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发表于 2015-7-14 15:41:36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的规定,贷款属于“金融保险业”税目的征收范围,而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据此,不论金融机构还是其他单位,只要是发生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均应视为发生贷款行为,应按“金融保险业”税目缴纳营业税。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欢迎您再次提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