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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来说,它是一项以更好支持企业创新发展为目的的“额外减税”政策。怎么个“减税”法呢?具体来讲,就是企业花在研发活动上的钱,除了能像普通成本费用一样在税前据实扣除,还能再多扣一部分!这就意味着,计算企业所得税的基数——应纳税所得额,直接变小了,企业要交的税自然也就少了。
如果企业有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
那么,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还能享受加计扣除!
瞧,这多出来的一块,就是加计扣除带来的额外扣除额。结果呢?应纳税所得额变少了!这就是政策的优惠所在。
当然,享受优惠的前提是您企业的相关活动属于税法规定的“研发活动”。也就是为了获得新知识、新技术、新产品,以系统组织形式开展的,研发结果不确定的活动。
哪些研发费用能享受加计扣除呢?范围是明确的,主要包括:研发人员的人工费用、研发直接投入和设备折旧等。
重点来了!最新的扣除比例是多少呢?自2023年1月1日起,如果研发费用没有形成无形资产,计入了当期成本,可以在据实扣除基础上,再加计100%扣除!相当于实际扣除了200%。如果形成了无形资产,可以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除此之外,还要特别提醒两类企业:集成电路企业和工业母机企业,在2023年1月1日到2027年12月31日期间,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了120%。
最后,一定要记住申报享受的三个时间点:7月或10月预缴,以及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都可以按规定申报享受这项优惠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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