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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工具器具使用年限超过12个月就算为固定资产,而折旧最短期限是4年,这很矛盾,比如某个工具单价1000元,说明书使用期限18个月,按新税法应定为固定资产,可折旧年限是4年,也就是说该工具用18个月后已经不能用了,但折旧还有30个月没有提,这该怎么办望请回复!谢谢!
回复:上述问题涉及税法与会计处理的差异。企业应该按照会计上的使用年限计提折旧,每年应该按照会计计提的折旧与税法上要求计提的折旧的差额调整应纳税所得额。在会计处理上按18个月计提折旧,与税法上要求计提的折旧的差额应在每年年度申报时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8个月后会计处理上停止计提折旧,但是税法上仍允许计提折旧,后30个月在每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时可以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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