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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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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31 09:39: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税收管理活动中违反税法,按照刑法规定应予以刑事处罚的行为。其要件包括:(1)有特定的犯罪主体。犯罪主体为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包括犯罪的纳税人、代扣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和税务人员;在,法人也可成分犯罪主体。(2)主观上存在故意。这种故意往往是客观上的直接故意。只有税务人员可能犯有的玩忽职守罪例外,主观上不存在故意,属于过失犯罪。(3)违反了税法,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税收管理制度。(4)造成了社会危害。不管纳税人还是税务人员的犯罪,其造成的社会危害都是同一性质的,即通过税收收入而损害了社会公共需要的满足。我国刑法规定的纳税人犯罪主要包括偷税罪、骗税罪、抗税罪等,而税务人员的犯罪与一般国家公务员犯罪的罪名是一样的,如贪污罪、受贿罪、玩忽职守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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