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60+行业真账实操,视频+实操+答疑2023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202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课程
免费会计考试题库 花10天的工资,换10年的高薪! 2021年税务师考试课程会计通,专业的财务咨询平台
查看: 1055|回复: 1

关于延续小微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11-30 16:25: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延续小微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7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继续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7年10月20日



会计社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会计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7-11-30 16:26:08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
会计社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会计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会计|关于我们|联系方式|站务合作|友情链接|帮助中心|会计社区 ( 京ICP备12013966号 )

GMT+8, 2025-11-26 08:54

Discuz! X3.5

萨恩课堂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