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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A热带鱼

贵州2012年会计证财经法规1-5章知识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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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9-13 08:46:38 | 显示全部楼层
六、决算

  决算是指对年度预算收支执行结果的会计报告,是预算执行的总结,是国家管理预算活动的最后一道程序。它包括决算报表和文字说明两个部分。

  决算草案由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在每一预算年度终了后按国务院规定的时间编制,具体事项由国务院财政部门部署。各部门对所属各单位的决算草案,应当审核并汇总编制本部门的决算草案,在规定的期限内报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审核。

  国务院财政部门编制中央决算草案,报国务院审定后,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编制本级决算草案,报本级政府审定后,由本级政府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乡、民族乡、镇政府编制本级决算草案,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

  【重点提示】注意除了乡镇之外,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的决算方案必须经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各级政府决算批准后,财政部门应当向本级各部门批复决算。

  七、预决算的监督

  各级国家权力机关、政府及其财政审计部门,依法切实地履行法律赋予的预算决算监督职责。

  《预算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中央和地方预算、决算进行监督,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本级和下级政府预算、决算进行监督,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对本级预算、决算进行监督。

  各级政府审计部门对本级各部门、各单位和下级政府的预算执行和决算实行审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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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9-13 08:47:01 | 显示全部楼层
贵州2012会计证《财经法规》第四章第二节政府采购知识点
第二节 政府采购法律制度

  一、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构成

  我国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由《政府采购法》、国务院各部门特别是财政部颁布的一系列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组成。

  (一)政府采购法

  《政府采购法》是规范我国政府采购活动的根本性法律,也是制定其他政府采购法规制度的基本依据。

  (二)政府采购部门规章

  财政部颁布有关政府采购的部门规章,以细化《政府采购法》中的原则性规定。如《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

  (三)政府采购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

  各地政府也根据各地的具体情况颁布了规范本行政区域内政府采购活动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

  二、政府采购的概念

  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一)政府采购的主体范围

  政府采购的主体,亦即采购人,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政府采购法》没有将国有企业纳入政府采购的主体范围。

  【重点提示】政府采购的主体范围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但是不包括国有企业。

  (二)政府采购的资金范围

  政府采购资金为财政性资金。按照财政部的现行规定,财政性资金是指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以及与财政资金相配套的单位自筹资金的总和。

  (三)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其集中采购目录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由国务院确定并公布;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其集中采购目录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确定并公布。

  (四)政府采购的对象范围

  政府采购的对象包括货物、工程和服务。

  三、政府采购的原则

  《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一)公开透明原则

  公开透明原则,是指有关采购的法律、政策、程序和采购活动对社会公开,所有相关信息都必须公之于众。

  公开透明原则应当贯穿于政府采购全过程,具体体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1.公开的内容。应当公开的政府采购信息包括政府采购法规政策,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政府采购招标业务代理机构名录,招标投标信息,财政部门受理政府采购投诉的联系方式及投诉处理决定,财政部门对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结果,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等。

  2.公开的标准。政府采购公开的信息应当符合内容真实、准确可靠、发布及时、便于获得查找等标准。

  3.公开的途径。政府采购信息应当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公平竞争原则

  公平竞争原则要求政府采购活动在确保公平的前提下充分引入竞争机制。因此,公平竞争原则可以进一步划分为竞争性原则和公平性原则。

  1.竞争性原则,就是通过引入竞争机制,最大限度地利用供应商之间的激烈竞争,促使政府采购形成对买方有利的竞争局面,从而使政府采购主体采购到优质价廉的商品和服务,以实现政府采购的目标。政府采购竞争的主要方式是招标投标。

  2.政府采购的公平性原则主要有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机会均等,即政府采购应允许所有有兴趣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政府采购主体不能无故将希望参加政府采购的供应商排斥在外;二是待遇平等,即政府采购应对所有的参加者一视同仁,给予其同等的待遇。

  (三)公正原则

  公正原则主要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对于作为投标人、潜在投标人的多个供应商而言,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相对于作为被监督人的多个当事人而言,应站在中立、公允、超然的立场上,对于每位相对人都要一碗水端平、不偏不倚、平等对待、一视同仁、而不厚此薄彼,因其身份不同而施行差别对待。

  (四)诚实信用原则

  一方面,要求采购主体在项目发标、信息公布、评标、审标过程中要真实,不得有所隐瞒;另一方面,也要求供应商在提供物品、服务时达到投标时做出的承诺,树立相应的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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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9-13 08:47:13 | 显示全部楼层
四、政府采购的功能

  政府采购具有以下功能:

  (一)节约财政支出,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

  实行统一集中的政府采购使采购规模得到扩大,有助于形成政府采购买方市场。与此同时,政府采购充分引入竞争机制并建立对供应商的激励约束机制、这些都使得政府采购主体能够以较低廉的价格购买到高质量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从而起到节约财政支出、提高采购资金使用效益的作用。

  (二)强化宏观调控

  政府采购作为财政支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财政支出政策的重要工具。政府在政府采购市场中处于有利地位,可以通过调整采购规模、采购时间、采购项目、采购规则等方式来实现特定的宏观调控目标。《政府采购法》明确规定,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三)活跃市场经济

  政府采购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竞标过程中执行严密、透明的“优胜劣汰”机制,所有这些都会调动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的积极性,并能够促使供应商不断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或改善售后服务,以使自己能够赢得政府订单。供应商竞争能力的提高又能够带动整个国内市场经济的繁荣。从国际竞争的角度看,政府采购有助于供应商迈出国门、走向国际市场,提高我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并早日进入国际政府采购市场。

  (四)推进反腐倡廉

  政府采购作为一项制度安排可以从两方面推进政府的反腐倡廉工作。首先,政府采购中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三者之间在各自内在利益驱动下所形成的内在相互监督机制,可以促进反腐倡廉;其次,实行政府采购制度的同时也建立了一套外在的监督机制,如法律监督、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的监督、各级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等,这些监督都最大限度地增加了政府采购的透明度、尽可能避免****现象的发生。

  (五)保护民族产业

  政府采购是世界各国为保护民族产业所普遍采用的有效手段。根据我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除极少数法定情形外,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这一规定就体现了国货优先原则,即政府采购保护民族产业的功能。

  五、政府采购的执行模式

  《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采购人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实行集中采购。

  (一)集中采购

  集中采购是指由政府设立的职能机构统一为其政府机构提供采购服务的一种采购组织实施形式。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集中采购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组织集中采购的需要设立集中采购机构。

  【重点提示】采购人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实行集中采购。集中采购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

  (二)分散采购

  分散采购是指由各预算单位自行开展采购活动的一种采购组织实施形式。《政府采购法》规定,采购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自行采购,也可以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在委托的范围内代理采购。

  【重点提示】分散采购既可以自行采购,也可以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在委托的范围内代理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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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9-13 08:47:29 | 显示全部楼层
六、政府采购当事人

  政府采购当事人包括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

  (一)采购人

  1.概念。采购人是政府采购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直接需求者。作为政府采购的采购人是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2.采购人的权利。主要包括:(l)自行选择采购代理机构的权利;(2)要求采购代理机构遵守委托协议约定的权利;(3)审查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资格的权利;(4)依法确定中标供应商的权利;(5)签订采购合同并参与对供应商履约验收的权利;(6)特殊情况下提出特殊要求的权利,例如,对于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属于本部门、本系统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可以实行部门集中采购;属于本单位有特殊要求的项目,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自行采购;(7)其他合法权利。

  3.采购人的义务。主要包括:(1)遵守政府采购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2)接受和配合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同时还要接受和配合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以及监察机关的监察;(3)尊重供应商的正当合法权益;(4)遵守采购代理机构的工作秩序;(5)在规定时间内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6)在指定媒体及时向社会发布政府采购信息、招标结果;(7)依法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8)妥善保存反映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 (9)其他法定义务。

  (二)供应商

  1.概念。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法定条件。《政府采购法》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供应商的权利。主要包括:(1)平等地取得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的权利;(2)平等地获得政府采购信息的权利;(3)自主、平等地参加政府采购竞争的权利;(4)就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提出询问、质疑和投诉的权利;(5)自主、平等地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权利;(6)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保守其商业秘密的权利;(7)监督政府采购依法公开、公正进行的权利;(8)其他合法权利。

  4.供应商的义务。主要包括:(1)遵守政府采购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2)按规定接受供应商资格审查,并在资格审查中客观真实地反映自身情况;(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满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正当要求;(4)投标中标后,按规定程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义务;(5)其他法定义务。

  (三)采购代理机构

  1.概念。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具备一定条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而依法拥有政府采购代理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

  2.采购代理机构分为一般采购代理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一般采购代理机构的资格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认定,主要负责分散采购的代理业务。集中采购机构是进行政府集中采购的法定代理机构,由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组织集中采购的需要设立。

  【重点提示】注意一般采购代理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在设立权限上的不同。一般采购代理机构的资格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认定,集中采购机构由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组织集中采购的需要设立。

  3.义务和责任。其义务和责任主要包括:(l)依法开展代理采购活动并提供良好服务;(2)依法发布采购信息;(3)依法接受监督管理;(4) 不得向采购人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非法利益;(5)其他法定义务和责任。

  七、政府采购方式

  政府采购可以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以及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其中,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1.公开招标。公开招标是指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竞争,从中择优选择中标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2.邀请招标。邀请招标是指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三家或三家以上特定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的采购方式。

  3.竞争性谈判。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与多家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经分析比较后从中确定中标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4.单一来源。单一来源是指采购人采购不具备竞争条件的物品,只能从唯一的供应商取得采购货物或服务的情况下,直接向该供应商协商采购的采购方式。

  5.询价。询价是指采购人向三家以上潜在的供应商发出询价单,对各供应商一次性报出的价格进行分析比较,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中标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八、政府采购的监督检查

  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其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有: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政府采购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除此之外,审计机关、监察机关、社会公众等应当在政府采购的监督中发挥应有作用,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等也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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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9-13 08:47:57 | 显示全部楼层
贵州2012会计证《财经法规》第四章第三节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知识点
第三节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我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包括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和《中央单位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办法》等。

  一、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国库集中收付,是指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将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和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的一项国库管理制度。

  二、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一)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概念

  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是指以财政国库存款账户为核心的各类财政性资金账户的集合,所有财政性资金的收入、支付、存储及资金清算活动均在该账户体系运行。

  (二)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构成

  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由以下银行账户构成:

  1.财政部门在中国人民银行开设的国库单一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活动,并用于与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进行清算,实现支付。

  2.财政部门按资金使用性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简称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和与国库单一账户支出清算。

  3.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的零余额账户(简称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授权支付和清算。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可以办理转账、提取现金等结算业务,可以向本单位按账户管理规定保留的相应账户划拨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及提租补贴,以及经财政部门批准的特殊款项,不得违反规定向本单位其他账户和上级主管单位、所属下级单位账户划拨资金。

  4.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预算外资金的收入支出活动,并用于预算外资金的日常收支清算。

  5.经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或授权财政部门批准开设的特殊专户(简称特设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预算单位的特殊专项支出话动,;并用于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

  【重点提示】注意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各种账户的功能的不同。

  三、财政收入收缴方式和程序

  (一)收缴方式

  财政收入的收缴分为直接缴库和集中汇缴两种方式。

  1.直接缴库,是指由缴款单位或缴款人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直接将应缴收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2.集中汇缴,是指由征收机关(有关法定单位)按有关法律规定,将所收的应缴收入汇总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二)收缴程序

  1.直接缴库程序。直接缴库的税收收入,由纳税人或税务代理人提出纳税申报,经征收机关审核无误后,由纳税人通过开户银行将税款缴入国库单一账户。直接缴库的其他收入,比照上述程序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2.集中汇缴程序。小额零散税收和法律另有规定的应缴收入,由征收机关于收缴收入的当日汇总缴入国库单一账户。非税收入中的现金缴款,比照本程序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四、财政支出支付方式和程序

  (一)支付方式

  财政性资金的支付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两种方式。

  1.财政直接支付,是指由财政部门向中国人民银行和代理银行签发支付指令,代理银行根据支付指令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 (即商品或劳务的供应商等)或用款单位(即具体申请和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预算单位)账户。

  2.财政授权支付,是指预算单位按照财政部门的授权,自行向代理银行签发支付指令,代理银行根据支付指令,在财政部门批准的预算单位的用款额度内,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账户。

  (二)支付程序

  1.财政直接支付程序。预算单位按照批复的部门预算和资金使用计划,向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提出支付申请,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根据批复的部门预算和资金使用计划及相关要求对支付申请审核无误后,向代理银行发出支付令,并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国库部门,通过代理银行进入全国银行清算系统实时清算,财政资金从国库单一账户划拨到收款人的银行账户。

  2.财政授权支付程序。预算单位按照批复的部门预算和资金使用计划,向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申请授权支付的月度用款限额,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将批准后的限额通知代理银行和预算单位,并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国库部门。预算单位在月度用款限额内,自行开具支付令,通过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转由代理银行向收款人付款,并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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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9-13 08:48:21 | 显示全部楼层
贵州2012会计证《财经法规》第五章第一节职业道德概述知识点
第五章 会计职业道德

  【本章考情分析】

  本章在本书中的重要性居于第四位。分值大约在15分左右。考点非常集中,主要集中在会计职业道德的内容上。主要涉及单选题、多选题和判断题。

  第一节 会计职业道德概述

  道德分为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职业道德,职业道德是职业活动对职业行为的道德要求,体现一定职业特征和行业特点。

  一、会计职业道德概念

  会计职业道德,是指在会计职业活动中应当遵循的、体现会计职业特征、调整会计职业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对象,既有单位会计人员,也有注册会计师。

  二、会计职业道德功能

  (一)指导功能

  会计职业道德通过对会计的行为动机提出相应的要求,引导、规范、约束会计人员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念,遵循职业道德要求,从而达到规范会计行为的目的。

  (二)评价功能

  评价功能,即对会计人员的行为,根据一定的道德标准进行评价。这一功能又可分解为褒扬的功能和谴责的功能。前者通过引起主体的自豪感和光荣感,对主体的动机和行为起鼓舞、激励的作用;后者通过引起主体的羞愧、内疚等情感,对主体的动机和行为起抑制和纠错的作用。

  (三)教化功能

  会计职业道德对于会计人员的思想、感情和行为,有一种潜移默化的塑造作用,不但能够影响会计人员当下的动机和行为,而且能够改造会计人员的道德品质,提高会计人员的道德境界。

  三、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重点)

  (一)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联系

  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有着共同的目标、相同的调整对象、承担着同样的职责,二者联系密切。主要表现在:

  (l)两者在作用上相互补充。会计行为不可能都由会计法律制度进行规范,不需要或不宜由会计法律制度进行规范的行为,可通过会计职业道德规范来实现;同时,那些基本的会计行为必须运用会计法律制度强制遵守;

  (2)两者在内容上相互渗透、相互重叠。会计法律制度中包含有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同时,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中也包含会计法律制度的某些条款。

  (3)两者在地位上相互转化、相互吸收。最初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就是对会计职业行为约定俗成的基本要求,后来制定的会计法律制度吸收了这些基本要求,便形成了会计法律制度。可以说,会计法律制度是会计职业道德的最低要求。

  (4)两者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作用。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法律制度正常运行的社会和思想基础,会计法律制度是促进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形成和遵守的重要保障。

  (二)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主要区别

  1.性质不同

  会计法律制度充分体现统治阶级的愿望和意志,具有统一性。会计法律制度通过国家机器强制执行,具有很强的他律性。会计职业道德并不都是统治阶级的意志,很多来自于职业习惯和约定俗成。会计职业道德也不是唯一的。会计职业道德依靠会计从业人员的自觉性,自愿地执行,并依靠社会舆论和良心来实现,基本上是非强制执行的,具有很强的自律性。

  2.作用范围不同

  会计法律制度侧重于调整会计人员的外在行为和结果的合法化,而不能离开行为过问动机,具有较强的客观性。会计职业道德不仅要求调整会计人员的外在行为,还要调整会计人员内在的精神世界,要求人们动机的高尚和纯洁,具有较强的主观性。

  3.表现形式不同

  会计法律制度是通过一定的程序由国家立法部门或行政管理部门制定颁布和修改的,其表现形式是具体的、明确的、正式形成文字的成文条例。而会计职业道德出自会计人员的职业生活和职业实践,日积月累、约定俗成。其表现形式既有明确的成文的规定,也有不成文的规范.尤其是那些较高层次的会计职业道德,存在于人们的意识和信念之中,并无具体的表现形式,即使是那些成文的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相比,在表现形式上也缺乏具体性和准确性,通常只是指出人们应当做或不应当做某种行为的一般原则和要求。

  4.实施保障机制不同

  会计法律制度需要一套实施保障机制。这种保障机制不仅体现在其法律规范的内容中具有明确的制裁和处罚条款,而且体现在设有与之相配合的权威的制裁和审判机关。而当人们对会计职业道德上的权利与义务发生争议时,由于没有权威机构对其中的是非曲直明确作出裁定,即使有裁定也是舆论性质的,缺乏权威机构保障对裁定的执行。

  (三)会计行为的法治与德治

  法律和道德相互联系、相互补充。要把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会计行为的规范化不仅要以会计法律、法规作保证,还要依赖会计人员的道德信念、道德品质来实现。会计职业道德准则只有转化为人们的内在信念和内在品质,才能在会计行为中真正扎下根,达到治本的目的。为此,既要坚持不懈地加强会计法制建设,依法规范会计行为,同时也要坚持不懈地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以德治理会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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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9-13 08:48:50 | 显示全部楼层
贵州2012会计证《财经法规》第五章第二节职业道德内容知识点
第二节 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

  我国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客观公正、坚持准则、提高技能、参与管理和强化服务等。

  一、爱岗敬业

  (一)爱岗敬业的含义

  1.概念。爱岗敬业就是要求会计人员热爱本职工作,安心本职岗位,并为做好本职工作锲而不舍、尽职尽责。

  2.爱岗与敬业的关系。爱岗和敬业,互为前提,相互支持,相辅相成。爱岗是敬业的基石,敬业是爱岗的升华。如果不爱岗,就谈不上敬业。如果只有一腔热情,没有勤奋踏实的工作作风和忠于职守的实际行动,敬业也就成为-句空话。

  (二)爱岗敬业的基本要求

  1.热爱会计工作,敬重会计职业

  要热爱会计工作,正确认识会计职业,树立爱岗敬业的精神。

  2.严肃认真,一丝不苟

  要将严肃认真、一丝不苟的职业作风贯穿于会计工作的始终。对一些损失浪费、违法乱纪的行为和一切不合法、不合理的业务开支,要严肃认真地对待,起到把关守口的作用。

  3.忠于职守,尽职尽责

  忠于职守不仅要求会计人员认真地执行岗位规范,而且要求会计人员在各种复杂的情况下,能够抵制各种诱惑,忠实地履行岗位职责。尽职尽责具体表现为会计人员对自己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所表现出的一种责任感和义务感,这种责任感和义务感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社会或他人对会计人员规定的责任;二是会计人员对社会或他人所负的道义责任。

  会计职业的不同岗位要求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不尽相同:(1)单位会计人员不仅要客观真实地记录反映服务主体的经济活动状况,负责其资金的有效运作,积极参与经营和决策,而且还应抵制不正当的开支,防止有人侵占单位资产,保护财产安全完整。(2)注册会计师接受委托对委托者进行审计、鉴证或咨询,要维护委托人的权益,保守商业秘密,依法出具审计报告。(3)在对单位(或雇主)的忠诚与国家及社会公众利益发生冲突时,会计人员应该忠实于国家、忠实于社会公众,承担起维护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的责任。注册会计师不仅要对委托人负责,更应对广大的信息使用者负责,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作出客观、公允的审计报告。

  二、诚实守信

  (一)诚实守信的含义

  诚实,是指言行跟内心思想一致,不弄虚作瑕、不欺上瞒下,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守信,就是遵守自己所作出的承诺。讲信用,重信用,信守诺言,保守秘密。诚实守信要求会计人员在职业活动中讲求信用,保守秘密,对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真实、完整的会计核算。诚实守信是会计职业活动和职业道德的精髓。

  (二)诚实守信的基本要求

  1.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不搞虚假

  总之.会计人员应言行一致,实事求是,正确核算,尽量减少和避免各种失误;不得为了个人和小集团利益,伪造账目,弄虚作假,损害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

  2.实事求是,如实反映

  《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告。会计人员只有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真实正确地记录,如实反映单位经济业务活动情况,才能实现会计核算、监督的真正内涵。

  3.保守秘密,不为利益所诱惑

  会计人员应依法保守单位秘密,这也是诚实守信的具体体现。秘密主要有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三类。

  4.执业谨慎,信誉至上

  诚实守信,要求注册会计师在执业中始终保持应有的谨慎态度,对客户和社会公众尽职尽责,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以维护职业信誉。

  第一,注册会计师在选择客户时应谨慎,不要一味地追求营业收入,迎合客户不正当要求,接受违背职业道德的附加条件。

  第二,注意评估自身的业务能力,正确判断自身的知识、经验和专业能力能否胜任所承担的委托业务。

  第三,严格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和执业规范、程序实施审计,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及国家相关法律制度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按照规定在审计报告中予以充分反映。

  第四,在接受委托业务后,应积极完成所委托的业务,认真履行合同,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擅自终止合同、解除委托,不得超出委托人委托范围从事活动,以免当事人的利益受到损害。

  【重点提示】第四项要求主要针对注册会计师。

  三、廉洁自律

  (一)廉洁自律的含义

  廉洁是指不收受贿赂、不贪污钱财,保持清白。自律是指自我约束、自我控制、自觉地抵制自己的不良欲望。廉洁是自律的基础,自律是廉洁的保证。廉洁自律是会计职业道德的前提,这既是会计职业道德的内在要求,也是会计职业声誉的“试金石”。

  【重点提示】“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 ,“打铁需要自身硬”。是“廉洁自律”职业道德的生动写照。

  (二)廉洁自律的基本要求

  1.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会计人员必须加强世界观的改造,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这是廉洁自律的基础。

  2.公私分明,不贪不占

  公私分明,是指严格划分公私界限。不贪不占,是指会计人员不贪、不占、不收礼、不同流合污。

  四、客观公正

  (一)客观公正的含义

  客观是指按事物的本来面目去反映,不掺杂个人的主观意愿,也不为他人意见所左右,既不夸大,也不缩小。对于会计职业和会计工作而言,客观主要包括以下两层含义:一是真实性,即以客观事实为依据,真实地记录和反映实际经济业务事项;二是可靠性,即会计核算要准确,记录要可靠,凭证要合法。

  公正就是公平正直,没有偏失,但不是中庸。对于会计职业和会计工作而言,公正主要包括以下三层含义:一是国家的会计准则、制度要公正。任何一个主体都能平等地运用会计准则、制度,而不会因某一特定主体的运用较其他主体的运用获得更大的优势。二是执行会计准则、制度的人,即公司、企业单位管理层和会计人员应公正地开展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工作,即在履行会计职能时,公平公正,不偏不倚地对待相关利益各方。三是注册会计师在进行审计鉴证时应以超然独立的姿态,进行公平公正的判断和评价,出具客观、适当的审计意见。

  客观是公正的基础。公正是客观的反映。要达到公正,仅仅做到客观是不够的,公正不仅仅是指诚实、真实、可靠,还包括在真实、可靠中做出公正选择。

  【重点提示】注意诚实守信和客观公正的区别。两者存在交叉。但是,诚实守信强调不弄虚作假。而客观公正则侧重于在客观真实的基础上作出公平合理的判断。

  (二)客观公正的基本要求

  1.依法办事

  依法办事是会计工作保证客观公正的前提。会计人员记账、算账、报账和进行财产清查,需要熟悉并依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进行业务处理;注册会计师开展独立审计时,应依据《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审计活动。总之,只有熟练掌握并严格遵守会计法律法规,才能客观公正地处理会计业务。

  2.实事求是,不偏不倚

  客观公正贯穿于会计活动的整个过程:(1)是会计核算过程的客观公正,即会计人员在具体进行业务处理时,或需要进行职业判断时,应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实事求是、不偏不倚。(2)是最终结果公正,即会计人员对经济业务的处理结果是公正的。即最终结果是客观公正地进行会计处理。

  3.保持独立性

  会计人员对会计业务的处理,对会计政策和会计方法的选择,以及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披露和评价必须独立进行职业判断,做到客观、公平、理智、诚实。

  注册会计师保持其独立性当做到以下两点:一是注册会计师应当回避可能影响独立性的审计事项,实现形式上的独立。具体是指注册会计师必须与被审计企业或个人没有任何特殊的利益关系。二是注册会计师应当恪守职业道德,保持实质上的独立。实质上的独立就是要求注册会计师能在审计过程中始终保持不偏不倚的态度。

  【重点提示】注意独立性主要是对注册会计师的要求。尤其要注意形式独立和实质独立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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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9-13 08:49:06 | 显示全部楼层
五、坚持准则
  (一)坚持准则的含义

  坚持准则,要求会计人员在处理业务过程中,严格按照会计法律制度办事,不为主观或他人意志左右。这里所说的“准则”,不仅指会计准则,而且包括会计法律、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与会计工作相关的法律制度。

  【重点提示】此处容易考判断题。

  会计人员在发生道德冲突时,应坚持准则,以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和正常的经济秩序。注册会计师在进行审计业务时,应严格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有关要求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出具客观公正的审计报告。

  (二)坚持准则的基本要求

  1.熟悉准则

  熟悉准则是指会计人员应了解和掌握《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及与会计相关的法律制度,这是遵循准则、坚持准则的前提。

  2.遵循准则

  遵循准则即执行准则。会计人员在会计核算和监督时要自觉地严格遵守各项准则、自律在先,同时也要求他人遵守准则,将单位具体的经济业务事项和经济行为与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相对照,先做出是否合法合规的判断,对不合法的经济业务不予受理。

  3.坚持准则

  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与单位、部门以及个人利益时常发生冲突。会计人员坚持准则,不仅是对法律负责,对国家、社会公众负责,也是对单位负责人负责。

  【重点提示】重点掌握坚持准则。当发生道德冲突时,一定要以国家和社会公众的利益为重,顶住压力,自觉抵制违法乱纪行为。

  六、提高技能

  (一)提高技能的含义

  提高技能,是指会计人员通过学习、培训和实践等途径,持续提高会计职业技能,以达到和维持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的活动。

  会计职业技能包括会计理论水平、会计实务能力、职业判断能力、沟通交流能力以及职业经验等。不同岗位、不同级次的会计人员有不同的技能要求。

  【重点提示】此处容易考多选题。

  (二)提高技能的基本要求

  1.要有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技能的意识和愿望

  只有具备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技能的意识和愿望,才能不断进取,才会主动地求职、求学,勤学苦练,精益求精。

  2.要有勤学苦练的精神和科学的学习方法

  只有具有锲而不舍的“勤学”精神,才能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理论水平、操作技能和职业判断能力,才能推动会计工作和会计职业的发展,以适应不断变化的新形势和新情况的需要。同时,要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必须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在实践中锤炼提高职业技能。

  七、参与管理

  (一)参与管理的含义

  参与管理,简单地讲就是间接参加管理活动,为管理者当参谋,为企业管理活动服务。参与管理就是要求会计人员积极主动地向单位领导反映本单位的财务、经营状况及存在的问题,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地参与市场调研和预测,参与决策方案的制订和选择,参与决策的执行、检查和监督,为领导者的经营管理和决策活动,当好助手和参谋。

  【重点提示】注意参与管理是会计人员“间接”参加管理活动,为管理者当好参谋,为企业管理活动服务。

  (二)参与管理的基本要求

  1.努力钻研业务,熟悉财经法规和相关制度,提高业务技能,为参与管理打下基础

  娴熟的业务、精湛的技能是会计人员参与管理的前提。会计人员只有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技能,深刻领会财经法规和相关制度,才能有效地参与管理;会计人员只有业务娴熟,并具有精湛的技能,才能更好地参与管理,为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2.熟悉服务对象的经营活动和业务流程,使参与管理的决策更具针对性和有效性

  会计人员应当熟悉本单位的生产经营、业务流程和管理情况,掌握单位的生产经营能力、技术设备条件、产品市场及资源状况等情况,结合财会工作的综合信息优势,积极参与预测。根据预测情况,运用专门的财务会计方法。从生产、销售、成本、利润等方面有针对性地拟订可行性方案,参与优化决策。对计划、预算的执行,要充分利用会计工作的优势,积极协助,参与监控,为改善单位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八、强化服务

  (一)强化服务的含义

  强化服务要求会计人员具有文明的服务态度、强烈的服务意识和优良的服务质量。

  强化服务的关键是提高服务质量。单位会计人员和注册会计师的服务内容各有侧重,其服务效果的表现也不同。(1)强化单位会计人员的服务就是真实、客观地记账、算账和报账,积极主动地向上级领导者反映经营活动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领导决策,参与经营管理活动。(2)强化注册会计师的服务就是以客观、公正的态度正确评价委托单位的经济财务状况,为社会公众及信息使用者服好务。

  (二)强化服务的基本要求

  1.强化服务意识

  会计人员要树立强烈的服务意识,不论是为经济主体服务,还是为社会公众服务,都要摆正自己的工作位置。只有树立了强烈的服务意识,才能做好会计工作,履行会计职能,为单位和社会经济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2.提高服务质量

  质量上乘,并非无原则地满足服务主体的需要,而是在坚持原则、坚持会计准则的基础上尽量满足用户或服务主体的需要。服务不仅要文明,还要讲质量,更要不断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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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9-13 08:49:29 | 显示全部楼层
贵州2012会计证《财经法规》第五章第三节职业道德教育知识点
第三节 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与修养

  一、会计职业道德教育

  (一)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含义

  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是指为了促使会计人员正确履行会计职能,而对其施行的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有系统的道德教育活动。它通过一定的教育方式和方法,把会计职业道德观念灌输到会计人员的头脑中,逐渐培养其职业道德情感。

  (二)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内容

  1.职业道德观念教育。普及会计职业道德基础知识,是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基础,也是重要的一环。要广泛宣传会计职业道德基本常识,使广大会计人员懂得什么是会计职业道德,它对社会经济秩序、会计信息质量有何重要影响。

  2.职业道德规范教育。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是指对会计人员开展以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为内容的教育。这是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核心内容,涵盖的内容非常广泛,应贯穿于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始终。

  3.职业道德警示教育。职业道德警示教育是指通过开展对违法会计行为典型案例的讨论,给会计人员以启发和警示。从而提高会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会计职业道德观念,提高会计人员辨别是非的能力。

  (三)会计职业道德教育途径

  我国会计职业道德教育途径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1.岗前职业道德教育。

  岗前职业道德教育是指对将要从事会计职业的人们进行的道德教育。包括会计专业学历教育及获取会计从业资格中的职业道德教育。教育的侧重点应放在职业观念、职业情感及职业规范等方面。

  (1)会计学历教育中的职业道德教育。即对大、中专院校会计专业的在校学生进行会计职业道德教育。高等院校应把教书与育人紧密结合起来,不仅传授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同时也应把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渗透到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之中,使学生在校期间就开始学习和了解会计职业道德理论、规范。培养他们的会计情感和会计道德观念,增强社会责任感。

  (2)获取会计从业资格中的职业道德教育。即对从事会计职业的人员进入会计职业前进行的职业道德教育。根据现行会计人员管理制度规定,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作为会计从业人员岗前教育的一项必学内容,使会计人员不仅熟悉而且逐渐认知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以指引和约束自身的行为。

  2.岗位职业道德继续教育。

  岗位职业道德继续教育是对已进入会计职业的会计人员进行的继续教育。会计职业道德教育贯穿于整个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始终。

  二、会计职业道德修养

  (一)会计职业道德修养的含义

  1.概念。会计职业道德修养是指人们依照职业道德原则进行的自我教育、自我改造、自我锻炼、自我提高的活动。会计职业道德品质的形成过程,最终是在会计人员自我修养中得到升华,自我修养是会计职业道德的职能和社会作用得以顺利实现的重要环节。

  2.职业道德规范和职业道德教育的客观的、外在的、强制性。无论是职业道德规范,还是职业道德教育,都表现为客观的、外在的、强制性的道德要求,它以职业义务为核心,表现为一定的应该负担的职业道德责任,并往往以政府行政监管、行业自律性监管和社会舆论监督作为后盾,体现出道德作用的他律性,这种他律教育灌输,是职业道德形成的不可逾越的首要阶段,在职业道德建设初期,这种遵守和服从是必要的,也有其合理性。因而应用也最为普遍。

  3.他律向自律转化的必要性。教育他律并不必然使这种外在要求转化为从业人员的内在要求,也难以让人们自觉地产生符合道德要求的道德行为和道德情感。它应该向以职业良心为特征的自律型职业道德发展。

  4.他律向自律转换的途径。实施这种转换的途径,就是开展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修养。职业道德修养的最终目的,在于把职业道德原则和规范逐步转化为自己的职业道德品质,从而将职业实践中对职业道德的意识情感和信念上升为职业道德习惯,使其贯穿于职业活动的始终。

  【重点提示】注意掌握职业道德规范和职业道德教育的他律性,职业道德修养的自律性以及转化的必要性。

  (二)会计职业道德修养的环节

  会计职业道德修养的基本环节包括道德认知、道德情感、道德信念、道德行为等方面的修养。这四个环节相互联系,不可或缺,形成一个完整的修养过程。

  1.形成正确的会计职业道德认知

  提高对所从事职业的社会道德价值的认知,是进行职业道德修养的前提。会计职业道德认知,主要是指对会计职业道德的行为、准则及其意义的理解和把握。它包含两个方面:第一,对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和概念的把握;第二,对会计职业道德判断能力的提高。

  2.培养高尚的会计职业道德情感

  会计职业道德情感是指会计人员基于一定的道德认识,在处理职业活动中的各种道德关系和道德行为时所产生的情绪体验。我们平时所说的职业自豪感、荣誉感、责任感、幸福感等等,都是职业道德情感。缺乏高尚的职业道德情感,就不可能形成优良的职业道德品质。

  3.树立坚定的会计职业道德信念

  道德信念是指个人认为自己一定要遵循的,在人的意识中根深蒂固的道德观点和道德规范。它使个人对某种道德义务的正确性真诚信服并怀有强烈的责任感,从而有意识地表现为某种道德行为。由于道德信念往往以动机的形式使人的道德行为表现为坚定性和一贯性,成为道德品质形成的关键性因素,因此它是职业道德修养的核心内容。

  4.养成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行为

  会计职业道德认知、道德情感、道德信念的修养,在会计职业道德修养的过程中,都属于道德意识修养的范围。会计职业道德的修养不仅包括道德意识方面的修养,也包括道德行为方面的修养。

  会计职业道德行为是指会计人员在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调节下所采取的行为,当这些行为反复持久、习以为常以后,就会形成职业习惯。

  【重点提示】注意这四个环节的关系。

  (三)会计职业道德修养的方法

  1.不断地进行“内省”

  通俗地讲,“内省”就是内心的自我审判,自我批评。

  2.要提倡“慎独”精神

  “慎独”是检验会计人员道德水平高低的试金石。“慎独”,就是要求每个会计人员严格要求自己,在履行职责时,自律谨慎,不管财务制度本身是否有漏洞,也不管有人没人,领导管理严不严,都应按照职业道德要求去办。

  3.虚心向先进入物学习

  因为会计职业道德在先进会计工作者身上得到了较为完善的体现。他们具有强大的示范和带动作用,特别是对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风尚,陶冶优良的职业道德品质,具有“熔炉”般的巨大作用。

  向先进入物学习,首先,要熟悉了解他们的动人事迹和美好形象,从感情上受到感染,引起共鸣,激发学习的决心和力量;其次,要以他们的言行为镜子,对照自己找差距,激励自己向更高的思想境界攀登;最后,要把学习先进入物的事迹落实到自己的具体行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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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9-13 08:49:57 | 显示全部楼层
贵州2012会计证《财经法规》第五章第四节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知识点
第四节 会计职业道德建设

  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途径,应当实行自我修养与外部督促相结合,宣传教育与检查惩戒相结合,行业自律与舆论监督、政府监督相结合,以德规范会计职业与依法监管会计职业相结合。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抓好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关键在于加强和改善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组织和领导,并得到切实贯彻和实施。

  【重点提示】要掌握住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中的“四个结合”。

  一、财政部门的组织推动

  (一)采用多种形式开展会计职业道德宣传教育

  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是会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列入财政部门管理会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各级财政部门应充分认识到新形势下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艰巨性、长期性和紧迫性,把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作为新时期会计管理工作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负起组织和推动本地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责任,常抓不懈,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目标地开展各阶段的工作。

  (二)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登记管理相结合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登记制度是指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被单位聘用从事会计工作时,应由本人或本人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按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二十四条规定:“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和各单位应当定期检查会计人员遵守职业道德情况,并作为会计人员晋升、晋级、聘任专业职务、表彰奖励的重要考核依据。会计人员违反职业道德的,由所在单位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由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发证机关吊销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因此,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登记制度与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结合起来,有利于强化对会计人员行为的约束,强制引导会计人员遵守会计职业道德。

  (三)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评、聘用相结合

  根据财政部、原人事部联合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规定,报考初级资格、中级资格的会计人员,应“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在组织报名时,应对参加报名的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情况进行检查。对有不遵循会计职业道德记录的,应取消其报名资格。目前,高级会计师资格采取考试和评审相结合的方式,会计职业道德不仅是考试的重要内容,也是评审标准的一个重要内容。各单位在聘用会计人员时,除考察其专业胜任能力外,更应将遵守职业道德情况作为一项重要的考核内容。将会计职业道德奖惩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评、聘联系起来。

  (四)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与会计法执法检查相结合

  财政部门作为《会计法》的执法主体,可以依法对社会各单位执行会计法律制度情况及会计信息质量进行检查。通过检查,一方面督促各单位严格执行会计法律法规,另一方面也是对各单位会计人员遵守会计职业道德情况的检验。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违反《会计法》的行为,会计人员不仅要承担《会计法》规定的法律责任,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同时还必须接受相应的道德制裁。

  (五)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与会计人员表彰奖励制度相结合

  《会计法》规定:“对认真执行本法,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作出显著成绩的会计人员,给予精神的或者物质的奖励。”因此,对于那些自觉遵守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优秀会计人员,应当给予精神的或者物质的奖励。

  二、会计职业组织的行业自律

  会计职业组织起着联系会员与政府的桥梁作用,应充分发挥中国会计学会、注册会计师协会等会计职业组织的作用,改革和完善会计职业组织自律机制,有效发挥自律机制在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中的促进作用。

  三、社会各界齐抓共管

  1.单位负责人的职责。单位负责人要切实抓好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因此,单位负责人必须重视和加强本单位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在任用会计人员时,应当审查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职业记录和诚信档案,选择业务素质高、职业道德好、无不良记录的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应注意开展对会计人员的道德和纪律教育,并加强检查,督促会计人员诚实守信,坚持原则;在制度建设上,要重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完善内部约束机制,有效防范舞弊和经营风险。同时,单位负责人要做遵纪守法的表率,支持会计人员依法开展工作。

  2.各有关部门和机构要重视会计职业道德建设。要根据会计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结合本系统、本行业(单位)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职业道德规范,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抓好督促落实。

  3.各新闻媒体要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要以新闻媒体为阵地,广泛开展会计职业道德的宣传教育,使社会各界了解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促进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风尚深入人心。形成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环境和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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