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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精讲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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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18 11:32: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经济仲裁

  (一)仲裁的适用范围

  1.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2.下列纠纷不能通过仲裁程序解决

  (1)关于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并非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属于纵向关系纠纷);

  (3)劳动争议的仲裁(适用劳动争议仲裁程序);

  (4)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仲裁(适用专门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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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6-18 11:34:5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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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1 10:22:5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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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5 16:00:4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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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6 21:19:0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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