。
  三、对总机构管理费税前扣除的审批权限进行适当调整。一是总机构和分摊管理费的所属企业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且总机构申请提取管理费金额达到2000万元的,由国家税务总局审批。二是总机构和分摊管理费的所属企业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且总机构申请提取管理费金额不足2000万元的,由总机构所在地省级税务机关审批。三是总机构和分摊管理费的所属企业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由总机构所在地省级税务机关审批,或者由总机构所在地省级税务机关授权审批。

  2、关于总机构收取分支机构的管理费是否缴纳营业税的规定根据《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总机构管理费收入征免税问题的通知》(皖地税函[2001]131号)各市地方税务局:近据部分市地税局和企业反映,经当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批准,允许企业总机构向其分支机构收取一定比例或数额的管理费,并允许在征收所得税前扣除。但对总机构收取的这部分费用是否征收营业税,各地在政策执行上不尽一致,有的地方按照经营性收费征收营业税,有的认为税务机关在总机构申请收取管理费时在数额和比例上都作了严格的限制,且同意在税前扣除,没有必要再征收营业税。为统一政策,经研究明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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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1 21:26:40 | 显示全部楼层
(1)、总机构(包括集团公司总公司、母子公司母公司等,下同)经主管地税机关批准向其所属分支机构收取的管理费用于对所属分支机构管理的,对总机构取得的管理费收入免征营业税。

  (2)、总机构向所属分支机构收取的管理费使用开支后如有节余,应并入总机构利润一并征收企业所得税。

  (3)、本通知自文到之日起执行。此前税款已征不退,未征不补。

  3、总机构管理费会计处理:总机构向下属企业和分支机构提取的管理费作冲减总机构“管理费用”处理;下属企业和分支机构向总机构缴纳的管理费计入本企业的“管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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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 11:16:11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学习一下,不知道考试有用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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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2 11:57:51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可能会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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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2 16:00:45 | 显示全部楼层

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的区别

 

  国税发[1994]89号文件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凡与单位存在工资、人事方面关系的人员,其为本单位工作所取得的报酬,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征税范围;而其因某--特定事项临时为外单位工作所取得报酬,不属于税法中所说的"受雇"应是"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征税范围。

  您应该按照规定区分您取得的所得属于的项目。如果全部取得,应分别按照规定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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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2 16:19:17 | 显示全部楼层

单位取得的劳务费的帐务处理

如果以单位名义取得的劳务费,帐务处理方法如下:

1、收到劳务费收入
借:现金(或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收入) 字串6

2、发生的劳务费支出
借:其他业务支出(或主营业务成本)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工资等) 字串1

3、提税金
借:其他业务支出(或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营业税、城建税
贷: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字串7

4、结转税金
借:本年利润
贷:其他业务支出(或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字串2

注:如果劳务费不属于单位的主营业务范围,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支出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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