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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存在递延收益,冲减相关递延收益的账面余额,超出部分冲减营业外收入。 (2)如果不存在相关的递延收益,直接冲减营业外收入。
【提示】与政府补助相关归纳 | | | 营业税、消费税、增值税、所得税等先征后退和即征即退 | | | 不属于政府补助,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 | | | | | | | 没有相关文件说明是资本性投入的,属于政府补助,按照与收益相关或与资产相关,计入营业外收入、递延收益 | 有相关文件说明是资本性投入的,不属于政府补助,计入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 | | 有文件、票据等或其他证据证明的公允价值,属于政府补助,按照凭据计入递延收益 | 无法取得公允价值,属于政府补助,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入营业外收入 |
【链接】企业取得的“财政拨款”是否属于政府补助,在会计上如何处理? 【解析】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是:该款项将来是否需要归还给政府,或者是否属于国家投资(形成国家资本金或者国家独享的资本公积)。如果是未来需要归还的,计入负债类科目;如果是国家投资的,计入资本公积,待以后转增国家资本金。
其次,如果不属于需要归还或者国家追加投资的情况,则再考虑是否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应用指南和《企业财务通则》第20条所界定的“投资补助”,如果是投资补助,应计入资本公积处理。 再次,如果不属于上述两种情况的,则属于政府补助,通常理解这类补助是否明确所针对的建设项目,如果是,则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该准则的相关规定处理。否则按照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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