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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管理服务
管理服务的内容主要包括办理出口退税登记、鉴定企业申报的自加商品代码及税率、读入并处理外部信息、对退税政策指导、对出外企业政策咨询及提供企业退税信息以供企业咨询等部分。
1、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1)基本内容
出口企业退税登记是整个出口退(免)税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基于出口退(免)税的特殊性而对企业税务登记的完善。出口企业登记管理的内容就是根据出口退税管理的需要,把出口企业的基本情况纳入计算机计算机管理,建立全面的企业代码库这是出口退税审核子系统运行的一项基础工作。
2)业务流程
出口企业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其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
登记并领取《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按规定的内容逐项填列,盖章有关印章,并提供有关的附件和资料。税务机关通过审核,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将有关内容录入出口货物退(免)税
审核系统,核对无误后,打印《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证》(正、副本),并将企业登记数据由临时表提交提交到正式表,转入系统维护中的企业代码库。
3)管理要求
出口企业应按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时间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证》的重新认证工作;同时确认该企业在本年度所采用的退(免)管理办法和退(免)税的计算办法。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计算方法为“单票对应法”。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的货物实行“免、抵、退”税的管理办法。出口企业每年只能选择一种退(免)管理办法和退(免)计算办法,一经认定,没有特殊情况,本年度内不得更改。
(2)出口货物退税率的坚定
出口货物退税率是以商品为基础的,商品代码库记录着各种商品的有关出口退税的基础属性,主要包括商品代码、商品名称、计算单位、增值税征税税率、消费税单位税额或税率、退税率、是否禁止出口、是否免税、是否专营等重要信息。
(3)外部信息接收与传递
国家税务总局所提供的外部信息的处理方式是:各地税务机关每月25日通过税务广域网从国家税务总局信息中心网络服务器上下载上个月本地区所辖出口企业的海关报关单信息、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信息、专用税票信息。
各地税务机关在本地与相关部门的数据传递。每月退税机关应从当地外汇管理部门接收外汇核销单信息及逾期未核销信息。出口货物远期收汇证明信息条数,文件内容是否异常等常规检查,进行记录,由负责外部信息读入的操作人员将数据读入系统,并同时存档备份。
二、外贸企业的退税申报
(1)基本内容
现行二期网络版审核系统中的“退税申报”模块是指外贸企业的退税申报。其具体内容包括退税申报预处理、预审、退税申报接单登记、申报数据录入、读入和调整、申报数据的交接等。对于外贸企业财务核算情况比较好,并有能力进行自行登入的企业,可采用由企业自行录入,即分散录入。
(2)业务流程及管理要求
1)对采用“分散登入”方式申报退税的企业应按照税务机关要求,登入已装订成册的退税单证,生成《出口申报明细表》、《进货申报明细表》、《退税汇总表》(申报表的内容须与原始单证的有关内容一致)软盘》。将本次申报的数据“预申报”申报到退税机关,税务机关在接收到企业申报的软盘后,先检测病毒,然后对企业申报的数据进行预审,并将审核的结果(疑点及进货累计等信息)反馈给企业(可以将审核的结果打印出来或读到预申报软盘上),企业根据税务机关的反馈结果在其申报系统内对申报数据中的错误进行修改调整,调整正确后,进行正式申报(包括数据软盘、加盖印章的退税申报表、原始单据)。
2)企业在税务机关做正式申报时,税务机关负责申报接收人员将企业退税申报资料接收,对于采用集中录入的企业,税务机关录入企业的退税汇总表至系统内的《退税申报接单登记》;对于采用分散录入的企业,税务机关将退税申报数据读入系统,自动产生系统内部退税汇总表。将企业申报的《出口退税申报汇总表》与企业实际申报的报表、单据的纸介质张数等项做初步的核对,核对有误的应应企业同意及时调整,核对通过后应经企业出具《退税申报接单登记回执》表示已接收企业的退税资料。
3)对采用单票对应法的企业,若需进行进货分割,则在填报进货申报表时,应同时填进货分批申报单并经税务机关确认,在申报中使用。
4)的主要步骤:企业将退税申报数据预申报——退税机关预审——企业调整数据——企业正式申报——退税机关接单登记——系统数据采集——人工对审——提交审核环节。正式申报数据中若有少量的数据错误,则可不退回本次申报,由业企业办税员在申报表上更正,并加盖企业办税员印章;若错误较多,则应退回企业重新申报。若审核中发现数据有问题,可以用数据调整的方式对错误进行处罚,再由审核进行处理。
(3)申报业务中的特殊处理
1)对中标退税的货物,在申报退税时应在报关单号栏标注“ZB”。
2)委托加工(加工费、材料费)、自备包装、代垫物料、价外补贴、配套出口、调拨增值的专用税票(不输数量,数量体现在分割单上),备注栏填写“WT”。
三、外贸企业的退税审核
(1)审核的基本内容
现行二期网络版审核系统中的“退税审核”模块,是指外贸企业的退税的计算机审核。审核系统对企业申报数据进行逻辑关系检查,并和海关、外管、税务等部门的外部电子信息交叉对审,对审通过的数据,生成退税待审批表,通过网上提交给审批环节。具体可分为如下几个部分:
1)审核部分审核核算:若分部核算,则参于已输入登记的部门代码的审核。
2)审核商品:该商品是否存在;基本商品:计量单位是否相符;是否禁止出口商品(进料加工特例)、免税商品、专营商品。
3)审核税率:增值税退税率、消费税从价定率税率及从量定额的税额。
4)审核出口:与海关报关单,总局代理证明、外管局核销单等外部信息对审。
5)审核进货:若是专用税票,则与总局传来的专用税票信息逐笔对审,再按专用税票号汇总检查。委托加工忽略逻辑关系检查及退税率检查。
6)综合审核:审核出口与进货间的互相关系。
(2)业务流程
企业在正式申报之后,由税务机关首先经人工单证对审,对审通过后将企业申报的退税数据再提交给计算机审核。审核人员对该企业的申报数据在系统内进行申报数据自身逻辑关系检查及与外部信息对审等处理。若有问题较多,则可以将数据退回申报环节,重新进行申报处理。
对审核有问题的申报内容,系统自动生产审核疑点,然后转入审核疑点调整模块进行进一步的核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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