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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事百货业务的实际控制人新成立一家股份公司,拟重组旗下各家独立的百货业务(股东均为同一老板),如果股份公司收购其中一家资产(与商场经营相关的资产),但由于百货公司的物业是租赁而来,搜狗完成后,股份公司与原来的出租房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收购后,人员、供应商都重新与股份公司签合同,股份公司开始经营该商场,原来的百货公司注销。请问该收购是不是要按照统一控制下的业务合并处理?有人认为与百货业务相关的主要经营性资产是物业,由于原来的百货公司没有物业,收购的只是部分单项资产(主要是装修支出、空掉、电脑、电梯、收款机等),因此该收购不是业务合并。请各位指教该交易究竟是不是同一控制下的业务合并,另外可以按照账面价值交易吗(评估增值5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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