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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14 15:2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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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提供相关资料,到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开具《企业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申请开具《企业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1、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
2、经办人身份证明;
3、相关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复印件(复印件要求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字样并由法人代表签名、盖章);
4、退货或折让协议
5、其他相关资料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欢迎您再次提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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