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合作企业合作期限届满,若继续经营,则应在距合作期限届满的180天前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
B、审批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决定是否批准
C、经批准延长合作期限的,延长的期限从期限届满后第一天计算
D、外国合作者已经先行回收投资完毕,合作企业期限届满,也应当在距合作期限届满的180天前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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