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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多地有养老保险关系,退休时如何计算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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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28 15:03: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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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师傅今年要在甘肃省兰州市办理退休手续,前几年外出打工,他在广东省深圳市、陕西省西安市两地分别缴纳过养老保险费,并已转回兰州。李师傅想问,他在深圳、西安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应如何合并计算退休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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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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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无论曾在多少个地方就业参保缴费,在达到退休条件并确定待遇领取地后,由待遇领取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统一支付基本养老金。待遇领取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在核定李师傅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将李师傅在深圳、西安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各年度缴费工资和缴费年限,与待遇领取地兰州相对应的各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进行分段计算,确定李师傅的基本养老金领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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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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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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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第七条规定,参保人员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后,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按照《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的规定,以本人各年度缴费工资、缴费年限和待遇领取地对应的各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其基本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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