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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转籍手续应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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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0 13:39: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车辆转籍,是指同一车辆的登记注册地发生变动的情形。车辆转籍分为转出和转入。既过户又转籍的车辆,纳税人依照转籍要求提供资料。  一、纳税人应提供的资料
  纳税人应到原纳税地点办理车辆转出手续,外地转京车辆应到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稽管理处(业务科)(崇文区珠市口东大街甲11号)办理车辆转入手续。纳税人在办理车辆转籍手续时应填报《车辆变动情况登记表》(此表您可登陆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网站www.bjsat.gov.cn下载中心下载或在车辆购置税征收单位领取。为给您提供便利,在您办理车辆转籍手续时税务机关可代您打印此表),并提供下列资料:
  (一)纳税人在办理车辆转出时应提供的资料,包括:
  1、《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正本。
  2、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出具的车辆转出证明材料。
  3、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纳税人在办理车辆转入时应提供的资料,包括:
  1、原《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正本。
  2、《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
  3、《车辆购置税档案转移通知书》。
  4、车辆购置税档案资料。
  5、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税务机关应核发(开具)及退还的资料
  (一)车辆转出时税务机关应核发(开具)及退还的资料
  1、核发(开具)的资料,包括:
  (1)《车辆购置税档案转移通知书》。
  (2)《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档案资料清单》及车辆购置税档案资料。
  2、退还纳税人提供的所有资料。
  (二)车辆转入时税务机关应核发及退还的资料
  1、核发《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正本。
  2、退还纳税人提供的《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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