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理财通是微信上架的一款应用。2014年1月15日晚间,微信理财通在微信“我”界面的“我的银行卡”频道中,在“我的银行卡”频道里,投资者只要绑定相关合作银行的银行卡就能购买微信理财通。微信用户可以购买招商招利月度理财等定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也可以购买华夏基金财富宝等货币市场基金,都属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前者流动性没有货币市场基金好,是一种有固定投资期限的基金产品,只能到期赎回,但收益相对高于货币市场基金;而货币市场基金是一种可以随时申购赎回的基金产品,投资范围主要是货币市场,包括:银行定期存单、国债、央行票据、商业票据、信用等级较高的企业债权等短期有价证券等。
微信用户通过理财通购买基金产品产生的收益,涉及的税收问题是基金的税收问题,主要涉及营业税、所得税以及印花税等税种。理财通过购买的基金都属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相关的税收政策主要集中在以下税收规范性文件中:《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8]5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2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78号)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
1、免缴营业税及其附加 微信用户通过理财通买卖基金单位时,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第一条规定,对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下同)从事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微信用户买卖基金单位时,免征营业税。
对于微信用户,通过理财通从基金分配中获得的国债利息、储蓄存款利息以及买卖股票价差收入,在国债利息收入、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收入以及个人买卖股票差价收入未恢复征收所得税以前,暂不征收所得税;从基金分配中获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以及企业债券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和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基金向微信用户分配股息、红利、利息时,不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对微信用户买卖基金单位获得的差价收入,在对个人买卖股票的差价收入未恢复征收个人所得税以前,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3、暂时免除印花税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按照2‰的税率征收印花税,对微信用户申购和赎回基金单位,暂不征收印花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