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会计考证+会计实操一站式服务 萨恩课堂会计免费课程会计免费考试题库免费豪华会计资料包领取
免费会计考试题库 花10天的工资,换10年的高薪! 2026年初级会计师课程会计通,专业的财务咨询平台
查看: 1626|回复: 0

销货方如果收到购货的贴息,是否缴纳增值税?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8-10 17:24: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答: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因此,你司收到的上述贴息,应作为价外费用,计入销售额中申报缴纳增值税。
- H/ l, @! P2 Z) B& G' }4 _3 r
会计社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会计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会计|关于我们|联系方式|站务合作|友情链接|帮助中心|会计社区 ( 京ICP备12013966号 )

GMT+8, 2026-7-29 06:13

Discuz! X3.5

萨恩课堂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