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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案例分析题 1.(1)C 【解析】本题考核开具原始凭证分割单的情形。根据规定,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支出需要由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负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具原始凭证分割单给其他应负担的单位。 (2)ABD 【解析】本题考核原始凭证分割单的基本内容。原始凭证分割单必须具备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包括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凭证单位的名称或填制人的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盖章、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经济业务的内容、数量、单价、金额和费用的分担情况等。 (3)C 【解析】本题考核会计档案的保管和移交规定。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须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在不拆散原卷册的前提下,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 (4)B 【解析】本题考核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的规定。根据规定,会计档案的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和25年五类。因此最短的期限为3年,而不是5年。 (5)A 【解析】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2.(1)BCD 【解析】本题考核会计岗位设置。根据《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该公司是独资企业,生产经营规模不大。可以不设置总会计师。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在单位行政领导中,不得设置与总会计师职权重叠的副职。 (2)AC 【解析】本题考核会计人员回避制度。国有企业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担任出纳工作。因此,李某可以担任出纳工作,但不得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的工作。 (3)BCD 【解析】本题考核会计人员。回避制度为:国有企业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担任出纳工作。办公室主任的女儿担任出纳工作不违背回避制度。 (4)C 【解析】本题考核会计人员的工作交接。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时,由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 (5)C 【解析】本题考核会计人员的工作交接。移交人员对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1)BCD 【解析】本题考核违反会计法的法律责任。设两套账属于私设会计账簿行为,可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负责人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2)ABCD 【解析】本题考核违反会计法的法律责任。伪造、变造会计凭证、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对单位可并处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可并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会计人员可吊销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AC 【解析】本题考核违反会计法的法律责任。单位负责人对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对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直恢复其名誉并在征得会计人员同意的前提下原有职务、级别。 (4)BCD 【解析】本题考核违反会计法的法律责任。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保存的会计资料.构成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对单位可并处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可并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会计人员可吊销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授意、指示、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会计凭证、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保存的会计资料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对违法行为人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5)BCD 【解析】本题考核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责任。财政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进行监督,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并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会计师事务所或注册会计师违反《注册会计师》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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